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弗洛伊德创立的学说在我童年女朋友这儿得到一点验证的话,我应该算是一个保护机制很健全的人,一个生存本能很qiáng的人。我们的民族充满这样的健全人,因而越是创伤累累,越是生机勃勃,健忘带来的宽容让我们积极于重建、新生,“向前看”。因而便有“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于不了了之”的深奥哲学。我们的群体记忆在国内因为政治需要而不可避免地受了影响,而在海外的中国人也没有几个记得当年排华的历史创伤。
《拖鞋大队》和其他此类小说将会集入我的《穗子的故事》。这是以我童年、少年时期一生直接和间接的经历为基础而创作的。我想看看对于一个非常的历史时期,我的记忆能否从群体记忆中独立出来。我的个体记忆又是什么样的。它离传统理解的记忆已相差很远,因为它已大大变形,印象的而绝非实写的。既然记忆不可能客观、不可能准确,印象地表现它似乎更负责任。比如我小说中提到的那个女厕所,里面堆满巨大的石膏像。大部分是残破的。它曾经是我们一群女孩的活动中心,熄了灯之后,白色的头颅、面孔、肢体从黑暗中浮现出来,营造出的恐怖和神秘便是我那段生活的基调。这个空间在我记忆里演变了几十年,或许已不再是它本身,而是一种形势上的存在了。
我若在十几年前写这篇小说,它很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尽管人物事件相同。那时我尚未出国,美国的“性征危机”等概念还未进入我的意识。在美国这样一种给所有东西命名的文化中,想不要概念是不可能的。对《拖鞋大队》中耿获这样的女孩,他们会把她命名为有“性征危机”的人。我讨厌一个社会理性到这种程度,不给人一点蒙昧的快乐。人在缺乏概念时,可以浑然地享受许多东西,比如一些无法界定的情感与关系。但反过来看,也正是美国的“性征危机”概念把我点醒,使我这段记忆复活,也使我看到它的意味。那些曾在我们生活中出现过的女孩,因为千年不遇的“文革”和我们相遇了。我们已失去了对一切大是大非的评判资格,人性中的忠、jian、良、诱在一夜间混淆颠倒,耿获身上的雌雄是非是唯一可由我们来裁决的。我们绝不放过这个裁决权力,无论这裁决手段多么残忍,后果多么两败俱伤。耿获其实是我们的敌人,是在我们落难时对立阶级的一个施舍者,一个优越于我们许多倍的“占领军”的女儿。我们要裁决她的雌雄,在一定意义上是要推翻历史对我们父辈及我们的尊与卑的原判。我们失去了一个珍贵的朋友。尽管这朋友品性高贵,她却从来不肯放下优越,和我们一块儿卑贱到底,卑贱到赤luǒluǒjiāo代出她的或雌或雄的本色。
我想这个人物的真实名字我的童年朋友一定都还记得,但每人的阅历对记忆的gān涉,或许会使她在我们心里活得大相径庭。
对我来说,记忆是嗅觉的。我童年的早晨都是以浓茶的气味开始的。那是外公和外婆钟爱的一种茶,叫做“瓜片”,是外公的乡亲从六安老家捎来的,年年chūn天都捎。早晨闻上去是清香的、微苦的,随着渐渐过去的时间茶味结束,转让给檀香的气味。外婆从早到晚都点着檀香,它让我现在想到,外婆或许有很多未了的秘密心愿。外婆是个多病的、命运波折的女人,她口述的中国近代史生动而荒诞,对我的世界观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午间和傍晚的气味在我记忆中最为浓烈:外公烧一个缸瓦灶,用的多半是松柴。烟出去了,松木的香气却留在厨房里,不仅是松木气息,还有米饭上蒸腊货的香味。即便只有一条腊鸭脚,外公也是尽我一人吃的。
记忆也是听觉的。只要我想到外公,马上会想到他桌子上七八个破半导体,抬杠似的一齐说或唱。我还会想到他鞋跟上的铁掌。他在布鞋跟上都钉了这样的铁掌。他希望别人听出他的步子是军人的。有人怕他,他扬扬得意。他在一百米外人们就能听见他了,不仅鞋掌,还有他裤腰带上的几十把钥匙。外公什么都上锁,米柜、柴棚、煤箱、jī窝都锁。但他的钥匙还是比他的锁多得多。一些钥匙是他曾经当军队司务长时留下的,一些大概是土改时缴获的。外公一生都是地位卑微的人,一大把钥匙或许给他掌权的错觉。外公会从一大把钥匙里抖出一把,打开抽屉,拿出一盒削得很漂亮的铅笔头(全是我丢掉的短铅笔)或一本手工装钉的写字簿(也全是我用的废簿子中的纸钉成),或者,一样民间玩具。在我的不屑和嫌弃中,他始终以这方式给我一些额外的关爱。
