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引述一段这位日内瓦来的调查人员关于红军到达以前在西北见到的情况的话:
在一九三〇年灾荒中,三天口粮可以买到二十英亩的土地。该省[陕西]有钱阶级利用这个机会购置了大批地产,自耕农人数锐减。中国国际赈灾委员会的芬德莱·安德鲁先生一九三〇年报告中的下述一段话充分说明了该年的情况:
“……该省外表情况比去年大有改善。为什么?因为在甘肃省内我们工作的那一地区,饥饿、疾病、兵燹在过去两年中夺去了大量人口,因此对粮食的需求已大为缓和。”
许多土地荒芜,许多土地集中在地主官僚手中。特别是甘肃,有“数量大得惊人”的可耕而未耕的大批土地。“一九二八到三 〇年灾荒期间,地主极其廉价地收购了土地,他们从那时候起就靠修筑渭北灌溉工程而发了财”。
在陕西,不付土地税被认为是件体面的事,因此有钱的地主一般都免税……特别可恶的一件事是征收在灾荒期间外出逃荒的农民在此期间积欠的税款,在欠税付清之前,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
斯坦普尔博士发现,陕西的农民(显然不包括地主,因为他们“一般免税”)所付土地税和附加税达收百分之四十五左右,其他捐税“又占百分之二十”;“不仅捐税如此繁重惊人,而且估税方式也似乎很随便,至于征收方式则làng费、残bào,在许多情况下贪污腐败。”
至于甘肃,斯坦普尔博士说:
“在过去五年内甘肃税收平均超过八百万……比中国最富饶的、也是收税最重的省份之一浙江还重。也可以看到,这种税收的来源,特别是在甘肃,不止一两种主要的捐税,而是名目繁多的许多杂税,每种收集一笔小款,几乎没有一种货物,没有一种生产或商业活动不收税的。人民实际所付税款要比公布数字还高。首先,收税的可以从所收税款中保留一份--有时极大的一份。其次,除了省政府、县政府所收税款以外,还有军方领导人所征的税,官方估计这在甘肃省约一千多万。②
造成人民负担的另一个原因是地方民团,这本来是为了防范土匪而组织的,在许多情况下已堕落为鱼肉乡里的匪帮。”
斯坦普尔博士引证的数字表明,民团的维持费达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当然,在维持大规模正规军的负担之外,再加上这一笔负担是很可观的。据斯坦普尔博士说,正规军的维持费占去了甘肃陕西两省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我在陕西遇到的一个外国传教士告诉我,他有一次曾经跟着一头猪从养猪人到消费者那里,在整个过程中,看到征六种不同的税。甘肃的另外一个传教士谈到,他看见农民把家里的木梁拆下来(在西北木料很值钱)运到市场上去卖掉来付税。他说,甚至是有些“富农”,虽然在红军到达之初态度并不友好,但也是无所谓的,而且认为“随便什么政府都不会比原来那个更坏”。
但是从经济上来说,西北绝不是个没有希望的地方。它的人口不多,许多土地都很肥沃,要生产大大超过消费,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改进灌溉系统,它的一些地方很可能成为“中国的乌克兰”。陕西和甘肃有丰富的煤矿。陕西还有一点石油。斯坦普尔博士预言,“陕西,特别是西安附近的平原,很可能成为一个工业中心,其重要性仅次于长江流域,只需把煤田用来为自己服务就行了。”甘肃、青海、新疆的矿藏据说非常丰富,很少开发。斯坦普尔博士说,单是huáng金,“这一地带很可能成为第二个克朗代克。③”
这里,肯定地说,存在着早已成熟的实行变革的条件。这里,肯定地说,存在着人们要起来反对的东西,即使他们还没有斗争的目标!因此,当红星在西北出现时,无怪有千千万万的人起来欢迎它,把它当作希望和自由的名胜征。
但是红军究竟是不是好一些呢?
①见斯坦普博士著《西北各省与其发展前途》,由国家经济委员会非公开出版(一九三四年七月南京)。不幸,像斯坦普博士和国联其他调查华南和华中的专家的许多说明问题的报告一样,这本书没有公开发行。
②这是个保守的估计,因为它没有提到甘肃和陕西两省军方主要的非法税收——多年以来一直是鸦片税。西安府给我的数字表明,冯玉祥将军控制这一带时,每年可从这一来源得到八千万元。从那时以后,此数无疑已大为减少,那是由于南京鸦片专卖的竞争,但仍每年有好几百万。
③在加拿大西北边境,上世纪末曾发现金矿。——译注
三
苏维埃社会(上)
不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在南方的情况如何,就我在西北所看到的而论,如果称之为农村平均主义,较之马克思作为自己的模范产儿而认为合适的任何名称,也许更加确切一些。这在经济上尤其显著。在有组织的苏区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虽然有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简单指导,但是物质条件的局限性到处是显而易见的。
前已qiáng调指出西北没有任何有重要意义的机器工业,这个地区比中国东部一些地区受到的工业化影响要少得多,它主要是农业和畜牧区,好几个世纪以来,文化趋于停滞状态,虽然现在存在的许多经济上的弊端无疑地是半工业化城市中经济情况变化的反映。但是红军本身就是“工业化”对中国的影响的显著产物,它对这里化石般的文化所带来的思想震dàng确确实实是革命性质的。
但是,客观条件不允许共产党有可能组织大大超过社会主义经济初生时期的政治体制,对此他们自然只能从未来角度来加以考虑,以期有朝一日他们有可能在大城市中取得政权,那时他们可以把外国租界中的工业基地接过手来,从而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奠定基础。在此以前,他们在农村地区的活动主要集中在解决农民的当前问题--土地和租税。这听起来可能有点象俄国以前的民粹派反动纲领,但是,其根本不同之处在于这个事实:中国共产党人从来只把分配土地看成是建设群众基础的一个阶段,使他们能够发展革命斗争,以夺取政权和最后实现彻底的社会主义改革的一种策略。届时集体化就势所难免。
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一九三一年就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法律》①中详细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提到“最高纲领”的话清楚地表明,中国共产党人的最终目的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建设一个真正的完全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此以前,必须记住,红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组织一直不过是一种非常临时性的过渡。甚至在江西,也完全是如此。由于苏区从一开始起就得为生存而战,他们的主要任务一直是建设一个军事政治根据地,以便在更广泛、更深刻地规模上扩大革命,而不是“在中国试行共产主义”,而有不少人却以为这就是共产党在他们小小的被封锁的地区中在尝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