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我上铺的老攻+番外 作者:方六六【完结】(104)

2019-03-09  作者|标签:方六六 校园 重生 情有独钟

  唐子豪:“什么事?快说吧,我闷得慌。”

  “心理暗示是你紧张的来源,不要试图猜测这墙上的东西从何而来,我只会告诉你我也不知道。”

  “???你他妈的在开玩笑吧?”

  “不不不,唐子豪,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跟你说,我确实不知道。准确说来,一个重度j.īng_分患者,根本想不到自己发疯的时候会干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所以即使人证物证俱在,我也没办法相信那是自己做的。”

  唐子豪脸上的肌r_ou_抽搐了几下,如果不是强撑着,他的嘴角可以掉到了下巴。

  仲二说什么都一本正经,与生俱来的书生气质赋予了他得天独厚的纯良无害,那番话来得突然,却也不是让人一口就否定的。

  唐子豪突然想到,以前在丐帮的时候,仲二曾有一个怪癖——献血。

  这个怪癖耸人听闻,乍一听像是鬼故事,唐子豪不信神佛欣赏不来,只当做一个笑话放过了,这样一联系,还觉得两者有些共通。

  仲二献血可以说是到了狂热的程度,简直不能说是在献血,根本就是在卖血。

  学校旁边就有一个血浆站,说是血浆站,全血和血浆却是兼收的。

  那是一个秋后的晚上,唐子豪刚翻过围墙,身后跟了几个准备通宵打网游的狐朋狗友。

  血浆站在靠近学校这边,到那家野j-i网吧需得走过一座桥。

  仲二走出血浆站,冲唐子豪吼了一句:“嘿,你班主任来了!”

  唐子豪猛地一回头,却没看见什么手持黄金棍的班主任,只见几个所谓的哥们龇牙咧嘴地对他笑,一边指了指桥下:“唐哥,看下面有人在钓鱼。”

  唐子豪:“……”

  抱着看戏的心情,他有意无意地往桥下瞥了一眼,不瞥不要紧,这一瞥差点让他尿裤子。

  隔壁班级的一个哥们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破破烂烂的小船,正一边盯着手机一边悠然自得地垂钓。

  他寻思着有趣,拍了一张照片,发了一个说说。

  “中学生午夜垂钓,这是人x_ing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仲二拍了拍他。

  他顺便加了一句:“弱j-i男频繁献血,是沽名钓誉还是另有企图?”

  莫名躺枪地那个伸腿踢了他一脚,不过他向来是懂得如何维护社会想象,这一脚掀起一阵小风,把唐子豪的衣服下摆挑起了边,就又打了个头,沉稳稳地落下去了。

  唐子豪:“血浆站的阿姨快被你折腾成失心疯了。”

  “不是,白天就在这里了,晕了一会儿,这才出来。本来体检都过了的,不知怎么的,可能最近有点虚。”

  “哦,”唐子豪不酸不苦道:“你已经得到了解脱,我还要挑灯夜战。”

  仲二老成道:“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唐子豪瞅了眼他手里提着的一箱红牛:“一技在手,吃喝不愁。我得跟你好好学学,原来有血,以后也是可以不用担心吃饭的。”

  仲二从胸前的口袋里拈出两张红票子:“不止,这里还有。”

  “滚你丫的!”

  唐子豪笑骂着一脚踢上了他的屁缝。

  “你不是对血有什么执念吧?”唐子豪居高临下,“你到底在干什么?重度j.īng_分?得了吧,仲二,我劝劝你,在到达极乐世界前,你最好尝试抢救一下。”

  仲二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随后转为微笑。

  “你偏得这样叫我么?不能叫二哥么?好久没有人叫我哥了。”

  “……”

  “唐子豪,我自觉没有亏待过你,我不是说你从来是当混混的料,但人起码不能忘本。”

  “是,你要怎么样吧?”

  仲二良久无言。

  唐子豪有时候觉得,此人天生一副忧郁的诗人气质,哪怕是短暂相处,也会沾染忧愁。如再加以层层剖析,就像一层层剥开洋葱皮一样,总有个时候让你泪水盈盈,夺目而出。

  仲二话头一转,突然不着边际地说:“我给自己编了一个美好的梦境,梦境里面是我爱的人。”

  “可是你爱的人不在了?”唐子豪揶揄。

  “你猜得没错。”

  “……”

  “人非生而恶贯满盈,我们这种小恶做得多的,也同样接受这条法则的制约。如何你懂马克思主义,应该明白,人所做的一切努力,不过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钱也好,名也罢,或是造福天下苍生,替天行道,或是杀遍天下人,用刑之至,不过是为了迎合自己。”

  唐子豪脚下有一下没一下地踢,这时候突然从凳子与凳子的夹缝中踢出来一根色彩艳丽的j-i毛来。

  “j-i血?”他把j-i毛朝仲二一投掷,“你j-i血打错地方了吧。”

  “没有。”

  “好好的血为什么抹墙上?”

  “那兴许不完全是j-i的,可能也有我自己的。”

  “……你果然是个变态啊。”

  其实他的心情可以说相当轻松了,往常都是从小说里读到心理疾病患者匪夷所思的作为,今天却能亲眼见到,实乃有生之年一大成就。

  唐子豪随手抄起了一根棍子,觉得有些沉,才看清那是一只金属制的笛子。笛子的修长笔直,虽不似美人身段那般养眼,却也有别具一格的美。

  唐子豪霎时间还有些羞愧:一管笛子,纵然没有生命,却也能赏心悦目,他却只能平平庸庸。

  然而他五音不全,对乐器一窍不通,只能活生生把好好的长笛挥舞成了金箍木奉。

  仲二心想:别糟蹋它了,一把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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