当然,我对童年的记忆,更是视觉的。坎尼塞·克拉克(KenncthClark,英国著名艺术历史学者、散文家、评论家)在他的《视象时刻》(Momentsofuision)中讲到一种“神性的骚动”,它使一些视觉物体从记忆中脱离,成为qiáng烈的印象。在这里,克拉克区别了记忆和印象:前者为习惯性的储藏,而后者带有一种不可诠释的象征意义和不能马上看透的重要性。克拉克说:“在我们成年后,我们也许不会常常体验这些启示性的时刻,但在我们的童年,它却频频发生。这样的时候是最接近艺术创作者所必需的神性的骚动。”
我童年的夏天,从西窗看出去,是外公种的两棵桑树;往南,有一片茂盛的蓖麻;往北,有几棵红色的月季花。十几只jī享受着外公的特权,得以在“禁养家禽”的城市有一块租界。我常常坐在窗前,这些景物也就成了我白日梦的固定背景。后来外公失去了特权,jī群消失了,墙头下出现了一列腌腊jī腿、jī翅,常常有两三只野猫在墙头上走来走去。在这个时候,正如克拉克所说:“此类视象时刻化为一些细节,出现时当事人对它们的冲击力尚无意识。”但突然在某一刻,也许很久以后,“这些早已固定在我们记忆中的景物在心灵中再现了。”它们已脱离了它们的自然背景,成了独立的印象,传达着对当事人同样隐晦的深沉意义。作家要写,画家要画,不是因为明白了每个“视象时刻”的隐秘意义,而是知道那意义的存在,却不能完全地懂得它。艺术家对于形象的意义追问,以及那永远似是而非的追问结果,形成了艺术。
昆德拉后期作品的失败,在于他自以为已先有了形象的意义,或者,没形象也可以有意义。
我常觉得“纪实小说”的说法很矛盾。所以我首先要否定我这篇小说是“纪实”的。只是记忆中一些画面和细节自己在存活和演变,我把它们写出来,想看看我是否能寻出它们的意义。
约翰·亨利·纽曼(JohnHenryNewman,十八世纪英国著名神学者和哲学家)在写到他在牛津大学生活时,似乎有些突兀地提到一种植物:“……在我大学一年级宿舍的对面,有大丛大丛的金鱼草……”可以想象他曾坐在窗前读书,几百天如一日,对这些寻常小花视若无睹,漫不经意地出神。而在他写到牛津给他的教益、温情、友情时,他却不期地想起了这些白色、紫色的花草。这些花脱离了常规记忆,完成了升华,演变成了某种象征。但这段关于金鱼草的印象又说明什么呢?它不随岁月淡去的意义何在呢?纽曼在写它时,或许并不明白。但我相信,纽曼肯定知道那花的印象中含有他不能解释的意义。
我有一位朋友叫庄信正,是位著名的翻译家、学者,也是研究詹姆士·乔伊斯的专家。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大意):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但对我来说,我宁可把这句话改为“上有天堂,下有书房”。他说在他年少时就想到:反正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他无妨就把它想象成一间书房。
我读到这些话时,为他的纯,以及他与我不谋而合的价值观会心地笑了。我心里对这位忘年友人涌出一股深深的感激。因为在这个价值观飞快变更的年代,我生活的很大成分,仍是独自写作与读书。有时不免对周围忙得头头是道,不读书却也十分充实的人们发声自愧落伍的叹息。而庄先生这一席话,使我认识到,我还是有伴的,并没有落伍得那样彻底。
