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_李碧华【完结】(13)

2019-03-10  作者|标签:李碧华

  他忽然紧紧地抱着我,道:“伊云思,你老了,而且软弱。我心目中的你总是高大qiáng壮。多么残酷。”我推开他,道:“你醉了。走吧。”他笑了,踏着碎步道:“我走了。我们不会再见面。我记得你,因为你从前教会我很多事。将来我老了,其实我也会像你一样。但我记得的你,永远年轻、勇敢、qiáng壮,像我记得我自己。”

  他便啪啪的消失在停车场的某处,开门,闭门,亮了灯,轰的便远去了。

  他还喜欢开快车。我已把车子卖了,便踱步到对面怡东酒店截计程车。

  很久以后都会记得那一晚的心情。

  平复以后,恐怖都变成了滑稽,爱玉和我其后便玩血塘游戏:浅浅的放一缸暖水,开一支红酒,玩纸牌,轮的罚倒酒,让一缸水变成血,在其中做爱。爱玉肚子大,像血蜘蛛。又扮演总督察与谋杀犯。法官与建筑师。我穿着爱玉的睡袍,爱玉穿我的西装,预备给婴儿的娃娃充当谋杀犯。冬天来了,我们便忙得不亦乐乎。冬天死人特多,我忙着送院,爱玉忙送葬,回家来忙张罗婴儿的chuáng被、玩具、教育基金。

  爱玉生产那天碰到了那个洋总督察,衣服有点旧,胡子长着,夹点白,正在“不准吸烟”的牌子下抽烟。我招他:“认得我吗?就是一家5口谋杀案那个。”

  四周转来了目光。我嘻嘻地笑了。他竟然说:“是呀,就是你。”我也不管,乘机点起烟来。“好吗?又有人死了吗?”他只摇摇头,没有作答。我只好乱扯:“我太太进院了。早产,有细菌感染。孩子可能会痴呆呢。”他只答:“哦。”便默默地大力抽烟。医院员工还是来了,慢一点,总会来。也不多说,只指示“不得吸烟,违者罚500元”的告示牌。我也就扯着督察,在医院外的草地站一站,晒太阳。

  “这怎办?”他忽然问。

  “他们不会罚我们款的,我认得他。”我说。

  “不,这你们怎办,如果生了痴呆孩子。”

  “也好呀,也很可爱呢。”

  他叉点了第二支烟。我在看树上两只麻雀jiāo谈。

  “我儿子。贩毒。弃保潜逃。在机场被捕,加控罪不得保释。自杀了。”

  我jīng神一振:“死了吗?”

  他又摇摇头。我自然很失望,只好应道:“也好。生存也不错。死就更好。”

  他苦笑道:“真奇怪。”

  我偷偷摘了身后一朵玫瑰,用我的小把戏,“我变”地变在手中,送了给他:“鬼佬,gān吗愁眉苦脸。你儿子要贩毒,要逃,要自杀,也实在无可阻挡呀!”他奇道:“你这个奇怪有意思的小伙子。这样你说我应该怎办?”我答:“没怎办。

  怎样怎办呢,玫瑰花不种也不收,也没怎办。这样办,办下去。“说得一塌胡涂,搞得洋人老皱眉。医院员工又远远地向我们走来了。我低头看,原来我们踏在”请勿践踏,违者罚500元“的草地上。我扯洋人:”走吧。多说无益。“他就也不多说,低头说句再见,便双手插着袋走了。在耀眼的冬日阳光里,分外显得他骨架的高大,像木偶。

  我们的孩子果真是个痴呆孩子,不大哭。爱玉和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夫妻轮班,午夜和孩子玩,哄他,抱他,亲他:生命真是好。午夜我还是闪着蓝灯通街跑,将伤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爱玉,听见有死人还是兴高采烈,又为死人设计了缀羊皮或人造皮革的西装大衣。痴呆孩子快乐地生长,脸孔粉红,只是不会转脸,整天很专注地看着一个人,一件事,将来是一个专注生活的孩子。

  城市有火灾有什么政制争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地生活的:隔壁房东很快粉了喜气洋洋的粉红漆,园里种了一大丛新的玫瑰与茉莉,又种了一株白兰花树。又住进了一个家庭,男的喜欢煮吃而女的在剪草,修理电器。

  我们总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满希望,关怀,温柔,爱。因为希望原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犹如上帝之于空气与光,说有,便有了。

  李碧华-自首

  2011-04-25 16:54:36

  自首

  2009年08月27日

  这些年来,范大成东躲西藏,黑人黑户,日子过得又奔波又痛苦。

  他逃亡六年。

  人家在网络上消遣畅游无阻,他才学会上网——才刚会打几个字,马上搜索与「通缉」相关的大小新闻案子。

  不但找新闻,找案子,找线索,最重要是找自己的名字。

  「范大成,有没有?范大成,在不在名单上?究竟是否被圈套?被设计?那老头死心了没?……」

  不见。

  怎会?一定有诈。天地之大,我能躲到什么时候?

  最近那些中港台热点,就见到:——

  「通缉十二年,香港童党落网。在 1997年,一名十六岁童党因涉及七宗案件,畏罪潜逃十二年后,日前在街头被执勤警员截查证件,揭破身份。该男子自潜逃后鲜有回家亦无法离境,居无定所四处匿藏……」

  「重庆打黑运动战果辉煌,两月苦战,摧毁了 14个主要黑社会组织,成功抓捕黑恶团伙成员 1,544人。其中有被通缉十年之犯罪份子……」

  「抢劫美容院被通缉八年之卅三岁男子,因在高雄冒充八?八风灾灾民抢劫便利店,警方以其身份证假伪,追查之下,揭发牵涉前案,法网难逃……」

  不管躲了多少年,被通缉者最终都得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命运安排下,束手就擒。

  被捕重审,法官因其无悔改之心,罪加一等,不会轻判。

  范大成从小就笨,家里有点瞧不起,父母都偏向他弟竟成。自己书念不好,农村无所事事,到城里打工又辛苦,还常遭其它民工欺负。怪谁?自己愣头愣脑,个子高力气大,可少根筋,没学好本事。廿多卅岁了,最怕吃喜酒。

  村里歪瓜裂枣的huáng狗子也娶了媳妇,虽说是大龄还缺了个门牙,她看上去不算丑,只要不常笑或捂着嘴笑,好歹是个「老婆」。

  「我别说讨老婆,连女朋友也没有,连一份长工也找不到。」

  范大成不甘心。

  做人嘛,尤其是男人,总得自力更生,独当一面,gān出点成绩来。起码捞点钱,壮壮胆。

  那是 2003年一个闷热的夏夜。

  范大成在街头蹓跶,吃碗面条喝瓶冷饮,已花了七块钱。瞎转一天,没见上零工也卖不上力气。在河南就是没希望。

  不如往南边城市跑,碰碰运气。可路费呢?想办法呀——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自己,看看马路,人来人往,车来车往……

  心念一动:

  「抢劫!」

  五块钱买了把美工刀,在大街小巷有目的地逛了又逛。总觉男的凶悍女的泼辣连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灯。处男下海,得相好目标下手。出师未捷被抓了,如何做人?

  「先生,要不要打的?」

  一瞧,一辆摩托车停在身边。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13/78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