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一手摸空,做了个鬼脸:“你哥真小气,我吃几个水果都要管,还派你监督。”
袁岳目光滑过他腰间玉佩,撇撇嘴:“说我哥小气,你亏心不亏心啊?梨和枣虽是好物,但不能多吃,吃多了一个伤脾一个伤胃,哥说你胃不好,他不在家的时候让我多留心着点,你还不领情!”
袁岳假装撅嘴,高凌笑着赔礼:“是是是,是我不对,你哥是天下第一好人,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袁岳一扬脑袋,“反正我还没见过他对谁这么上心过。”偷看一眼眉梢眼角都漾着幸福的高凌,“当然我也没见过哪个人像你这样不顾一切地待他好。”
高凌歪着头看他:“你待他不也好得很么,他在京城的时候,所有事情还不都是你撑着?”
“我是怜悯百姓苦,才不是帮他。好了好了,咱就不要互相吹捧了,叫人听了笑话。来,看看这幅画吧。”袁岳铺开带来的一幅青山图,“这是去年夏天我在书画店见到的,看着和你的画风有点像,但又不是特别像,可惜没落款,定不了真伪。”
高凌敛了玩笑细看一会,挑起眉毛问:“三三,你觉得这画怎么样?”
袁岳欣赏着画中山景:“此图用笔顿挫有致,疏秀苍劲,且落笔纵横奇古;风格秀润,画法工细,色调浓丽,点染别致,是难得一见的上品,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就是缺了落款太可惜。”
高凌点头:“英雄所见略同,的确是好画。虽然它不是我画的,不过你的遗憾应该能弥补。”
“啊?什么意思?”袁岳一愣。
高凌神秘地笑笑,叫了司擅进来:“猫儿,这幅画是三三的藏品,拿给你老丈人,请他补个落款。”
司擅红着脸出去了,袁岳大喜:“原来是韦叔的大作,怪不得笔法画风似曾相识。想当初他也指点过我一次,怎么就没想到呢!”
高凌取出自己的画给他看:“你擅长花鸟虫鱼,我喜欢画人物山水,只是画风都还不够老练。今后我们可有伴了,一起跟韦叔学吧。”
终于有了志趣相投的亲人,袁岳十分开心,到处看高凌略加布置过的内室,眼光忽然被桌上显眼处与室内雅致格调明显不符的一对瓷制大阿福吸引,拿起来看看,却只是最普通的孩童玩偶而已。
高凌小心地接过来,轻轻摩梭着娃娃的圆滚滚的身子,笑意盈满双眸:“这是你哥第一次和我一起逛街时送我的礼物,还有一串笑话呢,要不要听?”
“当然要听,快说!”
高凌把袁峥用烟花教训偷儿和说书先生的《西疆演义》维妙维肖地学了一遍,听得袁岳笑得前仰全合,就连尚清、小四和捧了韦成涛盖好印章的画轴回来的司擅都笑出了眼泪。
侍卫们退下,袁岳看看高凌微笑地望着瓷娃娃出神的侧脸,心头忽觉一阵酸楚,忍不住提笔写下一首诗: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
只羡鸳鸯不羡仙。
尚沉浸在温馨回忆中的高凌轻轻放下瓷娃娃,余光瞄到了袁岳写的诗,不由笑道:“你也不用这般羡慕我们吧,我可是听说袁家小王爷早就有了心仪之人。我到家都好几天了也不告诉我到底是哪家千金!”
袁岳勉强笑笑:“我也不清楚。”
“不会吧?”高凌不信,快说出来,择个吉日我和你哥一起去给你提亲!”
“我是真不知道。”袁岳满腹惆怅地坐下,“我只知道她叫耶律华,身出名门,带着个叫小朱砂的厉害丫头,她对世事通透,尤其可贵的是没有一般大家闺秀的扭捏之态,豪爽气概不输西北男儿。”
高凌眨眨眼睛:“不是汉人啊?”
