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打算以一己之力开展一项运动,把“son-of-a-*****”和“mother****er”作为翻译用语固定下来(就像“counterculture”和“virtual reality”)[4],这样就不必一一硬译成日语了。简称“Sonmother普及运动”,如蒙协助,不胜感激。有点头痛的是,“ Son-of-a-*****”的复数形式是“Son-of-a-*****s”,而这样子怕是很难顺利推广的。头痛啊——倒也不至于特别头痛……
除了骂人话,打招呼的“honey[5]”也是想直接作为日语引进的美式英语之一。另外“ make love”最好也让它潜伏下来。译为“做爱”从语感上说总好像不够到位,容易产生误解。不过,这终究是仅就译文而提的议案。至于在涩谷一带真有小伙子 “不开窍的铁榔头”地、大声地向女孩招呼一句“哎,honey,不make love吗?”那样的光景,坦率地说我是不大乐意想象的。而如果被招呼的女孩心想“是嘛,makelove也未尝不可嘛”——实际上未必不可能——那就更可怕了。
这个就说到这里。不过布赖特·伊斯顿·埃利斯新出版的小说确乎有趣。读之,“什么呀,连篇累牍岂不全是车轱辘话”这么嘟嘟囔囔发牢骚的时候并非没有(看《美国jīng神病》时也是如此),可看完了,还是有某种缥缈的虚无感和毫无cháo气的切切实实的哀伤残留下来,而这无疑是只有这位作家才能酿造的。不愧是有才华的作家,尤其是这方面的技巧不知是自觉所致还是非自觉所使然——读者也看不出二者界线——这点给人一种无可言喻的敬畏感。如此倾向与二十年代的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多少有点相似。“不惜以粉身碎骨来刻画时代的作家”——我送给埃利斯的这句广告词如何?所用英文绝对不难,有兴趣的人不妨看一下原文,那样更能理解作者要表达的东西。因为每一章的叙述者都不一样,所以要习惯语态的变化得花些时间,但熟悉结构后就能比较顺畅地读下去了。
一次在纽约某处开的宴会上,我偶然同埃利斯坐在一起,当时两人单独谈了很久。穿着打扮同小说里一模一样,完全是一丝不苟的“雅皮”派头,但并非滔滔不绝眉飞色舞那一类型。他究竟在想什么或感觉什么,我真有点捉摸不透,一如看他的小说。人们很多时候把他和杰伊·马基纳尼相提并论,但马基纳尼同此人在很多地方似乎截然相反。马基纳尼基本上坦率而健康,埃利斯则不同。当然这终究不过是我的个人印象。
我居住的马萨诸塞州剑桥有个非常可观的爵士乐俱乐部。对于我这个爵士乐迷来说实在喜出望外。毕竟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住的时候,去听爵士乐现场演奏要下相当大的决心。在美国住大城市里有很多操心事,但这种时候着实方便。
一个位于佛蒙特广场,名叫“Reggatta Bar”;一个在查尔斯河波士顿这一边,名叫“ Scholars”。两个都在一座很大的宾馆里面,都以合理的票价每晚由一流音乐家演奏。里面的气氛也够融洽,还可以吃点东西。完全没有在东京青山那家××××爵士乐俱乐部听爵士乐那样的bī仄和局促,像乘坐运送家畜的货车一样,服务也不差。可以打电话订座,连停车场都有,甚是便利。只是,客人几乎清一色是三十岁以上的白人情侣,很少看见黑人。所以——或许可以这样说吧——座位间的气氛比纽约的爵士乐俱乐部温文尔雅一些。
八月二十九日,去“Scholars”听风琴手吉米·麦克格里夫和中音提琴手汉克·克劳福特的双重奏(顺便说一句,这天晚间的费用是每人十九美元,包括饮料)。演奏十分和谐,令人深感愉悦。我一向认为如今在美国听现场演奏,这类训练有素的“非纯文学系统”黑人爵士乐(我个人擅自称其为“嘿嘿嘿!路线”)是最不叫人失望的——这点在这里也得到证实。本来节拍和音乐概念就单纯明快,没有任何拐弯抹角之处,只管“嘿嘿嘿”即可,因而演奏者的技艺久经岁月也不轻易褪色。近年来蓝音公司(Blue note)或威望公司(Prestigs)这种六十年代“嘿嘿嘿!路线”似乎得到了一部分年轻人青睐,其心情我也能够理解。不过,较之最近路·德纳尔德松和舍利·斯科特的唱片在旧唱片店贵得离谱,对于班克罗等大西洋系统音乐家的重新评价却低得出乎意料,不知为什么。为什么呢?
这支麦克格里夫/班克罗乐队演奏曲目的范围很广,所谓六十年代大西洋风格的早期爵士乐(funk)和五十年代的贝西伯爵[6]浑融无间地掺合在一起。总的说来,班克罗倾向于前者,麦克格里夫则似乎更看重后者。但毕竟二者jiāo往已久,配合默契,在选曲方面全无生涩之感。班克罗那绵延不断而不无矫揉造作的横切面可圈可点,麦克格里夫轻歌曼舞从容不迫的独特的纵深感也悦耳动听。双方的人格直接流露在声音之中——我是这样认为的——而这点无论如何都非同一般。这天夜晚“Scholars”的客人中有好几对年纪大的黑人夫妇。 Boston Globe报评论说:“掌握乐队主导权的,不管怎么说都是麦克格里夫的风琴”。其实不然(这个记者莫不是紧挨风琴坐着的?),班克罗的中音提琴一如往昔jīng神抖擞地震颤着前台。特别是那支撩人情怀的《爸爸的家》 (Daddy’s Home)才chuī出一声主旋律,便让全场感动落泪。妙,妙啊!不用说,压轴戏是那支名曲名奏《今宵告诉我》(Teach Me Tonight)——一片掌声。
趁着尚未 “退烧”,第二天赶紧去哈佛广场的“ Newberry Comic”唱片店买了两张一套的班克罗豪华版CD(二十四美元),此刻正一边兴冲冲听着一边伏案写这篇稿子。不过,听班克罗连听三十一曲,到底有点累了,毕竟是三十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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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种日本的大众曲艺,类似中国的单口相声。
[2] 日本近代小说家(1867-1916)。《我是猫》为其代表作。
[3] 日本的电影制片厂。
[4]原文中,以上四个英语单词是以日文字母(片假名)音译的,即以“外来语”形式出现。后两个意为“反主流文化”和“假想现实”,已在日本成为通行语。
[5] 意为“亲爱的”。
[6] 美国黑人爵士乐钢琴手(1904-1984)。原名威廉·贝西。
漩涡猫的找法(选载)
去得克萨斯州奥斯汀。犰狳和尼克松之死
跑完波士顿马拉松的第三天(四月二十日),坐飞机去了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应邀在这里的得克萨斯州立大学待了五天。在大礼堂算是做了一次讲演(累,累啊),在当地书店签名售书,两个晚上宴请……把以往去美国大学的模式大体重复一遍。见了各种各样的人,说了各种各样的话,看了各种各样的地方,吃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因为平时不怎么见人,偶尔来这么一次觉得相当新鲜,既可练习英语会话,又多少成了文化jiāo流(实际上成了与否另当别论)。不管怎样,都是在日本不至于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