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_毕飞宇【完结】(21)

2019-03-10  作者|标签:毕飞宇



闹鬼的事情说起来话长了,还是解放前了。那时候还没有大队部呢,是一个土地庙。怎么会闹鬼的呢?土地庙的门前杀了一个人:王二虎。当年王家庄的一个bào发户。王二虎有多少钱呢?这么说吧,你到赤脚医生王兴隆家走一趟就知道了,那三间大瓦房就是王二虎留下来的。王二虎这个人,怎么说呢,人倒也不坏,就是太有钱,太活络,胆太大,什么生意都敢做。日本人来了,他也不避讳,还跟高丽棒子们拍拍打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了。日本人一走,仗还得接着打呀。为了调动穷苦人的积极性,怎么办呢?打土豪,分田地。土改了。一土改王二虎坏了,除jian小分队得到了密报,王二虎原来是汉jian。小分队当天夜里就把王二虎摁在被窝里,嘴里塞了一块抹布,五花大绑,拉到了土地庙的门前,一拉过来就用铡刀铡了。王二虎的脑袋在地上滚了四五个圈,最后被一块砖头挡住了。还皱着眉头,咂嘴。

后来有人说,王二虎冤。他这个汉jian其实也就是卖给了日本人二百斤大米。因为冤,就变成鬼。这个鬼特别了,只有脑袋,没有身子。到了下雷雨的夜晚,只要天上的闪电一亮,鬼以为是铡刀,就出来了。就一颗脑袋,还有一张脸,悬在半空中,随风飘。一见到人,它就要盯着你,问:“我的身子呢?”好多老人都见过。但你不能对他说实话,你要说:“被狗吃了!”王二虎就走了。

吴蔓玲搬回到了大队部,一到了夜里总是想着王二虎,那颗孤零零的脑袋也就飘进来了。是的,吴蔓玲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但是,吴蔓玲显然忽略了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唯物主义只有在太阳的下面才有它的爆发力,一到了夜晚,当“物质”被黑暗吞噬之后,唯物主义也就成了夜的颜色。像魂,不像“物”。大队部是巨大的,这巨大的、黑色的空dòng会qiáng烈而又有效地把吴蔓玲包裹起来,像她的皮肤。这一来吴蔓玲的恐惧就切肤了,洋溢着yīn森森的气息,很抽象。但yīn森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越抽象,才越具体。有时候能具体到王二虎的表情上去,他紧皱的眉头,还有他的咂嘴。更加糟糕的是,大队部做过临时的仓库,存放过粮食,墙角的四周几乎全是老鼠dòng。完全可以这么说,是绵延不断的老鼠dòng支撑了大队部坚固的基础。一到了夜间,老鼠们出来了,神情庄重,气宇轩昂。它们聚集在一起,先是开大会,再是开小会,然后就是分组讨论。这讨论是公开的,又是秘密的,叽叽喳喳,轰轰烈烈。它们争吵、哄抢、囤积、磨牙、厮杀,附带还要从事繁忙的性活动,大呼小叫。几乎就是“闹鬼”的声音。吴蔓玲恐惧已极,却又没法说。一个唯物主义者怎么可以说自己“怕闹鬼”呢。吴蔓玲就买来了一支手电,放在了枕头边上。每一天临睡之前还要把高音喇叭的麦克风拉到chuáng前。万一有什么风chuī草动,吴蔓玲就会立即打开她的手电,同时打开高音喇叭的开关,对着麦克风大声地喊一声:“被狗吃了!”闹地震的日子里混世魔王一直呆在房间里,没有搭防震棚。主要还是因为懒。混世魔王也真是好本事,这么大热的天,他在房间里就是呆得住。这里坐坐,那里躺躺,瞪着一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不晓得他在想什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就拿点米,拿点山芋,加上水,烧熟了,然后,就着盐,把山芋饭咽下去。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多了。这个人真是懒得出奇,一身的懒肉,一身的懒筋,一身的懒骨头。其实混世魔王以前倒不是这样。刚刚来到王家庄的时候,混世魔王蛮利索的,挺活泼的一个小伙子。又积极,又肯gān,性子也开朗。闲下来了,混世魔王就要到王家庄小学的操场上去打篮球。他在篮球场上的身手和他gān农活的身手一样敏捷,惟一不同的是,打篮球的时候他又多了一份俊朗。他的运球、过人、远投、三步篮,每一样都做得jīng准有力,同时还舒展大方,是进攻与防守的核心。人们一定还记得,当年有好多人捧着饭碗看混世魔王打球,为他叫过好,为他喝过彩呢。可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也就是一两年的光景,小伙不行了,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是个假积极。混世魔王不是在一个上午变成这样的,这里头有一个逐渐的过程,很漫长。总的来说,经过了长时间的量变,然后才有了质的蜕变。老话是怎么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点都不假。日子长了,他这匹活蹦乱跳的小马驹终于变成了一头最懒的驴,做什么都磨叽,光知道混。社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给了他一个很不名誉的绰号:混世魔王。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混世魔王连一头驴都比不上,简直就是一只乌guī,一天到晚把自己缩在乌guī的壳子里,连脑袋都缩进去了。缩头乌guī,说的就是他。

