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既然这么饿不择食,为什么刚才不把你们带来的东西吃完,捡我做的吃不难为自己吗?
不过老实说,我觉得这个情人节过得还不错。
热闹!
希望我们三人可以顺利成为死党,之后成为一生的挚友,那不是太棒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是三开吗?
这是我今天
第二篇情人节特典,我去写文豪那篇的情人节特典了。
有没有觉得我超努力,超棒哈哈哈哈哈!
打滚求评论求收藏哈哈哈
第12章 ACT 11 与其同情老师,还不如同情我自己
在轰君没有留意我的时候,我下意识地会去猜想他是不是离家出走什么的。我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我在开始锻炼的时候就有和我妈妈打过招呼了,而且晚上我也发过短信联系过,所以没什么关系。
我这人性格就是喜欢瞎操心,哪怕我还挺忙的。
我吃早饭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我放了幸平鸽子,免不了要回去说道歉。但是轰君这样的状态我又不是很放心,怕他漫无目的,又怕他做出奇怪的事,毕竟他昨天晚上的状态很不对劲。
而且,不是我错觉啊,轰君一直跟着我Orz,就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我。有种我在路边喂养了一只流浪小喵咪,然后它看着我深藏着铲屎官的潜质,就跟着我了的即视感。
事实上我们吃完饭后,理应就是散伙的代名词了,我也和他说再见了。然后正在顺路买菜回家的时候,我发现轰君一路尾随我。最让我头疼的是,他跟踪得明目张胆,就是我停他停,我走他走,我回头看他,他就站在原地低头研究旁边的广告贴纸,我想问他怎么了,他直接掉头走。过了几分钟后,他又跟上来了。
我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个大神是不是其实有点脱线的天然。
我愁得要头秃。
我没有钱总是在外面吃饭的,感觉继续陪轰君,我还得花一笔钱。
我没有太多朋友的其中一条原因就是我个人钱财没有很多,经不起同学相互往来的“应酬”。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有一样的感觉——感情这种东西虽然很难培养,可遇到吃喝就会变得比较容易处理。大人不是常常有什么饭局的说法吗?我觉得是异曲同工。在吃吃喝喝里面培养同学的感情似乎是最容易,也是最通用的交朋友的手段了。放学一起约个饮料啊,去小卖铺一起买个面包啊,在学习之外缔结起友谊,这是我观察来最快的交友手段了。
但我既不可能每次都和别人出去玩,也不可能总是让别人请,所以我从小到大,除了因为同学要抄我作业外,我这么个无个性又是个穷孩子,自然而然没什么朋友,连毕业手册上也没有所谓的朋友给我签名,除了爆豪。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无视轰君了。
既然他不想让我知道他一直跟着我,我就不要自讨没趣。
而且我家又没钱,他跟过来也没有好处。
进屋的时候,我发现玄关妈妈的鞋子已经不见了,餐桌上又留了一大碗用保鲜膜盖着的拌面,还有纸条上面写着“晚上会加班,记得把面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