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圈,又找了一圈,李小奇发现店里居然半点儿漫画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不仅没有漫画,连一些热门的小说连载刊物也没有,兴致缺缺地倚在书架上,有些愤愤地想,待会儿一定要给黎哥提意见!
没有能够提起兴趣的读物,望过去觉得林之黎似乎还要在说上一些时间,便随手拿了一本《读者》阅读起来。
看完两篇文章,就听见林之黎在叫自己,李小奇把杂志放回原位,走过去。
“我们到车上把行李拿下来。”林之黎说。
“哦,好。”李小奇应声,跟在林之黎身后往外边走去。
打开后座的车门正要把行李拿下来,李小奇就被林之黎阻止了动作。
“小奇,到这儿来。”林之黎打开后备箱从他招招手。
刚走到车尾,林之黎就把两个包装精致的小袋递给他,接过后又往他怀里放了一打易拉罐式的芬达,李小奇疑惑地看着他。
“那两个是给益达他们的礼物。”林之黎为李小奇解惑,“我们这是小镇,饮料只有可乐、雪碧,芬达是没有得卖的。”
在Y市取好车,林之黎就顺路到附近的商场给自家书店的两位员工买礼物,路过便利店时想起李小奇比较喜欢喝芬达,担心他到镇上后喝不惯别的饮料,便也买了一打芬达。
李小奇想说“不用那么麻烦的”,但买都已经买了,那还是老老实实的道谢更合适,露出开心的笑容,“黎哥,谢啦!”
关了后备箱,绕道后排车座拿下心里,林之黎浅笑着说:“口味应该没买错吧?”
“葡萄味的!没错!”扫一眼瓶身的颜色就能够判断口味,毕竟喝了这么多年,李小奇可不会认错。
又回到书店,把礼物送给两人后,林之黎便带着李小奇穿过书店,从书店的后门走出后就看见面前不远处坐落着三四幢带着小院的小洋楼,走到正对着书店后门的那幢小楼,用钥匙打开院子的铁门,走上个二十步左右就到达正门。
门口上了几层锁,林之黎用钥匙转了好几圈才将门口打开,一边往里走一边说:“就当在自己家一样,不用拘束。”
从玄关进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宽阔的客厅,墙上挂着超薄的液晶电视,这电视有多少寸,李小奇不知道,他只能从直观上感受,电视,好大!
就算林之黎不说,李小奇本就不会太过拘谨,把饮料放到桌上后,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整个人像瘫了一样特别放松。林之黎打开窗户给屋子通气,就听见李小奇的声音:“师父大人,这房子是刚建的吗?”
刚进入院子,李小奇就觉得整个院子过于空落,和Easy那生机勃勃的小院可以形成鲜明的对比。进门坐下后,这幢小楼给他的感觉就是崭新、没有人气儿,所以才这么个疑惑。
“不是,已经建成有快七八年了。”
“看着像是新的一样,你老爸、老妈都不住在这儿吗?”
“我父母亲都去世了。”林之黎说着,拿着两个杯子也坐到沙发上。
“哦。”一时间,李小奇也想不到应该如何接话,故而沉默下来。
将一个杯子移到李小奇的面前,林之黎开口:“我们这儿的自来水是从井里引上来的,健康干净可以直接喝,而且还有点儿甘甜,你喝喝看。”
看着李小奇毫不犹豫地拿起杯子喝水,林之黎眼中带上淡淡的笑意,他总是能从李小奇不经意的动作感受到对方对自己的信任,这种信任,让他心情愉悦。
“我的本名是林黎,这件事你应该知道吧?”
李小奇点头。
“我记得那次你还猜想说,我父亲姓林,母亲姓黎。”
“对啊。”
“虽然猜错了,但方向是对的。我父亲是入赘的,所以其实是,我母亲姓林,父亲姓黎。”
李小奇眼睛瞪得有些大,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呵!”李小奇那副被惊到的模样,明显取悦了林之黎,让他发出轻轻的笑声。“虽然是入赘,但我母亲身体不好,生下我不久后就去世了,之后我父亲没有要我母亲娘家的任何一分钱,带着我来到这个镇子,一个人将我养大成人。”
林之黎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李小奇说这些话,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就是想将自己这些不曾对他人说过的话告诉他,也对面对心思简单的人,任何人都会放松警惕吧。
李小奇没说话,迟钝的他也知道,自己这时候只要认真地倾听就行了。
“你知道我曾经退出娱乐圈三年这件事吗?”
