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中不知何时布满鲜红血丝,胸膛因为急促的喘息剧烈起伏,湿发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前,裤腿被泥水碰脏,衣服也被雨水洇湿斑驳一片,整个人形容狼狈,哪里还有平时光鲜亮丽的样子。
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掺杂着警察在给刚赶到的屋主做笔录的对话声——
“这房子多少年了?”
“记不清了,十几年总有了吧?荒郊野外的,这么多年也没人住,谁记得啊。”
“那你是怎样跟死者进行的交易?”
“我就住在这山脚下,喏,就南边有亮光的那块儿。那天我上山溜达,看见他在这附近转悠,就问他干什么的,他听说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高兴得不得了,问我这屋子卖不卖。”
“然后你就卖给他了?”
“嗨,哪儿能啊,这破房子也没个产权,我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会做这种买卖?是他,没过几天又跑来,说要买这个房子,我不肯卖,他就追在我屁股后面,说多少钱都行。我看他挺诚心的,就想着租给他玩两天算了,还帮他从山下搬了桌椅进去。”
“钥匙一块儿给他了?”
“给了给了,能不给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警察从手机里调出一张照片,给房主看:“确定是他吗?”
“是他,确定是他,长得挺俊一小伙子,说话傻乎乎的,这里——”房主指了指脑袋,压低声音,“可能有毛病,是个傻的,我给他钥匙,他跟我确认好几遍,问这房子从现在开始是不是属于他了……”
话音未落,身旁一阵嘈杂暴动,周晋珩突然挣脱桎梏,以极快的速度冲过来,揪住房主的衣领拽起,仰着下巴俯视他,吼道:“你说谁是傻子?他不是傻子,你看错了对吧?快说你看错了!”
房主吓呆了,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周围的人手忙脚乱地将周晋珩拉开。
混乱中,他看见警察还亮着的手机屏幕上的照片,上面的人有一张白净的脸,几缕柔软的短发盖在额前,将他黑亮的瞳仁遮挡大半。
那人冲镜头笑得灿烂,跟周晋珩捏在手心里的锁屏壁纸一样,咧开嘴,露出左右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来到医院,周晋珩仍浑浑噩噩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对于自己来这里的目标却很明确,他询问过导医台,疾步来到太平间,没承想扑了个空,工作人员说遗体刚刚已经被亲属运走了。
“是他的哥哥,说要送去首都火化,他父亲也签字同意了。”
周晋珩心跳得还是很快,大脑飞速运转:“不用做检查吗?”
工作人员回答:“你说尸检?检查过了,缺氧加上体温过低引发的心脏骤停,好像没有外力伤害的痕迹。”见周晋珩神色茫然,于心不忍地补充道,“走得不算很痛苦,而且最近天冷,尸体也没到面目全非的程度。”
从医院出来,那几个词还在周晋珩脑袋里盘旋——尸体,案发现场,是个傻的,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怎么可能?易晖的模样那么清晰,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在朝自己笑。
不知该去哪里的他再次返回家中,哆啦A梦玩偶好好地躺在飘窗上,那副未完成的画也还在,周晋珩陡然松了口气。
小傻子最喜欢的东西没带走,画也没画完,怎么可能死呢?
他不会死的。
通知周晋珩消息的那个人大概怕他出事,从山上开始就一直跟着他,这会儿见他面色松弛,以为他缓过来了,说了两句“节哀顺变”之类的话,又见他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大着胆子说:“俗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这都是天意,我们几个早就说您和易小少爷不配,他哪里配得上您啊。”推荐本书
但凡听说过他们俩关系的,也都知道周晋珩讨厌易晖。各种聚会从不一起出席,闲下来就酒吧厮混彻夜不归,偶尔提及易晖眼神中也满是轻蔑,傻子都看出来他若不是身不由己,早就把易晖踹了。
因此那人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周晋珩想要的结果,自以为是地拍马屁,没想到周晋珩反应强烈,用比刚才犀利百倍的眼神看他:“你们几个?你们哪几个?”
天已经完全黑了。
赶到酒吧,那几个人听见风声正打算开溜,被周晋珩在后门堵个正着。
“是谁把他锁在里面的?”周晋珩脸色阴霾,声音很沉,“说!”
那三个人刚才还嬉皮笑脸,这会儿被吓得节节后退,你看我我看你,没一个敢吱声。
他们后退一步,周晋珩就向前两步,周身散发的狠戾气息充斥在窄道中,将几个人重重包围。明明是一对多的情况,那几个人竟没出息地吓出一身冷汗,平日里的嚣张底气消散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