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_郭敬明【完结】(17)
那一瞬间血光冲天,弥漫了整个城市。
他就像是从水泥地面长出来的一朵啼血的玫瑰,凄艳而高傲。
一记重锤打在我的胸口,我无力地靠在墙上,身子贴着墙壁下滑,整个慌乱的街开始在眼前晃dàng不止。
在模糊晃dàng的天光当中,我看到崇明用力地挥舞着胳膊,撕心裂肺地喊:叶展,你真他妈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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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展的葬礼很冷清,只有麻雀两三只。我们无法联络到叶展的亲人,只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北方。他们现在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正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活在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里。
我将那把金色的吉他和叶展的骨灰一起下葬了,我想,叶展死了之后也是离不了音乐的。我想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唱歌了,和她们一起跳舞了。
墓碑上照片里的叶展依旧苍白而冷峻,目光依然闪烁着吸引人的蓝色光芒。
然而从始至终,洛神都没有出现。我没有理由怪她,在这个爱情速朽的年代,她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份悲痛。
她依旧可以和这个城市里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恋爱、狂欢。叶展对于她、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就像是雨后的一道彩虹。当彩虹出现的时候,人们停下来欣赏、赞叹;当迷人的色彩最终散去的时候,人们又重新步履匆匆地开始追逐风中猎猎作响的欲望旗帜,没有人回首没有人驻足。
我和崇明去叶展家收拾留下来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崇明蹲下去哭了。
屋子每一面墙壁都用红漆写满了:
崇明,对不起!昂维,对不起!
我一个人走进屋子收拾东西,我在叶展桌子上看到了他最后的笔迹:崇明,昂维,原谅我,我在天堂祝福你们。
我的眼泪最终流了下来。
叶展的死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四面八方包围我和崇明。我们开始用大量的时间去怀念。我们像是沿着记忆河流回游产卵的鱼,最后的挣扎总会让我们jīng疲力竭。
电台又多了个写稿的好手,木棉天堂又出现了新的金牌DJ,金牌乐手。
我,崇明,叶展,我们开始被这个城市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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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又升职了。我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几次升职,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升到多高的位置,我只知道她兴奋地对我说你又要转学了。我将去那个chūn天也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我提着一些衣服和一大箱子书和CD站到了门口。我对崇明说,你得好好活着。
崇明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只要我还能写出东西来,我就会好好地活着。
我说,放屁,你给我听好了,就是你写不出东西了,你也得给我好好地活着。
说完我转身,义无返顾地走了。
飞机起飞时加速的眩晕让我很难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我深爱并将我遗忘的都市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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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yīn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jīng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chuáng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chūn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chūn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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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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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làng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dàng,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
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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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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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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