李小奇点头,“知道。”
“那时候我父亲他检查出了癌症,所以我就退圈回来照顾他。现在想想,那三年是我和父亲交流最多的时间。后来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好住进Y市的中心医院,今天咱们开来的车子和在Y市的房子,都是那时候为了方便买的。”林之黎的眼中,流露出了回忆、怀念。
那三年,他接手了书店的工作,行文镇虽然不大,但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因为镇上就他们一家书店,所以学校都会在他们店里订购资料,因此每隔几天他都要骑着三轮脚踏车到学校里送货。
扛着一摞摞厚重的书籍爬楼,这是他之前从未做过的,以前虽然有在店里帮忙,但都是帮着收银、摆架,送货这种体力活父亲从不让他做。很多事情,只有体会过才知道辛劳,想到这些年父亲一个楼层一个楼层地送货,林之黎心中溢满了酸楚。
也正是因为了解了父亲的辛苦,在父亲去世后,他才没有关闭书店,他不想让这家充满父亲心血的书店消失。
“那段时间,每天都为了一些所谓的‘小事儿’忙忙碌碌着,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我那颗被娱乐圈浸染得有些浮夸的心静了下来。可以说,没有那三年的打磨,我走不到今天。所以,小奇。”
林之黎话锋一转,看着李小奇,“无论你现在有多么值得称赞、自豪的成就,你都不能骄傲、不能着急、不能放松,在娱乐圈,一旦露出破绽,下一步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就像这次的事件一样,莫默因为分手而‘急’了,你也放松了,才会被拍到深夜相约的照片不是吗,如果没有那些照片,这件事也不会闹得这么大。”
知道林之黎在提点自己,李小奇虚心地接受,点头说:“我知道了黎哥,以后会注意的。”
“注意就好。”
接着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倒也放松闲适。
第77章 第七十六章
来到行文镇两天,在林之黎的带领、介绍下,李小奇已经对这个镇子有了大致的了解。正如最开始的印象一样,不大又普通的小镇,甚至都比不上临山影视城内随意一个时代景色的占地,但这样平凡的镇子却有着大城市所没有的人情味儿。
才在这里住了短短的几天,现在李小奇走在路上,都会有人同他打招呼,并不是普通人遇到明星时的那种“招呼”方式,而是邻居之间有礼又热情的“招呼”。
同时他也发现了,在这里,林之黎和普通人一样,不会突然跳出一个人来要签名、合影,大家都只把他当成“向安书店”的小老板。
一觉睡到自然醒,打开窗帘,窗外电线上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小燕子正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简单洗漱完毕,踩着拖鞋走下楼,就看见坐在在沙发上看报的林之黎。
“黎哥,早啊!”
林之黎转头看他,眼中尽是无奈,“都快吃午饭了,哪儿还早啊。”
“嘿嘿嘿。”拿着杯子走到水龙头前,旋转开关接了一杯自来水,咕咕地喝了起来。李小奇现在已经彻底爱上了行文镇的自来水,比那些一瓶卖个五块十块的矿泉水好喝的多了!
喝完水,李小奇一屁股坐到林之黎身边,把拖鞋踢开,双脚蜷起放在沙发上。
看着李小奇那头j-i窝似的头发,林之黎想起那次在ED大楼遇到的李小奇,也是这副乱糟糟的模样。伸手将他翘起的头发轻轻拉直,林之黎一边玩着李小奇的头发,一边说:“特意没让你带电脑出门,结果还是跑到网吧去了。”
想着这次出门的目的就是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放松放松,准备行李时林之黎特意不让李小奇带上电脑,谁想到,这孩子昨晚实在忍不住,拉着双益达就往网吧跑去,玩到大半夜才回来。
“嚯嚯嚯。”李小奇有些不好意思地干笑,其实他本来是打算这几天远离网络的,可和双益达混熟后,发现他也是LOL的小伙伴,两人聊着聊着就手痒起来,实在抵挡不住诱惑,就一块跑到镇上唯一的一家网吧开黑去了。
“还打算吃早餐吗?”林之黎问。
“不吃了,快要得吃午饭了不是吗?”墙上的时针已经走过“11”的位置。
“好吧,那就提前做菜,不然把你饿着了怎么办。”林之黎把手中的报纸折好放到桌上,站起身,林之黎转头问道:“要不要过来搭把手?”
“好啊!”李小奇语气轻快地说,也站起身,亦步亦趋地跟在林之黎身后走到厨房。
这边李小奇手头在淘着米,就看到林之黎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已经切好的排骨,惊喜地叫道:“我们要做排骨?”
“嗯,蒜香排骨,你不是喜欢吃么,今早我已经问过张婶做法了。”
张婶是隔壁那幢刚建好不久的小洋楼的女主人,x_ing格十分热情好客,张婶一直都是林之黎的邻居,可以说她是看着林之黎长大的,李小奇他们到这里的第一餐就是张婶做好送过来的,手艺相当不错。
“哪里用得着问张婶啊,问我就行了!看我老妈做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r_ou_也见过猪跑呢!”李小奇想伸手拍拍胸脯,却溅了自己一脸的米水。
林之黎笑着把手帕递过去,李小奇摆出一个“囧”的表情接过,“哥啊,I服了You!明明在家里,为什么要随身带手帕啊!”
“习惯了。”
“可怕!真是可怕!”擦干脸上和手上的水后,李小奇终于能够拍拍胸口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