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进手术室,也不想知道那个医生说危急的人到底如何了现在。我对著林简说:「如果他活过来,我给他奖赏……我把自己奖给他,你说好不好?」
林简开了口,声音却是哑的:「老大……」
警察去了又来,又来了一帮询问我详细情况。我把他们交给律师,拉著林简到了天台,问他:「有烟吗?」
林简递了烟过来,我点上火,狠狠地抽了一口:「真他妈的混帐……」
「老大,这里是美国,他们也敢胡来。」林简也点上烟,说。
「鬼迷了心窍,有什麽做不出的。」我尽量使劲呼吸,恢复了平静。
「李越天干的……?」林简犹豫地说。
「不是。」我哂笑:「要杀的是我。」
「老大……」林简惊了。
冷风吹了过来,脑子也算是清醒透了,「没什麽,林简,我有办法回敬过去的。」
「李越天知道吗?」
「谁知道,他知不知道又跟我有什麽关系?」我扯扯嘴皮笑笑,从楼顶向下望,人群熙熙攘攘,各自为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跟人生,谁比谁容易?谁又真正能属於谁?很多时候幸福只是无知的错觉罢了。
可是,为了那错觉,又要付出多少代价?
「林简,你什麽时候认识我的?」
「十一岁,老大,那老混帐打得我腿都断了,满大街没人敢拦他,你从他手里救了我。」林简平静地说。
「你住在西街,尽管环境恶劣,尽管家里有个老混帐,但至少还有顿饭吃,还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屋子。」
任风吹著头发挡住视线:「聂闻涛住在垃圾场里,用星光当被木板当床,这还算好的;一到了冬天就要命,就只能躲在臭气薰天的垃圾山下面,用碎纸碎布盖在身上。
「你以前总是问我为什麽要对聂闻涛手下留情?」我转身面对林简,认真的说:「我不是手下留情,我是不敢伤他。我从来没见过他那麽努力活著的人。
「他曾背著他妈从城外的垃圾山里,足足走了二十多里才到城里的一个小诊所里;他在城里又捡垃圾还什麽都做的二个多月攒了二百多块钱,可这期间我从没见过他花一分钱,都是捡饭店里的那些猪食吃;可他妈还没来得及治,在半路就死了。
「他背著他妈来然後又背回,一路上都没有流一滴泪。那个时候他也才十三岁,他身子只有他妈一半大。後来他把那些钱给他妈买了身新衣裳下了葬。
「我去过那个垃圾场,他们住的那个地方只有两个破碗,半边铁锅,两双乌黑的卫生筷,这就是一个女人跟一个男孩的全部家当。」
我抖著手抽了口烟,「你想一个人要做到如何,才会从那样绝无生念的环境里爬出来?」自嘲地笑笑:「算起来,我顶多算一个无病呻吟的纨裤子弟。
「林简,我没见过像他那麽努力活著的人,他不会死,对不对?」
「大哥,」林简带著哭音:「你别说了,我们活著都难,可我们都会活下去的。聂闻涛会,我也会,你也会,谁不是努力活著……那麽难都活过来了,还有什麽不能活下去。」
手机的音乐声响起,停下,又响起,停下,又响起……
「接吧。」我抽完最後一口烟,踩熄。
林简接了电话,向我作了个手势,是李越天。
说了几句,李越天在找我。
我伸手拿过手机,走到一旁,电话那头沈默了几秒,然後听到李越天轻微试探的声音:「小唯?」
「嗯。」我淡淡地应著。
「你没事?」他简练地问著。
我笑:「孙栋国没回来给你简报?」
那边沈默,过了好一会才说:「对不起。」
我抽出烟继续点上,「有意义吗?越天,你觉得你总是说对不起有意思吗?你说你爱我,可我为什麽怎麽都看不出?」
那边依旧沈默。
「越天,你要我摸著我的心回答你,这次你摸著你自己的心回答我,这几年你让我好过了吗?你作践我如此还不愿放过我吗?
