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部分情况下不亲自收数,不亲自劈人,不会亲临那些场子讲纪律,但他有唯一一个地方需要保护好——那就是任哥的面子。
闹事可以,甚至可以堵到任哥的别墅门口闹。踩场可以,大不了打碎的东西再让输家出钱装修一轮。谈数也没有问题,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大家沏杯茶开诚布公,把道理事实摆一摆——这些都能接受。
但要把火烧到任哥明面的职业上,不行。
阿胜的人拦了一排,不让红姐的人靠近。
警局的人看了一眼,见着两拨人都没踩进警局的大门里,也装作没看见,转个背又钻进房里。
红姐说,阿胜,你护主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护主。
阿胜听了想笑,刺头强不过借着这机会让红姐胡搅蛮缠罢了,要说道理,任哥当然在理,但无论他们说什么,估摸着都没法平息对方挑刺的由头。
阿胜说,走吧,我们另外找个地方好好谈。
于是留下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带着一小部分人绕到警局的后巷。
这后巷就是警局的盲区了,警局的人也愿意把它当成盲区。很多械斗都在这里发生,不过是背后,所以看不到,不要看。
红姐点了根烟在旁边看着,手一挥就有人第一个冲上前。
阿胜的人终究是少,何况在这里也不能用枪。
不过这巷子他们已经太熟悉了,每天都来这里打卡上班,连他妈的每一块砖有多少裂缝都知道,自然也能从最近的地方抽出钢管和长刀。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火拼,阿胜都觉着滑稽。
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脑热地冲上去瞎砍,觉得自己真j-i巴热血。
但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就像士兵的实战演习一样,上战场之前总要来这么几场真枪实弹的训练,可实际上训练能和战争一样吗?不一样。
有些东西是在演习中学不到的,即便流血也学不到。
比如他们就不明白,这时候无论哪边赢,红姐都无法从阿胜身上要回三根手指。
等到双方打得差不多了,阿胜推开了人群,干脆地冲到红姐面前,二话不说一巴掌扇在红姐脸上,转身就将她的脖子卡住。
红姐以为阿胜不敢动女人,但当然不是。阿胜的眼里只有动的时机而没有动的物种,所以那刀尖都扎伤了红姐的下巴,他也一点松手的意思没有。
阿胜说,红姐,可以了,兄弟们出出汗流流血,愤怒也消散得差不多了,我还陪他们练了好一会。如果你再不叫他们撤退,我就只能把你也弄伤了。
但红姐也是要面子的,和刺头强一样就算别人杀到面前了她还要嘴硬。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干脆地扎进了阿胜的大腿。
扎进去了还反手打转,那钻心的疼让阿胜瞬间松了胳膊。
红姐推开阿胜,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还不了我三根手指,我他妈也得在你身上开个窟窿。
但还好,红姐这一扎并不算狠,虽然裂口很大,不过没有伤及要害。何况红姐也确实往后撤了,而阿胜也没有让兄弟们继续追赶。
他踉踉跄跄地站稳,又让一个身上没什么污秽的小弟到警署里给他拿点纱布,等他把大腿缠好了止了血,又绕回了警署前门,继续他的职能。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走出来,瞥了一眼这群出了汗还有点血的混混,其中一个还和阿胜打了个招呼。
刚刚发生什么了吗?不清楚。大概是那些帮派之间又摩擦了,隔三差五就这样,已经不是新鲜事。
只有任哥出来抽根烟时看到了阿胜,见着他又负伤的样子,没说话,只是轻微地点点头。
所以阿胜的职业很重要,也很高尚。
他是在做面子的事,而面子是维护地位与阶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任哥的牺牲也很重要,若不是洪爷一句“我不管”,红姐也不会仅仅带着这么点人来撒气,而是非得掀起两边的斗争,直到打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在门外,你能走出来吧,走出来就上车吧。
任哥把他带回自己家。
估摸着也是听说小宁又在旗下哪个场子玩了,还不如把阿胜接到自己身边。
任哥扶着他上楼,又给他换了纱布。他让阿胜靠在沙发,自己重新上了一遍药。完事了再掏了两卷钱塞到阿胜手里,阿胜推辞,说这伤就和擦破皮似的,不要不要。
