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遇到过的、待我最好的人。
“那为什么——”林均没能说完,就被耳边传来的鼓声打断。
那是鼓手在舞台上试音,吉他和贝斯手也给乐器插好电,没过半分钟,他们的演出就正式开始了 。
这个插曲让他们之间沉默了足足半分钟,也让林均想到了过去。他问:“你还记不记得你七年前唱的是哪一首吗?”
“《山令城》啊,”邹向南当然忘不了,但脸上的笑很勉强。他重新端坐,双手放在腿上握了握,掌心是凉的,“那歌可**了,真的,那是我写过最**的歌。”
可林均显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继续回忆道:“那天我就坐在这个位置,远远地看着你在台上拿着把吉他唱这首歌。当时人很多,环境很嘈杂,可我还是能听见你一遍遍重复地唱——我想在梅雨后的山令城谈恋爱。”
“七年,我们认识都有七年了。”他说,“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七年前直接告诉你,我也想和你在山令城谈恋爱,你是不是就不会临时找个留学生,骗我说,那是你男朋友。”
他想不明白啊。他知道邹向南缺爱,所以谁给他一分喜欢,他都难以拒绝回报十分。
可为什么唯独对他,邹向南总是视而不见。他问:“我就这么入不了你的眼?”
“怎么可能,你那么好,你,是我……”邹向南真的被折煞到了,话都说不利索,只能先做深呼吸。
邹向南问:“那你那天晚上见着我,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觉得你挺不一样的,”林均如实道:“你对舞台很认真,对自己要求也高,对音乐很有自己的见解想法,我当时就想,你应该被更多人听见。”
“可你知道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吗。”邹向南嘲讽的笑了一声,笑自己。他功成名就过,自然有底气诉说那些不得志的窝囊日子。
“我跟你说实话吧,那天晚上,也就只有你在听我唱吧。”邹向南侧了侧脸,在音乐声中看向那个舞台,“那是我在这个酒吧上班的第一天,嗯……你可能不知道,这其实不是我打工的第一个酒吧,之前两家工资都太低,我上大学后家里不给生活费,我只能换地儿。那天我没把时间唱完老板就喊我下来,他说这年头没人会来酒吧听原创,他让我要么走,要么唱金曲流行。我……我缺钱,可我还是和老板说,那我明天不来了。”
“然后那天我出了酒吧门,我走在那条路上,满脑子想的都是吉他二手能卖多少钱。我那时候就觉得……就觉得以前没人喜欢我的歌,以后也不会被喜欢的。我就像我爸骂的那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音乐不是我这种小地方出来的人能玩的。我真的打算放弃了,我……”
我就在最绝望和自我怀疑的时候,听到你喊我的名字。
“你那天晚上要是没机缘巧合地来这儿,我不可能认识你这个大金主,也未必会继续唱。所以我能有今天,全部都是你林均给的。没有我,你能找到更有天赋的歌手,可我要是没碰上你,我现在什么都不是。”
他重新看向舞台上那个稳定发挥的无名乐队:“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推荐本书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林均永远高高在云端,而邹向南要是没他相助,可能一辈子都烂在泥底。
林均的那份知遇之恩太重了,从一开始,邹向南就对两人之间的不对等心知肚明。
“后来你跟我说,咱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是缘分。你还给我看你出生以后的各种照片,里面有你父母,有亲人,有朋友,所有人都在笑,就你自己不爱笑。我真羡慕啊,从小到大都没人乐意和我拍合照,没人乐意记得我,没人看好我。”
他低下头,泄气道:“是我配不上你。”
林均无奈,还有些匪夷所思:“我从来没在意过这个。”
“可我在意,这个坎儿我真的过不去,而且我喜欢的真的不是你这样,我们……我们真的不合适。”
“向南……”
邹向南近乎哀求:“你别逼我成不成!”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均还能说什么呢。
“而且我也不是你最初见到我的年纪。”邹向南自嘲地笑,“你喜欢的肯定是我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可我现在连《山令城》这种**歌都写不出了。”
他最后说:“是我自己太差劲了。”
两人都喝过酒,离开的时候邹向南本想打车,但林均先行通知过秦晓,他们就一起上了秦晓开来的车坐在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