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他拿出警棍出来打我,或者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呢?”我不甘心。
“那怕什么,我包里也有,”顾里拍拍她的黑色Dior小牛皮手袋,“这年头谁还没把刀啊。”说完她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丝毫不屑地转头不再搭理我,继续在黑灯瞎火的走道里,踩着细高跟鞋一路健步如飞。
我追上去,问她:“人家偷东西都是趁着夜黑风高、子夜凌晨,你这算哪门子策略,大清早地偷jī摸狗,等第一道阳光照到你身上的时候,你就等着呲牙咧嘴地尖叫着化为灰烬吧。”我为突然想到的经典比喻而暗暗得意,我不愧是念了这么多年中文系的女人,满肚子诗词歌赋,轻描淡写地就把顾里讽刺比喻成了一个吸血鬼。
顾里没有回头,她底气十足地说:“得了吧,我又不是jī。”
我:“”
我的无语换来了她得意的冷笑:“子夜凌晨?你开什么玩笑,那不正好是宫洺的上班时间么?怎么偷?跑到他办公室里,对他打个招呼说‘不好意思哦,我来偷你一个东西,你现在有空么’?”
我:“你真jīng明。”
顾里:“那当然。”
我:“你不是jī,你是jījīng。”
顾里:“”
当我们顺利地潜进了公司之后,我一路提在嗓子眼儿上的心,才算是重新掉回了肚子里。公司里黑灯瞎火的,一片死寂。我趁着这种安全的保护色,靠在墙上缓解刚刚跳在180的心跳和高血压。但顾里这个jian人,没等我缓过劲儿来,就噼里啪啦地把整个公司的灯都按亮了。我那胆小如鼠的心,就这么瞬间bào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走廊的尽头,还悬挂着一副巨大的宫洺的照片,那是几年前宫洺出任《M.E》杂志主编的时候,那位以永远不变的络sai胡和他领口里永远戴着Hermes丝巾而著名的美国著名she影师拍摄的。
我冲着顾里嘶哑地尖叫着,就像是一个刚刚把嗓子喊哑了的人在唱歌剧一样,“你疯了啊你!哪有偷东西像你们这么光明正大的啊,你是不是觉得你脚上那双像是报警器一样的高跟鞋和你那两幅眨眼时都能扇出风来的假睫毛还不够引人注目啊?你gān脆去拿一瓶香槟过来‘砰’的一声打开,再顺手拨一个110把警察叫过来一起喝酒算了!活该你以前每次都被抓!”
“这你就不懂了,”顾里回过头来,灯光下她的脸jīng致完美,毫发毕现,“以前的我年少,不懂事儿,没有累计足够的偷东西的经验,(我:)而现在的我,岂能同日而语。”
“你别忘了古人唱过一首歌,‘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我反唇相讥。
“毛宁听到你把他称呼为古人,他会发短信对你表示感谢的。”站在一旁四处打量情况的顾源,回过头来插嘴。
“林萧,你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偷东西有点儿技术含量好吗?我们把所有的灯都打开,那么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进来,我们三个都是公司的员工,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在开一个紧急会议或者说临时需要回公司拿文件。否则,三个人黑灯瞎火的,凌晨五点跑到公司来gān吗?除了偷东西还能是什么?”顾里看着我,用一种慈禧老太太一样的表情,冲我得意地阐述她的技术含量。
“关着灯的话,可以说我们两个昨晚加班到深夜,现在正在偷情。”顾源无所谓地拿着一个杯子,走到茶水区域冲了杯咖啡喝。
“那倒也可以。不过,”顾里伸出一根水晶指甲,指着我说,“那我们两个在偷情,这个女的在这儿gān吗?”
我:“”
当顾里对着镜子稍微补了一下妆,然户为了等顾源喝完他的咖啡,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翻完了当期的《周末画报》的那叠财富版。他们两个气定神闲的样子完全不像是贼,倒像是此刻正坐在加勒比海滩上晒着太阳度假的一对小情侣——是的,顾里连墨镜都戴上了,我感觉再过几分钟她会从包里拿出防晒霜来涂。
当顾源喝完咖啡之后,他站起来,用低沉的声音说:“开始吧。”
我扶着饮水机,手脚冰凉,琢磨着要不要扛起水桶把自己砸休克过去算了。
当我这个穿着长乐路上淘来的廉价外套的小助理和这两个穿着Armani黑色亚麻套装的总监共同站在我们的顶头上司宫洺的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两个为什么要带上我,顾里用她标准的huáng鼠láng般的表情看着我,yīn阳怪气儿的伸出另外一根水晶指甲,指着我的包说:“把进宫洺办公室的门禁卡jiāo出来。”
我一脸死灰,麻木地伸出手从包里掏我的工作卡。虽然我是公司里几乎级别算是最低的员工(如果把那些穿着公司拍照剩下来的损坏了的名牌贸易扫厕所的大妈和收发室里用Prada三年前的旧款公文包分装信件的大爷也算上,我可能勉qiáng能站上金字塔的二楼),但是,我也是离权利中心最近的,工作时间,我离终极BOSS宫洺只有一步之遥,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靠近到能够数清楚她有几根眼睫毛的距离;下班时间,我和公司最重要的两个部门,财务部和广告部的两个顾氏总监吃喝拉撒厮混在一起。同时,NEIL即将进入公司法务部,我于是又是了一个掌握着重大权利的闺中密友()。
此时此刻,呼风唤雨的顾源和顾里就站在这道大门前面无可奈何,只有我掌握着那句“芝麻开门”的通关密语。
我把那张白色的硬质磁卡丢给顾里,像是包青天斩人时候丢出去的令牌——当然,斩的是我自己的头。
第十章 (2)
当我帮他们两个打开了这扇看上去毫无防御力量的玻璃门之后。我站在门口死活不肯进去。我想,就算我抵御不了顾里的人身威胁,但是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参与他们的地域一日游。我看着他们两个目光沉重地坐在宫洺的电脑面前,电脑发出的白光照在他们两个配合默契的夫妻脸上,看上去他们两个和007里的间谍没有区别——只是他们耳朵上没有微型通信系统。后脖子上没有种植电脑芯片而已。顾里的水晶指甲按动鼠标和敲打键盘的滴答声仿佛定时炸弹的倒计时一样,听着让人心烦意乱。
我站在门口,空旷的办公室在白森森的荧光灯下显得格外凄凉。尽管很多个夜晚,我也曾一个人留在公司加班,但是那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有丝毫让人伤感的地方。因为每一个这样的夜晚,我知道我身后那扇玻璃门后,有一个在我心中代表着坚不可摧无所不能的天神的人,宫洺。虽然他并不和我说话,也不和我待在一个房间,但是我知道我并不孤单,我离他只有一个轻声呼唤的距离。当然,他也代表着无数名牌包包和媲美杂志模特的脸。但是在那些加班的夜晚里,他脱下了他那些修身剪裁的黑色西装,他穿着舒适温暖的毛衣赤脚或者穿着柔软拖鞋在长毛地毯上走动,他拿着咖啡杯出神的面容在咖啡热气里熏陶成一片让人沉醉的温柔男孩样,他深邃的眼眶里,滚动着让人信任和依赖的光芒。他接电话的声音在万籁俱寂的夜晚听起来像大提琴一样低沉动人。他烦恼的时候眉头皱起,想到什么解决办法的时候,又会轻轻地笑一笑,白色的牙齿像整齐的贝壳般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