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型,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匀亭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
可这些特征很多人都有,除了这些呢?
他们俩分明是不一样的。
晚间车流量激增,行至韶光路,停车的次数比来时更频繁。
周晋珩换了个姿势,视线落到窗外,夜里的教堂灯光璀璨,却不失庄重肃穆。
就像那天,钟声敲响,身着白西装的易晖竭力收敛笑容,强压嘴角,学神父摆出严肃的表情,生怕被周围的人取笑,并不知道弯起的眼睛和眉梢洋溢的笑意早就将他的内心出卖了个彻底。
他站在红毯的起始位置,伸出手,在钟鸣声中红着脸说:“你……你牵我过去呗。”
那画面生动清晰地在脑海中回放,终于让周晋珩捕捉到了以前未曾留意的东西。
他牵得随便,易晖却交付得珍重。
自他牵起易晖的手的那刻起,那双饱含爱意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夜色渐浓,直到身后的教堂远到看不见轮廓,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周晋珩还在踌躇不定。
手机界面上停着易晖的电话,只要按下拨通,就能把他叫回来。
叫回来之后呢?昨天把他的玩偶扔在地上,哆啦A梦的肚皮蹭脏了一块,他回到家会不会看出来?
不然回去的路上给他买个新的吧,一模一样的,小傻子肯定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