但任哥直接把钱塞他裤兜里了,他也没法拒绝。
任哥就是这点好,对很多下属都没架子。他会亲自到医院探望他们,也偶尔会给牢房里待着的兄弟带点开销进去。
他也没让阿胜把腿放下,就让他搁在自己的膝头,自己点了根烟,塞阿胜嘴里。
他说,阿胜,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些事让那些小的上就行了,你老是亲自上阵,要真遇到什么麻烦,你还怎么出力。
阿胜说没关系,哪次你叫到了我没出力,“而且自己不顶上去,手底下的人怎么看我,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你比我还懂得收买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只认你一个大哥,都不认我了。”
“我认就行了,”阿胜笑起来,“大哥的大哥,你还怕用不动他们。”
说实话,任哥是怕的。
每次在前面拼搏的都是阿胜,而自己的名声又不太好,若不是阿胜真的忠心耿耿,他还真怕阿胜篡了他的位置。
在帮派刚兴起的时候,人们都是很重义气的。跟了一个老大,基本上一辈子就认定这个老大。轮盘不是说转就转,也不是辞职再另谋高就那么简单。它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格和声誉,而那时候人人都注重这个。
在洪爷上位之前,蝴蝶城的帮派龙头是一个叫金爷的人。金爷在位的时代和现在很不一样,没有那么多背叛与冷枪,也没有人需要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让金爷舒服。
金爷很有威信,赏罚分明,纪律严苛,那时候的蝴蝶城比现在要稳定多了,至少伤及无辜市民的情况实在不多见,只要商贩都按时按量交钱,那就万事大吉,出入平安。
也就是那个时候,金爷一直在打压洪爷。
洪爷当时也是一个帮派的头子,他的帮派在其他几个帮派中是赚得最多的,但不知为何,金爷就是不喜欢他,反而扶植一个偷渡过来的火炮。
后来临终前金爷才让火炮和任哥来到跟前,他说不行,洪爷不行,你们要小心,他上去了,你们两个肯定得遭殃。
当时的任哥不明白,毕竟最先被发配到油水最少的新区的,是洪爷向来不对付的火炮。公报私仇,在所难免。
但等到洪爷要脱任哥裤子的那一天任哥才深有体会,洪爷的品行不足以服人,所以即便他说刺头强不在理,红姐也敢来耀武扬威一下。
选举五年改选一届,过两年将会进行第二次改选。
而任哥认为两年之后,无论如何,他都不可以再让洪爷连任。
所以他的行动该从现在开始。
等到两人的烟都抽得差不多了,他转过头对阿胜说,“胜,如果你想做龙头,你第一个想干掉谁?”
“干掉任哥想干掉的那个。”阿胜周全地回答。
第12章
其实他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任哥有什么命令。
任哥听罢哈哈大笑,他拍了一下阿胜的小腿,说你怎么那么滑头,你怕什么,现在房间里就我们两个人。
阿胜不怕,他只是想顺应任哥的意思罢了。看着任哥笑起来的模样,阿胜心头异样的感觉升腾得更厉害。
那天晚上他没有给出任哥准确的答案,但他却真的想了很多。不是在想第一个该怼掉谁,而是在思考“如果我想做龙头”这种假设。
是的,如果他做了龙头,或许他真的可以得到任哥。
手下的小弟接触他多过接触任哥,他得到的民心自然也比任哥更甚。而如果他真的成了蓝莲帮的话事人,甚至真的成了龙头老大,那任哥——
他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阻止自己想下去。
任哥望着他的眼睛,终是没得到他下一句话。
阿胜不可能想的,他总不能说他也希望自己能把手盖在任哥的手上,不能说他希望任哥主动把衣服脱掉,把皮带解开,更不能说他想看任哥跪下来,问他舒不舒服,难不难受,要他怎么做。
其实他真正确定自己对任哥的心意,是在四年前第一次看到任哥侍奉人的时候。
那时他刚跟了任哥一年,是任哥的专属司机。
当时任哥在接触一个政府官员,那官员是警局的高层,决定了下一任中层的改选,也在某种程度上掌控着任哥仕途的走向。
任哥打电话让阿胜过一栋会所接他,路上堵车,阿胜去晚了,他迟到了十分钟。所以他连门都没有敲就一路闯入,直到拧开了一间小厅的把手。
他所见到的那一幕让他毕生难忘。
那个官员坐在沙发上,皮带已经解开。而他的任哥则跪在胯间,松了领带,开了纽扣。
官员的一只手深入宽松的领口间,玩弄着任哥胸前的一点。任哥则扶着对方的膝盖,卖力地前后吞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