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裴庭,在回到燕城后,就彻底告别了影坛,一面专心攻读硕士,一面照顾孩子,再有空闲就管管公司。也许有的人觉得他浪费才华,但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如果只在于金钱和名誉,那未免太单薄了。人类数十万年的历史,真正被人记住的有多少呢?待到几十万年,几百万年后,谁又会记得那些曾经被人记住的人?唯有能够握在手中的一生,可以明晰的感受到喜、怒、哀、乐,握住手中的幸福,才是最值得的。而且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了,到结婚的第十个年头,他和白薇的第三个孩子,第二个儿子出世了。老大六岁,老二三岁,老三刚刚满月,已经足够他忙活的了。嘘,忙完这个还不够,晚上他还要加班加点的干活呦……老婆太迷人,是个问题。
再见,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想写一点林妮跟周思盛的番外的,但因为我这期申榜的时候写的是到榜完结,所以这里就不写了,就完结了,如果写的话,就跟《嫁给厨子以后》一样,放在作者专栏里开个短篇,免费的。想看的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方便看。
最后,还是给新文《她的狐狸皮》求一下预收,么么哒~
☆、裴庭番外(5.31日追加裴庭前世成人版番外)
【缘起】
裴庭四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了。
有一种说法,算命的三弊五缺,裴正良没想到是应在了儿子和媳妇身上。他自己倒是能承受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但每每看着才四岁多点的小孙子, 愧疚和自责就会爬上心头。
孙子虽然小, 却是极乖巧听话, 他会帮裴正良捡柴、烧火、浇地,忙完了就坐在路口的石头上。
裴正良知道,小孙子是在等爸爸妈妈回来。
但他的爸爸妈妈永远不会回来了。
看着日益沉默、身体也越来越差的小孙子,裴正良决定出山一趟。他算过,如果他不下山, 他的小孙子可能会活不过明年这个时候。
老天对他裴正良的惩罚还没有完。
他只有一线希望。很多年前他救了一个人,为了破解这个人当时的难题, 特地去寻了此人祖坟。
群山之中有一山独高,左右均有河流, 晚间观望, 天水相连一片汪洋,上有彩云,香气不绝,此人后辈之中,必出一位气运逆天的女贵人。
他的希望就在这这里了。
他把小孙子带到山下托付给乡邻照顾, 然后就带着裴家祖传的一只木镯走了。
这一趟,裴正良并没有十全的把握,一是时间久远,世间最善变的就是人心;二是关系重大,将心比心,换了裴正良也舍不得自己的骨血。
但事情意外的顺利,几十年不见,那人还是一如从前的忠义。
他前脚回到山上,后脚他就带着那位女贵人来了。
裴庭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白薇的样子。
他坐在门口的石头上,小姑娘梳着两只羊角辫,她穿着城里小姑娘才穿的毛呢裙子和红皮鞋,拿着一个木奉木奉糖舔啊舔。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
“你爸妈死了。”她忽然说。
他本来很喜欢她的,听完这句话他就不喜欢她了。
他打算走,到爷爷怀里去,不理她了。
“但我有,我把他们分给你,这样你和我就都有爸爸妈妈了。”
他怔住。
“还有,以后我就是你媳妇了,你的钱要给我管。我还是姐姐,我会像我哥哥保护我一样保护你的。”
他哭了,把小姑娘吓的瞪着眼,幸好她没走,而是把沾满她口水的木奉木奉糖塞到了他嘴里。
她很聪明,就这么把他给哄好了。
半个月后,她就跟着那位白爷爷下山了。
走的时候,她还在睡,白爷爷是背着她下山的。
他想把她叫醒,爷爷却制止了他,说她很累,需要休息。
他目送白爷爷背着她消失在视线的尽头,却不像以前那样觉得没有希望,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再相遇。
……未完待续,有空会写写前世他跟白薇的“没有交集”的“交集”生活,前世叔是一世孤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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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活完两辈子是什么体会——裴庭自叙】
自从四岁我跟那个城里的漂亮小姑娘定了娃娃亲以后,我就越来越盼着长大,因为爷爷说,等我长大了,就可以把她给娶回家。
她那么漂亮,可爱,善良,我担心自己会配不上她,所以从小我就在爷爷和四位师父的教导下刻苦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
读高一的时候,老师让我回家,不是我学习不好,而是学校的老师们集体认为他们没什么可教我的了。
我本来打算参加高考的,但是爷爷病了,他病的很重,四位师父也一个接一个的离开去寻找能够挽救他x_ing命的法子。
但在他们走后不久,我就预感到爷爷这次可能躲不过去了。
终于有一天,爷爷把我叫到床前。
“庭娃,爷爷快不行了了,爷爷只有一个心愿,想看到你成家。你能去白家一趟吗?”