袁岳苦笑:“也不是维族,西疆没有这个姓氏。我甚至不能确定她到底是月氏人还是楼兰人。”
高凌也蹙了眉,这可有点棘手,耶律在月氏和楼兰都是大姓,两国皇亲中也有不少姓耶律的。以目前这两个邻国和阳明朝的关系,就算找到了人,以袁岳安疆王亲弟弟的身份想要联姻也不容易。想到此处,只好双手往他肩上安慰地拍拍:“别着急,明天起我多派些人去找,总能打听到的。没听说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么?我和你哥还不是千里相思了整整十年!”
袁岳摇头:“你够忙够累的了,不用为我的事操心,有缘的话自会再见面。说不定人家根本看不上我,是我在自作多情呢。”
高凌在他对面也坐下:“三三,我们是亲人,是志趣相投的朋友,还是可以舍命的生死之交,你的事我当然要关心。介不介意告诉我,你和耶律姑娘的故事?”
袁岳满心感动,两年前金秋时节的美好往事还历历在目。“那阵子是我爹去世一年多后,我哥第一次尝到轻松的滋味,因为政务上官员的新老交替、权力交接已经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与之同时,一向军力强盛的楼兰国政权变化,太子斛律澄明登基后立即与哥签定不再互犯的协议,把全部兵力撤回;哥终于能率领西疆军完全地掌控整个战局,为后来的大胜奠定了基础。百姓们得知胜利在望,又正逢丰收节,都上街载歌载舞庆祝即将到来的和平安定。按西疆习俗,丰收节要热闹三到五天,很多邻国的人也会来,特别热闹。那天我从沈捷廷大哥那儿商量完事情出来,想着也逛逛,结果半路上看见两个女扮男装的姑娘被几只恶犬追咬,跑得长发都散乱了,其中一个跑急了摔倒在我面前,另一个虽然拿着剑奋力护主,奈何恶犬有好几条,她一个人顾不周全,我那天也没带侍卫,只好拨剑帮着杀了两条狗,还差点被抓伤。那摔倒的就是耶律姑娘,可能跌得有点重,走路有些不稳,救人救到底,我带着她们去附近的书画店坐了会儿,让老板娘去请了个大夫来给她看伤。原来那姑娘在路上见到一条特别可爱的初生小狗,就想抱着逗逗,没想到惹到了不远处的狗群,追着狂咬,幸亏遇到了我。她们当时确实狼狈,连钱袋都跑丢了,请大夫的钱也是我垫付的。在等大夫的时候,我画了幅猫扑蝶送给她,哦,画的就是红桃。那时候它还小,毛团子一个尤其可爱,哪像现在肥得简直像个球了。”
蜷在他脚边的红桃“喵嗷”一声抗议,跃上高凌大腿,找了个舒服位子趴好,得意洋洋地向袁岳示威。高凌哈哈大笑,伸手给它挠脖子。猫惬意之极,眯起杏眼享受。
袁岳继续说:“我本想用那画儿安慰安慰她,她却一定要我署名,我就落了个袁山的款。因为书画店老板并不清楚我真实身份,只叫我三公子,我也不想暴露身份徒惹麻烦。本以为萍水相逢缘尽于此,没想到三天后城里的赛歌会上又见到她了,她脚伤好了,换回了女装,在侍女和下人的簇拥下看少男少女唱情歌跳维族舞。虽然戴着半截面纱,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她派那个外号一丈红的侍女朱砂儿过来送给我十颗宝石,说是谢过我前日的救命之恩。我没要,那侍女就笑着收回去了,等了会儿又跑来,说是耶律小姐约我第二天出城游玩。后来的一个月里,我们一起赛马、比箭,和丰收节上的姑娘小伙一样唱歌跳舞,吟诗作画,甚至谈国家民族、天下形势,她极有见地,只是除了姓名,始终不肯说到底是哪家的姑娘。当然我也一直没说自己其实叫袁岳。那一个月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她说家里有事,要回去处理家族纠纷,临走送了我一块雕着芙蓉花的鸡血石,说是她从小即佩戴着的心爱之物,留给我作个纪念,还约了第二年丰收节在书画店重逢。可是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天天去那儿也没见着她,连口信都没有。后来天灾不断,哥又去了京城,我忙得也就顾不上了,或许她来得晚,我们错过了也说不定。”袁岳拿出红润剔透的鸡血芙蓉花摩梭着,神情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