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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成瘾》作者:宾宾敏
文案:
“莫宗蓝,我告诉你,我不管,要么你和我分手,继续和他暧昧下去,要么我们待在一起,断掉和他上瘾的暧昧。”
“笑泽,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感情很深了,不可能一下子不联系,你这样让我为难。”
“为难是吧,那你和他暧昧吧。我不和你们玩了,我对三人行不敢兴趣,而且你们的暧昧让我恶心。”
这是一个男人对男友的暧昧想分手的故事,要么你选我,要么你选他,身边有我,心里有他,我还没那么大方。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梁笑泽 ┃ 配角:莫宗蓝,陈志文,陆希盛 ┃ 其它:欢喜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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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和陈志文是室友,我们也是大学同学,经人介绍大学毕业一起合租房子,刚开始不熟悉,后来慢慢熟悉,才发现我们两人的共同爱好挺多的,逐渐成为好友,男人嘛,关系一好啥事都可以说,小到小时候几岁尿床的事,大到......我是同性恋的事。
对,我是同性恋,既然把他作为好友,这么重要的事应该告诉他,更何况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
咳咳,我没想要隐瞒陈志文,之所以刚开始没告诉他,是因为没时间,他说要和我租房子,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有个好脾气,其余都不算什么。好像难了点,不过我自认为脾气很好,只要不做超过我底线的事,我一般都不会和别人脸红,害羞除外。
我一想,现在还没男朋友,肯定不会带人回房子,再加上两人不熟,我没有偷窥的恶习,俩人穿衣严实待在客厅也没关系,还有当时忙着毕业论文,企业面试等等事,想到先住着,要是他真的不能接受,我再找房子搬出去。
只是合租后,没想到我们这么合的来,都是不着调的性子,玩的游戏都是一样。家务事我们分工,我煮菜,他必洗碗。我打扫地,他必倒垃圾。一个月的饭菜钱都是月初两人一人一半。我对我这个室友满意的不行,都想娶回家了,当然是个玩笑,感情之事不能马虎,再好也没感觉,这是悲伤的故事。
没告诉他我是同性恋一事,我良心真是大大的不安,毕竟有很多人不喜欢同性恋,要是陈志文是一个对同性恋厌恶至极的人,我想他知道真相后,会放火烧死我。谁让我隐瞒他这么久,与一个同性恋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嗯,我想,直男会有那么一点点排斥吧,好吧,我不知道,我的大学室友到是挺无所谓的。
冒着必死决心,我告诉了陈志文,陈志文一愣,说其实他也是同性恋。好吧,你可以想想我当时的心情,和有一口老血堵在喉咙一样,想吐又吐不出来,嘴巴张得可以塞一个馒头,下巴要掉地上,可能合不上了。形容的有点夸张,但是你想想中国人口那么多,我与人租一个房子,爱好相似,又合拍,现在还都喜欢和自己一样带只枪的人,而且你对这个人还不来电,这你和中五百万的彩票的概率一样一样的,至少我买彩票连两块钱都没中过,这是另一个悲伤的故事。
呦,两人连这么一点隐瞒的事都揭露出来,更加没啥不好意思的事,他就告诉我他在他的老家有一个很好的朋友,那个人叫莫宗泽。他与莫宗泽是在高中认识的,莫宗泽比陈志文大一届,机缘巧合下认识,两人一认识就觉得相见恨晚,无话不说,后面他直接把莫宗泽当做哥哥对待。
莫宗泽在陈志文的嘴里那可是不得了的人物,学习好,能力强,人还长得特帅,简直就是一个上天垂爱的人。我问陈志文是不是喜欢莫宗泽,陈志文一般先翻一个白眼,嘲笑我的智商,然后告诉我只是把他当做哥哥。我只能叹息,这么好的资源不要,要是我霸王硬上弓也不会放弃,要是莫宗泽是直男的话,你就当没听过这句话。
可陈志文告诉我,莫宗泽是喜欢男人的,但我就不要想了,他已经有男友了。我还能说什么,一把辛酸泪,能听不能要,好惨。
最近常常出现在陈志文嘴里最多的人就是他新男友Steven,一个肌肉男,光看见他身上那坚实的肌肉,我就害怕,你说万一哪天陈志文和他那一口子吵架,我到底该不该帮忙?不帮的话,显得我窝囊,不为兄弟两肋插刀,没有一点江湖义气,帮的话,你看我这小身板,都不够他一个手指头打,兄弟很重要,但我也想多活两年,毕竟我还没找到我的真爱,不想死。
虽然我的真爱过了二十三年还没到,但我相信,他可能太穷了,只能开着拖拉机来接我,而且还走了最远的道,好歹让我见见他。万一因为这一场纠纷死了,我的真爱岂不是要守寡,所以我现在天天乞求他们不要吵架,不要分手。要真的不幸发生,求不要让我看见。
“笑泽。”陈志文走到我的面前,伸手在我眼前晃动。
“唉呀妈呀,吓死我了。”我弹跳起来。
陈志文抱肩站在我面前笑:“想什么了?这么入迷,我叫了好几声都没听见。”
“我再想我那骑白马的王子是迷路了吗?怎么还不来接我?”惊吓过后,我瘫在沙发上,知道葛优瘫没,就是那个姿势。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
“我知道,可我现在连一个唐僧都没有,晚上的空闺格外孤独寂寞冷。”我感叹道。
看见我这个样子了,陈志文一点心疼的没有,一脚踢到我的小腿上,疼得我嗷嗷叫,“快起来,今天礼拜六,去健身房健身。”
你不要怀疑你的听力,就是去健身,陈志文这个小□□,为了他那个健身教练的男朋友,拉着我去办了一张健身卡。你不知道我数钱的时候,那个手抖的呀,心疼的呀,不说了,这都是泪。
我本以为这是对我最大的酷刑,哪知道陈志文每去一次健身房都要拉着我,美其名曰我太懒了,留我一个人在家里肯定一睡一整天,他的朋友的质量不能低,要是我由此变得和小猪似得,他都不好意思说我是他的好友。
拜托,我就是一个吃不胖的人好吗?上高中时,抽条的太厉害,瘦的和一只主干似得,我老妈曾经天天炖一只猪脚给我吃,可一点肉都涨起来,我妈心疼的带我看医生,才知道我以为什么什么基因缺了什么一点,反正很高大上的样子,一句我都没听懂,只知道我天生长不胖。要是放在女孩子身上,她们就不会天天喊着要减肥,可放在我身上有毛用,长得不低,只是看着很弱。
我最后还是跟着陈志文去健身,不为什么,只为以后万一我那不管是王子还是唐僧来了,做点那个事,我体力总要跟得上吧。为了以后的性福生活,为了我那肉疼的钱,爬也要爬着去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