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妻子开始思考,是不是该认真结束这段婚姻,再找一个更好的男人?
至少那个男人可不要再是一个警探了!
多少电影小说里的警探们,工作上英勇无比,私生活却乱七八糟,一塌糊涂,这点法兰克也不例外。
和那帮罪犯周旋久了,脾气和手段都变得暴躁起来,即使回到家面对家人,也一时难以改过来。
离婚前半年,法兰克每次一回家就和妻子吵架,甚至有几次差点想动手打人!妻子见到他凶恶的眼神也惊愕不已,她知道,她以前所爱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那么她也没有必要继续留恋。
提出离婚的时候,法兰克很震惊,以致于整整三分钟没办法说出一句话。
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婚」这件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他以为,就像老一辈那样,一旦缔结了婚姻,便可以长长久久,即使再不耐、再多争吵,但一旦结为夫妻,就一定会一直在一起。
一开始他当然无法接受,继续用吵闹恐吓的手段,威胁妻子不准离开他。
但他发现,已经铁了心的妻子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女人,对他的恐吓,甚至哀求,完全无动于衷。
仿佛对他一点感情都没有,连看着他的眼光也冷淡得令人心惊。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所谓的「家庭」,早已经分崩离析,妻子不爱他,孩子不认他,他在这个「家」里的定位,已经变成了「多余的人」,没有人再需要他。
他坚持了很久,但妻子就是不愿意回头,最后他狠下心打离婚官司,却因为有任务在身,好几次无法亲自出庭,最后输掉了官司,赔上一大笔赡养费。
法兰克不得不卖掉房子,但他没有给自己留什么钱,而是几乎全给了前妻。
离婚过后,他仿佛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冷水,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他回想自己近十年来的婚姻生活,的确没有尽到为人夫以及人父的义务,脑袋里只想着要抓坏人、要破案,家人永远是最后一个想到的。
虽然他曾经不断给自己找借口,疏远家人也是保护他们的一种方式,谁知道那些他曾得罪过的黑帮大哥或是犯人,会不会哪天出狱后来找他的家人报仇?
但收到离婚官司败诉的通知后,他只觉得自己曾有过的这个想法实在可笑,那不过是他懒得去维持家庭关系的一个差劲借口罢了。
所以他活该。
而他能补偿妻子和孩子的,就只有卖掉房子后那些微薄的钱,至少能让他们暂时不愁吃穿。
离婚官司缠身的那段时间,可以说是法兰克的低潮期,工作不是很顺利,几次行动都扑空,他甚至还有两个线民在做卧底的时候被人暗中干掉,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凶手是谁。
然后那个家伙出现了。
克里斯·佛里曼,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典型的年轻气盛,虽然还不到高傲自负的地步,但初生之犊不畏虎的那股冲劲,却不知怎地让法兰克很反感。
他永远记得那小子第一天来报到时的情景。
那天他才和离婚律师会谈完毕,心情极差,回到工作岗位上,就见到许多同事正围着一个黑发的年轻人,有说有笑。
心情不好的人往往最见不得别人高兴,法兰克无意加入那群人的嘻笑,犹豫了几秒钟,决定转头就走,但这时已经有人眼尖瞧见了他。
「嘿!法兰克,看看这里!我们又多了生力军呢!」有着圆滚滚大肚子的大熊,像只熊样地用一只长满毛的手揉揉肚皮,另外一只手摸着长满胡子的下巴。
人群自动让出一个空隙,露出那个年轻人的身形。
年轻人的一头黑发整齐地用发油梳往脑后,露出一张光洁的脸,他的眼睛明亮有神,透着灰蓝色的光芒,正饶有兴味地盯着法兰克不放。
见众人的焦点都放在自己身上,法兰克不甘不愿地举手说了声「嗨」,随手拿起皮外套,转身就要离去。
「喔,我还以为,现在已经没有人穿那种老式的外套了呢!」
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围着年轻人的同事,有的惊愕、有的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有的担忧,纷纷在新人和法兰克之间来回观望。
法兰克拿着外套的手顿了顿,然后左右看了看。
「你在对我说话吗?」
克里斯走上前,推开了几位同事。这时法兰克看得更清楚,年轻人就像大多数的警探一样,穿着西装裤、干净的皮鞋、整齐的白衬衫,肩膀上的枪套也崭新得发亮。
全身上下都是新的,闪闪发亮。
连那颗心,恐怕也是怀抱着理想,还没有被现实腐蚀过。
「是啊,老头。」
克里斯灰蓝色的眼眸里明显满是挑衅,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吹了声口哨。
法兰克笑笑,他知道自己一向不修边幅,总是一身轻便的牛仔裤、跑得快的慢跑鞋,上衣永远都是一件洗到不知道原来是什么颜色的T恤,天气冷的时候就加件皮外套,几年来一直都是这副装扮,也没人嫌弃过。
他平常并不会去特别计较这种事情,新人多半都是这样,想要引人注意,便不知轻重地乱说话,只要放他们出去受点教训,自然就会学乖。
但克里斯却选错了日子。
法兰克放下外套,面带微笑,慢慢走向克里斯。
他脸上的笑容是那么无害,以致于当他突然出拳打向那张俊俏的脸蛋时,没人来得及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刚刚还意气风发的新人,被他一拳打倒在地,瞬间鼻血满面。
「天啊!法兰克,你打断他的鼻梁了!」个子高瘦的莫瑞最快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慌忙阻止同事继续踹打可怜的新人。
因为这件事,法兰克被组长停职一个月,手枪和警徽都暂时缴回。没了工作,他生活一时失去了重心,有家却又归不得,妻子已经完全拒绝他再踏入家门一步,他只好像游魂似的每天在廉价的汽车旅馆里看上一整天电视,啤酒一罐接着一罐,过着糜烂无比的生活。
干脆就这样整个人泡在酒精里好了。
他那时真的是这样想。
只可惜他的好酒量让他从没醉过,即使灌啤酒灌到吐了,依然神智清醒,甚至清醒到连觉都睡不着。
那时,他甚至连克里斯的名字都不知道,也没把他放在心上。
再次见到那该死的小子,是在复职后的第一天。
那小子的鼻梁没被他打断,但是还看得出一点瘀青,见到法兰克的时候,他不但没有露出害怕或愤怒的神情,甚至还友善地对他笑了笑,顿时让法兰克有点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