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99)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是的,这个诡计多端而又心怀鬼胎的孙恒俊绝非等闲之辈,他既能在我的面前下跪作揖流鳄鱼眼泪,亦能转过身去从背后来一枪。其实,早在与这个孙恒俊刚见面的当天下午,我就发觉他经常对我说话进行偷偷录音,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也许没想到,随身携带采访机的我当即也来了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他要求我帮忙与中央党校为他找进修指标,帮助原公安局马局长说情,愿花100万元帮助老上级官复原职;他编造多种谎言中伤当事人秦雪一家是如何如何的坏、秦和调查他的市检察院的胡主任之间如何如何的有暧昧关系,以及现任的魏局长是如何不理他的“茬”而“排挤”他,他愿送记者小车和大笔钱,等等的原话,我都悄悄地进行了录音,以防他翻脸不认账。在他离京前,尽管他再三推托,我坚持扔下500元钱,以低他的招待费。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孙恒俊见收买我不成,离京后立即变得判若两人,不但对我四处控告,还说他回去后,我曾多次打过他的手机要钱,云云。当他得知我将他进京企图行贿记者的丑行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报告后,这家伙又赶紧pào制了一大堆所谓的事实与理由为自己辩护,并一口咬定是我为了向他索要钱财而叫他来京的,同时还诬称我企图敲诈勒索他……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1)

  其实,说起来,孙恒俊之所能如此长期嚣张,除了其身后有特殊的保护伞外,更与他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违纪知多少?这不仅躲避不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更避不开公安局内部多数的富有正义良知的公安gān警。2002年秋,在耳闻目睹了自己供职的公安局有关人员在bào力取证案件的所作所为之后,灌云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刘金杭在沉思之余,撰写了一篇《刑讯bī供成风“爱民”传统丢尽——对gān警刑讯bī供致伤少女案的调查与思考》文章。

  正因为这篇文章,刘金杭得罪了原局长马文华、副局长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为几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云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入狱6年,二审改判为5年6个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说:这两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是人qiáng加给他的。

  对于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的行为极为愤慨并斗胆举报的,还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军。

  2004年2月22日上午,chūn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chūn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jīng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没收7.62毫米手枪子弹1410发;7.65毫米手枪子弹10发……

  第十二章 我与灌云治安教导员的较量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2)

  1999年3月18日,灌云县青龙桥派出所就吴判刑的真实情况,也特地为曹成军出具了有关证明。

  另一宗是有关灌云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身为警官的曹成军接手查办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杀人案。此案以当地黑社会头目杨某某为首,其手下有30多名作恶累累的同伙,他们手中有枪、刀、自制炸弹等凶器。在杨的带领下,他们先后犯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少女卖yín、聚众斗殴、殴打无辜致伤致死等犯罪案件20余起,成为灌云县城的“南霸天”。由于马文华、廖某等人做了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如果该团伙有人被抓,只要杨某某出面说情,都可重罪变轻,有罪变无,立马可保释出来。仅仅2001年4月份短短的几天内,被他保出的犯罪嫌疑人就有7名(均构成犯罪),其中犯人命案的唐伟,2001年4月被举报抓获后,在派出所审查两天就被杨保出逃跑;2001年10月唐在江苏丹阳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团伙成员平某等在披墩村将妇女田同芹殴打致死后,由于有公安局主要领导充当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关于这些都有案卷可查。

  在查处此案时,由于曹依法办案,得罪了黑帮,使得对方多次上门威胁和恐吓。一次,一位黑帮头目竟然冲到派出所里,公然对正在值班的曹成军扬言,要用炸药炸掉他家。他们还四处声称:“如果不gān掉姓曹的,就把他赶出公安局,叫他gān不成公安;他在派出所一天,我们就不得安宁,只有想方设法把他的枪给下了,我们才好对付他……”面对黑恶分子的狂妄,曹多次找局长马文华等人,要求惩办黑社会犯罪分子;但对方置之不理;他又找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领导反映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投信反映,但也是毫无结果。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99/12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