「伤害我的不是孙国栋,也不是温森,也不是你妈,更不是你的什麽兄弟哥们,而是你。越天,如果你真爱我,放了我。」
挂断电话,扔给林简,径直往楼下走,我该去看看了,那个本来可怜却倒楣遇上我变成更可怜的人究竟是死是活。
第12章
「我春天想去巴黎,全世界都知道那里会发表最好的春装,我喜欢穿著舒服又美观;你要知道,我妈就因为这个常笑我是个假面王子。夏天我喜欢去西班牙,斗牛节很……男人。」
说到这里,我耸耸肩,「我喜欢那种激烈,没错,我对力量著迷。秋天我喜欢去义大利,又是服装;天,我爱义大利手工制的西装。冬天我喜欢待在家里,一动也不动;音乐,美酒,还有书……」
我撇撇嘴,「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完全是一个无聊有钱的少爷虚度生命所能做的消遣时间的行为,但我喜欢这样。
「另外,我不喜欢工作。天,说真的我讨厌正经八百地工作,必须成天坐在办公室里跟一堆文件数据打交道,我宁可另外想点办法捞钱过我喜欢过的日子。
「没错,我喜欢时间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你要明白,我总会铲除挡在我路上的阻碍,小心地掩饰我自私的本x_ing,不让太多人讨厌我,这我一直做得不错。」
我看著他闭著眼睛躺在病床上没有回应我的话,我吁了口气,往椅子後方倚著放松,「我不明白,像我这样的人……你怎麽可能……呵呵。」
我笑,「我不是什麽好人。你应该明白,我y-in险狠毒还小人,老实说除了我这张脸皮长得还凑和之外,我自己都不怎麽知道自己还有什麽优点。」
我伏在他耳边,轻声说:「如果你醒来,觉得我不是太糟糕,是不是考虑一下跟我交往,小自卑者,嗯?」
离开了医院,林简开著车,好半晌没有说话,过了一会问我:「老大,活著这麽难,为什麽我们总要活下去?总是想要活下去……就算没有希望……」
医生说子弹穿过他的食道滑进胃里,那个男人顽强的生命力再一次得到验证——手术成功地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他的小命。
「你想过死吗?」望著窗外被黑幕笼罩的陌生城市,「在你最临近死亡的那刻你想过死吗?」
林简抿紧嘴,过了会摇摇头。
「这就是人的求生本能,不到绝路,谁也不会真正的想死。」我轻声说著,这麽黑的夜,往事一幕幕虚晃而过,我活到现在,终究也是逃不过生存念头,情爱再伤人还有时间作为药物用来疗伤。
过去终究会过去,只要坦然面对。
「林简,你认识我後悔过吗?」我转过头,问著这个以前跟我混、以後更不可能跟我断了的兄弟。
林简开著车,眼睛认真地看著前面的路况,「不,你给了我一条路走,在当时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他们都说你是在收买人心帮你办事,但是你给过我选择,我接受了。你是我老大,无论是救命还是让我去学习,你都清楚地说明白了跟著你必须有付出,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我接受条件,你成了我老大。」
他在红灯前停下,「而且,你让我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如果当初你没搭那把手,我可能顶多只是西街一个小混混,而不是在这个国家开著属於自己的车跟你说这些。」
我轻笑:「我给过你选择,所以,我也会给聂闻涛选择……你说这样对吗?」
「老大,我不会为难他的。」林简启动车子後说。
我满意地闭眼,很好,至少,那个男人醒来之後住进我的屋子里不会有个人对他冷言冷语施加白眼了。
我希望林简尊重他,我不会希望我的兄弟对即将到来的客人有所怠慢。而家里那条叫做王双守的对聂闻涛三个字都过敏的恶形犬,我得想办法先收拾服贴了。
生活总是有乐趣,乌云过後只要你不沈没在y-in霾里,总会海阔天空。
至於以後会接踵而来的麻烦跟苦难……生活总是会有挑战的,只要你的心不垮掉,一切都不足为惧,可不是吗?至少,我享受生活的心还在继续跳动……
李越天,美国的夜里是否你依旧无法入眠?可惜了,最终我们要背道而驰……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俩亲手把我们的可能全部埋葬了。
全部结束了,该开始新的可能。看著那张苍白刚硬的脸时,我在想,生活总是在给我们惊喜,它并不总是让人绝望的。
欠人一条命的感觉不错,我倒有点明白人们为什麽这麽喜欢报恩了。看著微弱星光闪烁的天空,聂闻涛,我重新规划的未来里,是不是该为你空一个位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