在易卜生的《彼尔金特》中,有个叫索尔薇格的少女。彼尔金特在恋想她时,总是想到她手持一本用手绢包着的《圣经》的形象。在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特蕾莎留给托马斯的印象,是她手里拿着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两位女性之所以在男主人公彼尔金特和托马斯心里获得了特殊的位置,是她们的书所赋予她们的一层象征意义。我的理解便是读书使她们产生了一种情调,这情调是独立于她们物质形象之外而存在的美丽。易卜生和昆德拉都没有用笔墨来描写这两位女性的容貌,但从他们赋予她们的特定动作——持书来看,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她们美丽的气韵,那是抽象的、象征化了的,因而是超越了具体形态的美丽,不会被衣着或化妆qiáng化或弱化、不会被衰老所剥夺的美丽。这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女性,只要手里揣本书,就会变成特蕾莎或索尔薇格;书在不爱读书的人手里,只是个道具。重要的是,读书这项jīng神功课,对人潜移默化的感染,使人从世俗的欲望(金钱、物质、外在的美丽等)中解脱出来,之后便产生了一种存在。
我于是感到自己的幸运——能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rǔ白色的皮沙发上读书;能在读到绝妙的英文句子时,一蹦而起,在橡木地板上踱步。太好的文章如同太好的餐食,是难以消化的,所以得回味、反刍,才能汲取它的营养。
女人总有永别自己美丽外貌的时候。不甘永别的,如伊丽莎白·泰勒之类,就变成了滑稽的角色。时光推移,滑稽都没有了,成了“人定胜天”的当代美容技艺的实验残局,一个绝望地要超越自然局限的丑角。这个例证或许给了我们一点启示: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致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dàng。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在芝加哥读学位时,第一门课要求对所学到的作家们进行阐述,主要是对于终生的作品,亦包括他们的传略。我于是迷上了读他们的传记。对比中我发现这些文学泰斗们——无论男女——都具备一些共同的美德和缺陷。比如说,他们都有铁一样的意志、军人般的自我纪律、或多或少的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之所以提到“清教徒”,并不是粗茶淡饭、布衣草履的意思,而指他们对物质的随便态度:有亦可,无亦可。另外,“清教徒”还包括他们对待自己每日具体的艺术创造,就像对待一件宗教功课:只求心灵的付出,不求肉体的获得。
因而我把他们叫成男超人和女超人。比如苏联作家索忍尼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二次大战中主动报名上前线。那时苏联政府给予在校大学生特权,免除他们的兵役。他很快晋升为pào兵军官,却因为在与朋友通信中jiāo流了政治言论而在前线被苏联当局逮捕。他在古拉格群岛的流放岁月中,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坚持文学写作:他完全依赖记忆力背诵与储存他的诗句。因为当时的狱规禁止犯人用纸和笔。他只能在脑子里写作他的长篇叙事诗。他每天写上几行,然后拼命将它们背诵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必须将自己写成的部分默诵一遍,然后再在内心进行新的创作。他的记忆空间逐渐缩小,因而他想出一个方法来帮助自己记忆。他用面包屑捏出了一串教徒用的念珠,由圆形、方形及椭圆形珠子组成。他每默诵一句诗,就数一颗圆珠;每背下十行就数一颗方珠;每一页,就数一颗椭圆珠子。当他出狱时,竟然把一万多行诗——整部长篇叙事诗——存在心里,带出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