“老沈,今晚给你开欢送会!”
凌总嗓门很大,他一喊,半个楼层的人都听见了。
沈瑜起身,笑着对他说,“今天就不用了,项目正是关键时期,大家都忙,我又订了下午的机票,等我旅行回来,请你们出去玩。”
凌总立即露出很生气的表情,“你这小子!我们都在没日没夜的加班,你却要跑出去玩!天理何在?!”
沈瑜不当回事,继续刺激他,“是的,就是这么没天理,以后我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是吃喝玩乐,等你到了五十岁,已经秃成地中海,我的秀发还依旧浓密……”
被他刺激的不轻,凌云脸都黑了。
沈瑜见状哈哈大笑,上前拍了下他的肩膀,说,“和新来的副总好好相处,注意收敛着点臭脾气,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么好性儿。”
感觉到肩膀上的传来的温度,凌总有些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你着急去哪儿?是什么好地方?”
沈瑜笑眯眯的答,“回老家。”
这么一说,大家都表示理解了,他们这些在大都市打拼的人,大多是背井离乡的异客,思乡之情都压在心底。
如今沈瑜功成名就,正是该衣锦还乡,和家人好好团聚一下了。
但其实,沈瑜在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了。
母亲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就过世了,父亲也在几年前患了癌症,即使沈瑜把他送到最好的医院,找了最权威的专家,但也没能挽留住父亲的生命。
三年前,他已然是孤家寡人一个。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对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事业和名望真的那么重要么?
父亲去世之后,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一旦达成,他就要去过真正快乐的生活。
现在,他的目标已经提前达成,在开始新生活之前,他要先回一趟老家,把家里的老房子处理一下,再给父母扫一扫墓。
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沈瑜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城,机场不大,距离市中心有段距离。
他家的老房子在机械厂的家属区,他父亲生前是机械厂工人,享受了福利分房。
可打车回到老房子的时候,沈瑜却发现房子被闲置了三年,已经没办法住人了。
无奈,他只好先去了酒店。
老家是小城市,也没什么像样的大酒店,四星的宾馆已经是顶天。
虽然各方面的条件不如工作的大都市,但周围的一切都透着亲切熟悉的感觉,让沈瑜感觉很放松。
本来折腾了一天,该疲惫才是,可躺在宾馆里,他却有点莫名的亢奋。
可能是即将要开始新生活吧,想想未来的无限可能,每天都可以恣意潇洒,父母看到他快乐,肯定也会欣慰的。
这么一想,他更躺不住了,起身换了一套休闲装出了门。
他平时总是穿着严谨的三件套西装,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现在没有工作的压力,穿着时髦又随性的衣裳,身心从内到外的轻松。推荐本书
他是想找个地方消磨一下晚上的时光,可出去走了一圈,发现才十点钟而已,小城就已经进入了半沉睡的状态,街上只有寥寥几个路人,汽车也没有几辆,就连住宅楼里的灯火都是亮一半,熄一半。
小城市的人生活都极有规律,反而像他这样,大半夜在街上闲逛的是异类。
走了两条街,一间开着的店都没有,他只好败兴而归,回了酒店。
刚进大堂,却发现一个宣传海报,这间酒店新开了酒吧和KTV,沈瑜的眼神一亮。
KTV就算了,他一个人唱歌没什么意思,倒不如去酒吧坐一会。
可进到酒吧里之后,沈瑜却有点后悔。
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可以听蓝调爵士,静静喝白兰地的地方。
酒吧里灯光闪烁迷离,音乐震耳欲聋,男男女女贴的很近,气氛暧昧。
台上还有DJ喊麦,“山外青山楼外楼,你不爱我我不愁。美男美女到处有,别人比你更温柔!”
沈瑜,“……”
他转身要出去,可门口两个黑铁塔似的大哥往他面前一戳,这两人大半夜还戴着墨镜,盯着他看,一张嘴露出几颗金牙,顶着音乐吼,
“大哥,你进来还没消费呢吧?”
沈瑜,“……”
这是遇上黑店了?
不过他想得开,好汉不吃眼前亏,一杯酒才多少钱。
沈瑜乖乖转头,去了吧台,随便点了一瓶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