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影,右手年华_郭敬明【完结】(21)
而我总是习惯戴耳机。我没办法把自己就那么bào露在别人面前。有时候走过学校空旷的操场的时候会遇见同学,他们问我听什么,我也就说是香港流行乐。其实那个时候,我耳朵里的声音震得要让我疯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听摇滚,没有旋律性,没有完美的唱腔,可是CD还是一大摞一大摞地买。我记得有次我在离我家五站路的街区的一家音像店中找到了几乎所有的NICKCAVE的CD,包括第一张《TenderPrey》和最后一张《MurderBallads》。最后我身无分文地从那家音像店里出来,抱着那些刚买的CD和一张老板送给我的《LetLoveIn》满心喜悦地回家。我走着回去的。穿越那些陌生的街道,看着华灯初上的暮色,看到几个妇人提着菜匆忙地回家,看到开往自己家的方向的公车从身边叮当作响地驶过,在一个街道的转角处我突然就停下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回到家的时候我都忘记了时间,我只知道父母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可是他们很相信我。他们叫我吃饭,可是我没有,我匆匆忙忙地跑上了三楼,我要去找颜叙。
那天我忘记了我回家的时间,可是我记住了那家音像店的名字:破。还有那个女老板,漂亮可是没有任何妆容,蓬乱的头发和gān燥的皮肤,沉默寡言,只有眼睛依然明亮而且锐利。可是当我再去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那家店面了。我问了周围的居民,他们却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人。破消失了,像是彻底的人间蒸发。以至于我在很久之后抚摩着那些NICKCAVE的CD的时候,我都觉得那是一个幻觉,华美,可是一碰就碎。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天桥上,让黑色的风一直chuī我们的头发。那些从我们脚下匆匆驶过的车总是将尖锐的车灯打在我们脸上,有漂亮女孩子走过的时候我会响亮地chuī起口哨,然后笑得很放肆。每当这个时候颜叙总是笑一笑,很沉默的样子。
我和颜叙总是在我父母入睡之后从楼上悄悄下来,然后翻过铁门,跑到街上。那个铁门很多次都在我的衣服上留下了斑斑的锈迹。每次我们成功地跑出来之后,颜叙总会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大吼一声,他说这是逃亡后应该有的心态。他总是喜欢用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惨烈。
有时候我们仅仅是在街上漫无目的地dàng,像两个枉死在午夜的鬼。遇见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们就进去买咖啡,然后捧着纸杯吐着白气穿越冬天午夜寒冷的街道。看见美丽的广告牌就大喊一声:啊!杰作!
颜叙是学美术的,理想是做广告。我看过他的画,一层一层的色彩晕染开来,画面全是抽象的色块,有时候是很多杂乱而扭曲的线条,彼此缠绕,像是部分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细得像要断掉,逐渐勒紧直到缺氧。
我们总是喜欢走陌生的路,逛陌生的街区,在快要天亮的时候在陌生的电话亭里拨一些朋友的电话对他们说晚安。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间冷漠的隔阂。颜叙说他不喜欢和很多人在一起,因为吵。而我不再欢和很爱说话特别是很会说话的人在一起,因为我觉得不安全。
我一直以来都喜欢一句话:我喜欢沉默的人,因为他们善良。
有一次我和颜叙经过一条喧嚣的街道,霓虹弥漫。酒吧彼此相连。颜叙带着我走进一间声响震天的酒吧,他对我说他有很多爱音乐的朋友在里面,他们都沉默,他们都善良。
我听摇滚CD的时候都已经习惯了将音量开到震天响,可是我进去之后10分钟我就头痛得像要死掉,无数的金属杂音朝我耳朵里挤进来,我看到那些扭动身躯的人那些陶醉沉溺的人心里一阵阵地难过。后来颜叙将我拉出来了,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当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撞门冲出来,然后就蹲在路边吐。
颜叙对我说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在重点高中上高三,可是却喜欢上了他的一个搞摇滚的朋友,她常常为了证明她的爱而跑进去,可是总是被那震天的声音震得呕吐。
我看着她素净的面容觉得心里很压抑,可是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想起《北京的乐与路》中舒琪说过的话:自杀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门上闪烁的字幕,原来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地震"。
突然想起清和曾经告诉过我的一句上海小乔说过的话:我深爱着摇滚,因为我深爱着那个深爱着摇滚的人。
我曾经对FOX讲过颜叙这个人,然后FOX发过来一段话,他说:他肯定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斑斓的画板沉默着穿越这个城市。我问他怎么会知道,他说不为什么,喜欢摇滚也喜欢画画的人都那个样子。
FOX毕业于那个最好的大学,从小家境优越且成绩好得让人羡慕。可是他却在全国几乎所有的门户网站上写摇滚乐评专栏。我问他有身边的人知道你写摇滚乐评吗?他说没有,他说身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听摇滚乐,而且还有倾慕他的女孩子不断地送他香港的情歌CD。我说那你真的隐藏得够好,他说对,所以他叫FOX。可是他告诉我,他不在学校的时候就有点像个小朋克,背着黑色的吉他,凌乱的头发,面容憔悴,匆匆地穿过街道,奔赴郊区那个低矮的平房中等待自己的乐队。他告诉我他的乐队叫"破"。我突然想起在这个城市中曾经出现过的那家音像店,可是我没有勇气问他。
我和FOX认识是因为我喜欢他的论坛,也总在里面不断地贴帖子,而且时间几乎都是凌晨。后来我对他讲了他文章中的一个错误,然后他回了我一封信,对我说谢谢。然后我就很轻松地成为了他的朋友,而且让他隔三叉五地给我寄北京的CD过来。其中我最喜欢的《撞昆仑》也是他送给我的,听说极其难找。
于是我持续地收到包裹,有天我妈妈从破损的信封一角看到了一张CD的封面,一个人正在用手撕开自己的胸膛,我妈妈很吃惊,问我是不是遭到了恐吓。
FOX和我在一个城市,这多少有点戏剧化,我总是在街上遇见一个背着黑色吉他的人就停下来,然后问他你是不是FOX,然后理所当然地遭到很多的白眼。有次颜叙也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笑笑对我说,你猜我是不是FOX。
其实我很想让FOX和颜叙认识,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最早引我接触摇滚的人是林岚,我初中的同桌。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听CD,把头发垂下来遮住耳朵,当老师抽问到她的时候我总是撞她的胳膊,然后她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接过我匆忙写下的答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望着老师笑,然后坐下来继续听CD。脚在下面一下一下地打着节奏。
她最早给我的一张CD是Nirvana的《InUtero》我听完了还给她的时候她问我好听吗,我说很好听,于是她说那就送给你。
林岚在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可是她没有跟着任何一方,她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套一百四十多平米的居室里,在房间里的每面墙壁上挂满了油画并且每张油画下面都有题目。那是她自己取的。她说她生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地买油画来挂在墙上然后给它们新的名字,她说她曾经有个梦想是开一个很大的画廊,然后等待有意思的人走进来。我问她为什么要用"曾经"这个词,她望着我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很简单,因为现在的我,没梦可做,听歌听到天亮,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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