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该是高兴的,可只要一想到,在陆月浓不断前进的路上,他从未有一分一秒的参与,哪怕只是扮演一个分享者的角色,就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不甘。错过太多,遗憾仿若浪潮,汹涌得几欲将他吞没。
苦味随着茶水的下咽,一点点蔓延到舌根。
江倚槐忽然想起,那枚明信片做成的书签上所有土到掉牙的情话里,有这样一句:“我希望你的未来里有我,我的未来里有你。”
世间太多恶俗无聊的情话,只是最平凡最难。
第10章 医院
这天中午,陆月浓回到家没多久,便迎来了一位客人。
“这是李老板托我转交给您的信,还有这个,他说就当做一份礼物,至于是见面礼还是告别礼,无关紧要,全凭您的意思。”
是藏拙斋的小张,此刻正值吃午饭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还未散尽的餐饭香。
寒暄几句后,出于礼貌,陆月浓询问他是否要留下来吃一顿中饭。
小张已经吃过,并且吃得不少,腹中饱足,没有容得下第二顿的余裕,于是他摸了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婉拒。
这在陆月浓意料之中,更何况自己的厨艺如何,他并非没有自知之明,也便不留小张,好生将人送到门口,转头回到家中。
陆月浓称之为“家”的这个地方,位于玉城二环的一所小区内。房子不大,百来平的样子,装修简约,家具上了年纪,还停留在十多年前流行的款式,毕竟这所房子,也已将近十年了。
高二那年,陆月浓随母亲搬离寓居十八载的顺城,孤儿寡母来到玉城。
这座古色古香的南方小镇,小到一片山丘就可以绕住它,而它的襟怀,也只够拥抱住一片湖和几带河,被水网割散开的陆地上,撒着豆子一样的人。
在这里,人们过得安稳乐足,虽无大城市那样灯红酒绿的繁华,但也享受着富庶安宁的生活。
初来乍到,陆月浓对这里陌生得很,但母亲用不怎么温和的口吻告诉他,这里是她的老家。
归属感这种东西,奇怪的很,没有就是没有。哪怕刻意为之,短时间内也养不起来。而站在长远的未来,往回倒带,陆月浓一点也并没有对这里建立起什么难以磨灭的深厚情愫。
刚来这里的那一年,母亲用攥在手里的那些钱,她苦心经营攒了半辈子的钱,一次性付干净了全款,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套当时价格不菲的公寓房。
陆月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它当作“家”,明明如今走进这里,干净得不见人迹,更不用说生活气息。
而曾经的这里,于陆月浓而言,也谈不上“家”,或许更像一个短时避难所。他随她藏了两年不到的光景,而后一纸通知书南下而来,他又独自北上。
之后十余年,数千个日夜,哪怕是节假日,陆月浓也鲜少回来。
现在,二十九岁的陆月浓站在这个久无人烟的“家”里,盯着玄关柜上放着的黑色礼品袋,心中竟有难言滋味。
身后桌上,盛满粥的描花瓷碗,冒着几缕淡薄的热气,一双木筷子并好了,放在一边。旧玻璃罐装的腌酱瓜开了封,无声无息地立在离碗不远的地方,盖子还没来得及合上。
——
陆月浓不太喜欢医院的气味。
缠绵不去的消毒剂味道,混合着各类药水的气息,虽说是极淡的,一般人闻久了甚至习惯。
但陆月浓却是个例外,浸没其中越久,越是压抑难忍,故而他总是极力避开医院,迫不得已来时,也甚少久留。
说实话,陆月浓也不大喜欢医院的声音。
嘈杂的,争执的,嘶吼的,哭闹的,搅得人思绪不宁,但这些声音都发自肺腑,皆出于苦难,纵使不愿听,也不忍心埋怨。医院这个地方,只要有人的声息,就还是好的。
八字不合。
硬要说的话,陆月浓与医院的关系,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