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今天不成。”我回答,“正在等一个有关工作的重要电话,下次再去吧。唔,对了,昨天你说看见那个披羊皮的人了?我想好好听听,那可是件顶大顶大的事。”
“下次吧。”言毕,只听“咔”的一声,毅然决然地放下电话。
好家伙——我不由心里叫道,看着手里的听筒发呆了半天。
嚼罢芹菜,我开始琢磨晚饭吃点什么。细面条不错,粗点切两头大蒜放入,用橄榄油一炒。可以先把平底锅倾斜一下,使油集中一处,用文火慢慢来炒。然后将红辣椒整个扔进去,同大蒜一起炒,在苦味尚未出来时将大蒜和辣椒取出。这取出的火候颇难掌握。再把火腿切成片放进里边炒,要炒得脆生生的才行。之后把已经煮好的细面条倒入,大致搅拌一下,撤上一层切得细细的香菜。最后再另做一个清淡慡口的西红柿奶酪色拉。不错不错!
不料刚烧开煮面条的水,电话铃又响了,我关掉煤气,到电话机那里拿起听筒。
“噢,好久没见了,”五反田说,“怪想念的。身体还好?”
“凑合。”我说。
“老板告诉我,说你有什么事?总不至于又要一起去解剖青蛙吧?”他似乎很开心地嗤嗤笑道。
“啊,有句话想问问。估计你很忙,就打了个电话去。事是有点蹊跷,就是……”
“喂喂,现在忙着?”五反田问。
“没有,没忙什么。闲得正要做晚饭。”
“那正好。怎么样,一起到外面吃顿晚饭如何?我正准备拉个人做伴儿。一个人闷头吃不出个滋味。”
“这合适么,风风火火地打来电话就……就是说……”
“客气什么!反正每天到一定时间肚子就要饿,乐意也罢不乐意也罢,总得填肚子,又不是专门陪你勉qiáng吃。只管慢慢吃,边喝酒边聊聊往事,已经好久没见到老熟人了。我可是真想见面,只要你方便。还是说不方便?”
“哪里,提出有话要说的是我嘛。”
“那好,我这就去接你。在哪儿,你?”
我说出地址和公寓名。
“唔,就在我附近,20分钟后到。你准备一下,我到你就出来。现在肚子饿得够受的,等不及。”
我答应一声,放下电话。随即歪头沉思:往事?
自己同五反田之间有什么往事可谈呢?我全然不知。当时两人关系又不特别亲密,甚至话都没正经说过几句。人家是班上金光万道的全智全能人物,而我说起来只是默默无闻的存在。他还能记得我名字这点已足以使我觉得是个奇迹,更何往事之有?何话题之有?但不管怎样,较之碰一鼻子冷灰,当然是眼下这样好似百倍。
我三下五除二刮去胡须,穿上橙huáng色斜纹衬衫,外加克莱恩粗花呢夹克,扎上那条昔日女朋友在我生日时送的阿尔玛尼针织领带。然后穿上刚刚洗过的蓝牛仔裤,蹬上那双刚刚买来的雪白的雅马哈网球鞋。这是我衣箱中最潇洒的一套装备,我期待对方能够理解我的这种潇洒。迄今为止,还从来未曾同电影演员一起吃过饭,不晓得此时此刻应该如何装束。
20分钟刚过他便来了。一位50岁光景的说话礼貌得体的司机按响我的门铃,说五反田在下边等我。既然有司机来,我估计开的是“奔驰”,果不其然。而且这“奔驰”特别大,银光熠熠,俨然汽艇一般。玻璃从外边看不见里面,随着“沙”一声令人快意的声响,司机拉开车门,让我进去,五反田坐在里面。
“嗬——到底是老同学!”他微微笑着说道。因没有握手,我顿感一阵释然。
“好久没见了。”我说。
他穿一件极为普通的jī心领毛衣,外罩一件防寒运动服,下身是一条磨得很厉害的奶油色灯心绒长裤,脚上蹬一双阿西克斯轻便鞋。这身打扮实在别具一格。本来是无所谓的衣物,然而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十分高雅醒目,倜傥不群。他笑眯眯地打量着我的衣服。
“潇洒,”他说,“有审美力。”
“谢谢。”
“像个电影明星。”他并非挪揄,只是开玩笑。他笑,我也笑了。于是两人都轻松下来。接着五反田环顾一下车中,说:“如何,这车够派头吧?必要的时候制片厂借给你使用,连同司机。这样不会出事故,也可避免酒后开车,万无一失。对他们也好,对我也好,皆大欢喜。”
“有道理。”我说。
“如果自己用,就不开这样的家伙。我还是喜欢更小一点的车。”
“波尔西?”我问。
“梅塞德斯。”①
①“奔驰”车的一种。
“我喜欢更小的。”
“西比克?”
“雄狮。”
“雄狮,”五反田点点头,“说起来,这车我以前用过,是我买的第一部车,当然不是用经费,自己掏的腰包。是半旧车,花掉了演第一部电影的酬金。我十分开心,开着它去制片厂上班,但在我当准主角演第二部影片的时候,马上被提醒说不能坐什么‘雄狮’,如果想当电影明星的话。于是我换了一部。那里就是这样的世界。不过那车是不错,实用、便宜,我很喜欢它。”
“我也喜欢。”我说。
“你猜我为什么买梅塞德斯?”
“猜不出。”
“因为要使用经费。”他像透露丑闻似的皱起眉头说道,“老板叫我大把大把地使用经费,说我用得不够劲儿,所以才买高级车。买了高级车,经费一下子用掉好多,皆大欢喜。”
乖乖,难道这伙人脑袋里考虑的全是经费不成?
“肚子瘪了,”他摇摇头,“很想吃上几块厚厚的烤牛肉。能陪陪我?”
我说随便。他便把去处告诉司机,司机默默点头。五反田看着我的脸,微微笑道:“好了,还是谈点个人生活吧。你一个人准备晚饭,这么说是独身喽?”
“是的。”我说,“结婚,离了。”
“哦,彼此彼此。”他说,“结婚,离了——付了笔安慰费?”
“没付。”
“分文没付?”
我点点头:“人家不要。”
“幸运的家伙!”他笑吟吟地说,“我也没付安慰费,结婚把我搞得一文不名。我离婚的事多少知道?”
“大致。”
他再没说什么。
他是四五年前同一个走红女演员结婚的,两年刚过便以离异告终。周刊上就此连篇累牍地大做文章,真相照例无从知晓。不过归终好像是因为他同女演员家人关系不好的缘故,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女方在公私两方面都有远非等闲之辈的三亲六戚前呼后拥。相比之下,他则是公子哥儿出身,一直无忧无虑,顺顺当当,处事不可能老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