我当然想去,那个我思念了很多年的女孩儿,现在不知道长成了什么模样?
这么些年,爷爷从来不叫我去看她,他说时间不到。
我不明白爷爷为什么会这么说,但爷爷的话从来没有错过,所以我只记得她六岁的样子。
现在爷爷叫我去白家提亲,虽然很担心爷爷,但我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去了。假如我能把她给娶回来,说不定也能给爷爷冲冲喜。
但是我没有想到,我到了江城白家,却受到了冷遇。别人怎么对我我不在乎,但她却连见我一面也不肯。
我在江城停留了三天,白家一直说她不在,但我最终还是见到了她。
那么多年没见,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可她却没认出我来,从对面走来,与我擦肩而过,然后挽住迎向她走来的男人的手臂。
在我念高一的时候,学校里有人谈恋爱,裴楷还叫我看,他能从一大堆人里把那两个人给分辨出来,我却不行,我瞧不出恋爱中的人和不恋爱的人有什么区别。但是那一天我看懂了。
她看那个男人的眼神,温柔如水,就像那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世界。
我的薇薇,她爱上了别人。
我来晚了。
爷爷去世后,我就离开了红薯山。我决定到外面闯一闯,看一看。
我发展很顺利,钱越来越多,我的周围出现了很多女人,偶尔还有男人,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眼光看我,相同的一点就是贪婪。我再也没有遇见过记忆中那么纯净的笑容。
我分外的怀念小时候那个给我木奉木奉糖的女孩儿。忽然有一天,我意外在杂志上看到了熟悉的脸,虽然被描的乱七八糟,但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她的笑容还是那样甜美,眼睛还是那样纯真。
我不会再爱她,但我可以喜欢她的脸,因为这张脸会带给我幼时的温暖。
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然后我就开始了收集有她照片的各种各样的杂志、录影带、DVD。
这些东西都被我放置在一个箱子里,放在我书房的保险柜里,我几乎每个礼拜,其实是每天都会拿出来看看。
我看着她跟那个叫周思盛的一次次的亲密合影,看着她被绯闻或者负面新闻环绕,有时候她大发雷霆,有时候她嬉笑以对,有时候她失声痛哭。在我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感触,我只是单纯的迷恋她的脸,她的笑容而已。
时间过的很快,周围的人都结婚了。没有了爷爷,再也没有人为我操心。可是每天回到家里,都是空荡荡的,我越来越觉得需要一个人陪我。
这时正好有个人对我提出了结婚的要求,我想了想,就同意了。
结婚前夕,我坐在书房里翻看那些杂志、照片,发现不知不觉中,小木箱换成大木箱,打木箱换成书架,两个书架都装不下我收集的东西了。
也许这些东西不该存在了,我想。
但没等我把这些东西给处理掉,全世界忽然到处都在疯传一件事情,那就是她的裸/照。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当我点开那些图片时,我恨不得自己瞎了眼睛。
我好几个晚上没有睡着,后来不知怎的,我决定花钱打通关系买下她所有的照片,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我甚至忘了结婚的事儿。
但等开始行动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这件事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了。
……
她疯了,据说被送进了疯人院。
后来,我就没了她的消息。
我最终也没有结成婚,老实说,看了她那些照片后,我心里就像横着一片y-in影,挥之不去。
这样,对别人也是不公平的。
五年后,我的助理,也是我的发小要结婚了,他的新娘我也认识,就是当初差点嫁给我的那个人。
我诚心的祝福他们,作为新婚贺礼,我安排了我名下最豪华的七星级酒店给他们度蜜月。
不巧的是,有一天我也在酒店,就住在他们隔壁。他们显然不知道,开着门就爆发了争吵,然后我听见他们说那一场丑闻是被恶意爆出来的,而她是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被强迫的,出卖她的,就是她最爱的那个男人;而一手策划这件事的人,是我原本的结婚对象。
我觉得我的灵魂被撕碎了。
我坐了十四个小时的飞机到纽约,到的时候当天已经没有航班到芝加哥,我无法忍受,亲自开了十七个小时的车,终于找到她所在的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