说起来混世魔王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不沾烟酒,不偷jī摸狗,不吊膀子,严重的作风问题他都没有,家庭出身也不算差。就是一门心思地懒、混,做什么事情都要慢上好几个节拍。他的头发留得相当长,说起话来拖泥带水,想半天才能有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走路也慢,脚后跟踢踢踏踏的,就好像两只脚后跟让鬼拽住了。这个人就连眨巴眼睛也慢,他眨巴眼睛可费劲了,你能够看见他先是无jīng打采地把眼睛闭起来,停当一会儿,再无jīng打采地睁开来。这样很不好。是瞧不起人的样子。最要命的还要数他的笑。他的笑很有特点,别人笑得嘎嘣脆,仰起脖子,哈哈哈几下,完事了。他呢,蔫不拉唧,也没有声音,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把笑容挂在脸上,胸口一抖一抖的。话题都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再来看看混世魔王吧,他的笑容还歪在嘴角,吊在那儿。由于时间太长,那就不再是笑,凭空就有了怀疑的意味,甚至还有挖苦和讥讽的歹毒,容易让人多心,总觉得拖欠了他什么。总之,他的肉笑了,皮就不笑,皮笑了,肉又不笑,很yīn,一副非常不买账、想和谁对着gān的样子。王家庄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号人的yīn,一天到晚藏着天大的心机。你这是对谁呢?谁对不起你了?谁还亏待你了?没有哇。这样的人不要指望别人对他有什么好。说话留半句,yīn阳怪气,慢慢吞吞,要死不活,都是致命的毛病。这些毛病混世魔王都有,尤其和吴蔓玲一比较,显著了。格外地招眼。你说说,还让广大贫下中农怎么喜欢他?

王家庄的人不喜欢混世魔王。他自己也知道。这一来他的群众基础就出了问题,变得很薄弱。不来往了,那就不来往吧。闷得无聊,gān什么呢?chuī口琴。天天chuī,两只嘴角都让口琴磨出茧子来了。你说一个破马蜂窝你一天到晚地塞在嘴里做什么?又不甜,又不咸。混世魔王这个人少一窍。

王家庄的人其实都是知道的,混世魔王这样落魄,有一个十分要紧的原因,懒只是一半,还有一半,是嫉妒。知青们一个接着一个走了,上大学的上大学,返城的返城,病退的病退,进工厂的进工厂,他倒好,走不掉。混世魔王看在眼里,暗地里和别人做了比较。一比较就彻底泄了气。这是能比的么?老话是怎么说的?缸不能比盆,人不能比人,人比人,气死人。走不掉就走不掉吧,混世魔王偏偏不这样想。他想不通,采取了一种近乎下三烂的抗争方式:破罐子破摔。那你就摔吧。王家庄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这么大的地方,还怕你摔一个破罐子不成?你吓唬谁呢。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越是破罐子,你还越是不能破摔。你一摔,碎得更彻底,稀里哗啦地散得一地,等你再想捡起来,你就凑不了一个整,不是这里缺一角,就是那里豁一边。混世魔王就是不懂得这一点。吃山芋都不晓得从哪里扒皮,你还摔呢。找死啊。

混世魔王就是觉得亏。走不掉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和别人比起来,他的苦头并没有少吃。刚刚来到王家庄的那会儿,混世魔王可以说是下了血本。那哪里叫gān活,简直就是拼性命。为什么呢?就是为了落得一个“表现”。知青们对“表现”这个东西是有标准的,那就是看谁更不要命,看谁拿自己的身子骨更不当东西。谁敢作践它,敢把它往死里整,谁才算有了“表现”。那阵子混世魔王吃苦头吃大了。有一句口号是怎么说的?“要问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要问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老前辈”,还有“两万五”,它们是一个标志,一个尺度,一个永远也没有极限的极限。这个极限不是空的,有诗为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什么叫不怕牺牲?人只有活着才能够不怕牺牲。反过来说,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不能叫不怕牺牲,你都有努力和提高的余地。混世魔王的“不怕牺牲”可以用惨烈去形容,两年多一点,他的胃就坏了,而关节也坏了。

混世魔王这样卖命,这样出风头,却没有瞒得过吴蔓玲。有一点吴蔓玲看得还是很准的,混世魔王这样积极,动机就不健康,隐藏了许多致命的问题。作为一个小店员的后代,混世魔王的身上具有浓郁的投机心态,他真正迷恋的还是一锤子买卖。换句话说,他这样过分地卖命,目的是为了早一点离开。这才是他与生俱来的真本性。他的积极是假的,他的热情是假的,他的不要命也是假的。这些都只是一个表象,变相的投机才是真的。骨子里还是贪婪,在最短时间内捞足本钱罢了。吴蔓玲在知青团支部的生活会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一点。吴蔓玲同时还指出,混世魔王在篮球上的动机同样有问题,那不是为了锻炼身体,是出风头!篮下都空了,你为什么不立即投篮,而要等防守的队员上来了你才出手?吴蔓玲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混世魔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之后,他由最初的冒进一下子蜕化到后来的逃跑与消极。所谓的胃病,所谓的关节炎,都是借口。“谁没有胃病?谁没有关节炎?”疾病在jīng神之外,在革命之外。说到底,疾病是可耻的,它是软弱和无用的挡箭牌。懈怠和懒惰才是病。不良的动机是一个知识青年的不治之症。

到了1976年,王家庄的知青都走了,就剩下两个人:吴蔓玲,混世魔王。这里需要qiáng调一下,同样是留下了,在意义上是有高下的。混世魔王是走不掉,而吴蔓玲是不想走。不能混淆了。按理说,一男一女,年纪轻轻的,又是老乡,理当格外地体恤才是。你帮帮我呀,我再帮帮你。然而,不,是面和心不和的。当然是混世魔王不是他娘的东西!而吴蔓玲一当上村支书,两个人的关系急遽地恶化,乌jī眼了,居然发展到撞破了鼻子都不说话的地步。话也得说回来,小吴这个人没什么挑剔的,对谁都让三分,可就是对这个知青老乡寸土不让。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21/6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