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厅,大厅不知何时中间已经被清出一条道路,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位年约四、五十的男人坐在椅子上,在他面前还站着一位带着浅浅笑意的女子,这名女子穿着正式得体,手上还拿着一碗水等待汉摩尼撒和公主上前。
汉摩尼撒暗自吞了一下喉咙,猜测那名男人跟女子是谁。
走到二人的面前,男人先开口说话了:「儿子啊!今天是你的新婚之日,为了体恤你前一整子的辛苦,就放你七天的假吧!七天过后在回到军营里去。」
「谢父亲。」汉摩尼撒想,这人是这具身体的父亲?那应样回答应该是没错的。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教主请开始。」
女教主点点头说:「在伊丝塔尔女神的见证之下,二人必需要共同面对酸甜苦辣,不可嫌弃对方,要对对方爱护有加,从今以后都不离不弃,尼布甲尼撒你愿意吗?」
「我愿意。」汉摩尼撒说。
「赛米拉斯公主你愿意吗?」
「我愿意。」莫非说。
女教主拿出一把小刀递给汉摩尼撒,另一只手拿住碗说:「任意割破你其中一只手指的指尖,将血滴一滴进入碗中。」
汉摩尼撒照做了,教主也跟莫非说同样的话,公主也不多说什么也同样用小刀在指尖刺出一个小伤口,让手指的血液滴在碗中。
而刺破二人手指的小刀在刺破莫非手指的刹那有一抹淡淡的莹绿色的光芒在刀尖处隐隐闪动着,女教主不动声色的将小刀收进怀里,才让汉摩尼撒和莫非将碗中加了他们血液的水一人一半的饮尽,最后为彼此戴上戒指,这个结婚仪式才算完成,二人就被送回房间里了。
198.
莫非与汉摩尼撒二人在房间里相对无语,汉摩尼撒想的是:结婚了,那现在要做什么?不会真的要把人扑上床吧?
莫非低头故作娇羞状,心想:嫁过来了,还好长的不会太难看,不然真的就太心酸了。
最后还是汉摩尼撒先开口说:「你今天也累了一天了,还是先洗个澡休息一下吧!」
莫非在心里暗骂:你这个急色鬼,天还没黑你就想做床上运动了,不行!怎样都不行!我必需拖时间。
莫非的眼睛灵活的转动一圈后才想到一个烂方法,聊天吧!反正把时间拖到晚上就对了,他可不想被发现是男的,还要这个泥巴被爆菊啊!不行!绝对不行!
于是莫非柔柔软软的开口了:「不知我现在要怎么称呼您呢?」
「嗯……叫我撒或是……尼布吧……」反正我的名字里都有撒字,不过叫尼撒还是不好叫,还是单叫一个撒字吧!不然这具身体原本的名字也太拗口了,我反而记不太得。
「那撒也不要称呼我为公主了,叫我的小名小非吧!」
汉摩尼撒表情没有什么波动的想:小非?!不行!那是属于莫非的,我怎么能叫别人小非呢?
于是汉摩尼撒开口说:「还是换个名吧!小非跟我认识的那人名字重名了,我怕叫你小非反而会把那人跟你搞混了。」
莫非一愣心想:小非,还重名应该是碰巧吧!不如试试看!
莫非探试性的开口说:「不知道你口中的小非是怎样的人呢?」
汉摩尼撒一想到莫非,就不知不觉的将眼神放柔说:「算是有点呆傻可爱的人吧!」
莫非心里狂吐糟的想:怎么不说点?这么点东西我怎么能判断?
莫非柔柔的开口问:「他还有什么特点呢?」
汉摩尼撒想了一下才说:「近来他有点小聪明,还有点小淘气。」
「……」,资讯太少了,多说一点会死吗!
汉摩尼撒突然顿了一下,眼睛危险的眯了眯:「赛米拉斯公会,我以后还是称呼你为小赛好了。」
「不可以换一个吗?」我不想叫小赛啊!用台湾的台语来想的话就是『米田共』三个字的结合体,难听的很。
「不可以!」
「……是……」
因为这一次交流上的失误,二人因此华丽丽的错过了一次相认的机会。
******
在房间闲闲无事的二个人,因为在繁锁的婚礼都有点累了,就都有点困,不知不觉中二人汉摩尼撒在椅子上睡着了,莫非坐在沙发椅上睡着了,睡着的他们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一样将他们目前所占据之人的身世、背影、经历看着一清二楚。
尼布甲尼撒是波帕拉沙尔的独子,他们家是一个贵族家庭,也是个革命家,更是个带领军队打仗的将领,手下有一个三万人的军队,而他现在所居住的国家是亚述的都城尼尼微,尼尼微目前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动的国家,这个国家内部已经很腐败了,外戚干政、贪污腐败、草菅人命、做国王的不问世事,只顾自己享乐,压榨人民,让人民留离失所难以生存。
而赛米拉斯公主是他一见钟情的人,自从对赛米拉斯一见钟情后就开始追求公主,非公主不娶,甚至还以推翻亚述、攻占尼尼微让出部份利益为前提下,要娶赛米拉斯公主,本来米堤亚王是不答应的,但甲布甲尼撒说如果娶不到公主,他将会在把尼尼微占领后,亲自带兵把米堤亚给打下来,让米堤亚成为他的领土之一。
米堤亚相对于尼尼微来说是个小国,总人口不到十万人,在米堤亚附近也还有八到十个小国,米堤亚在这些小国里算是比较大的国家,但比尼尼微这个大国来说,尼尼微至少可以容下二十到三十万的人口,如果把亚述全部占领了,这些领土至少也可以容下一、二百万人,这让米堤亚国王不得不答应尼布甲尼撒的要求,将赛米拉斯嫁给他。
199.
赛米拉斯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他头上有二位哥哥和一位妹妹,而且他从小就体弱多病,曾经有高人为赛米拉斯占卜说他,从小就必需当成女儿来养,否则养不活,从此之后赛米拉斯就被当成女儿来养,不过自从当成女儿来养后,赛米拉斯的身体就好了很多,活的很健康的,不过他的体力却比一般人还弱一点,不适合到处跑跑跳跳。
在赛米拉斯十二岁那一年已经是全国皆知的善良、温柔的公主,也在那一年上街游玩时遇见了尼布甲尼撒,当时的尼布甲尼撒是个十六岁谈吐幽默风趣的少年,这当时隐藏了身份,只说自己是名为尼布的商人之子,会在这个王国里最多待上八天,八天后就要随着父亲前往下一个国家进行交易,在这八天里尼布甲尼撒赢得了赛米拉斯的好感,二人在一起游玩的第七天晚上,尼布甲尼撒离开前对赛米拉斯说:「当你成年的那一年,我会带着我的心意和聘礼向国王提亲。」
赛米拉斯直到那时才知道尼布甲尼撒似乎是喜欢上他了,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和不确定性,因为他可是这个国家的公主,有可能尼布甲尼撒是要将他娶进门后,企图用他的嫁妆和背后的关系让人的进入上流社会,还有衣食无缺的生活,赛米拉斯虽然善良、温柔,但他并不天真,相对来说他还很聪明,在加上他是男的,他更不可能嫁给尼布甲尼撒,也许他这一生都可能孤单一个人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