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曾在《原才论》中,论述过育才之法,提出"以己之所向,转移习俗"。qiáng调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他最恨官气,因此就摒弃官府排场,力禁部下迎送虚文;他最恨懒惰,自己就首先做到放醒pào即起,而对部下僚属,小到个人治心治身,大到治军治饷,无不以自己的信条、经验严格要求,耐心训导。在他给部下的批牍和书札里,训导劝勉之语甚多,曹国藩赋予他的幕府两种职能,一是治事,一是育人,使幕府不仅是抬事之所,也是培养人才的学校。曾国藩本人既是军政官长,也是业师,幕僚则既是工作人员,又是生童,曾国藩在给朋友的信中描述他的幕府说;此"间尚无军中积习,略似塾师约束,期共纳于轨范耳。"他在给丁日昌的信中则谈得更为具体:"局中各员譬犹弟子,阁下及藩司譬犹塾师,勖之以学,教之以身,诫之以盲,试之以文,考之以事,诱掖如父兄,监督如严师,数者缺一不可,乃不虚设此局。"这既是对江南制造局的要求,也是对整个幕府的要求。可以说是他设立幕府的一项宗旨。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此意,自觉去做,还把它写成对联,贴在总督衙门的府县官厅上:
第51节:第五章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6)
虽贤哲难免过差,愿诸君谠论忠言,常攻吾短;
凡堂属略同师弟,使寮友行修名立,方尽我心。
曾国藩这样要求自己,也这样要求每个幕僚。曾国蕾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将当时切于实用的知识学问概括为四项内容,令每个幕僚自选一项进行习练,并将此列入条令,人人都必须遵守,他在《劝诫委员四条》之三《勤学问以广才》中说:"今世万事纷纭,要之不外四端,曰军事,曰吏事,曰饷事,曰文事而已。凡来此者,于此四端之中各宜jīng习一事。习军事则讲究战攻、防守、地势、贼情等件,习吏事则讲究抚字、催科、听讼、劝农等件,
习饷事则讲究丁渭、厘捐、开源、节流等件。习文事则讲究奏疏、条教、公牍、书函等件。讲究之法则不外学问二字。学于古则多看书籍,学于今则多觅榜样,问于当局则知其甘苦,问于旁观则知其效验,勤习不已,才自广而不觉矣"。
曾国藩培养人才的办法约有三条:课读、历练、言传身教。曾国藩要求所有部属、僚友按其专业方向读书学习,而对自己身边的幕僚则抓得尤紧,要求尤严,既有布置,也有检查。在环境较为安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曾国藩大营进驻安庆之后,他就对身边幕僚进行定期考试,每月两次,亲出题目,亲阅试卷,评定等次。在曾国藩与赵烈文的日记中,都有关于曾国藩考试幕僚的记载。曾国藩通过这种办法,既可督促幕僚读书学习,也可了解他们各自的情况与水平。与此同时,曾国藩还利用茶余饭后的闲暇,结合自己的阅历与读书心得谈古论今,内容切合实际,形式生动活泼,使幕僚潜移默化,增长学问,扩大眼界。
对于不在身边的幕僚,曾国藩则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通信、指示的形式,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教育。曾国藩在回顾自己对部将的教育时则说:"臣昔于诸将来谒,无不立时接见,谆谆训诲,上劝忠勤以报国,下戒骚扰以保民,别后则寄书肯诫,颇有师弟督课之象。其于银米于药搬运远近,亦必计算时日,妥为代谋,从不诳以虚语。各将土谅其苦衷,颇有家人父子之情。"这里说的是带兵将领。但对于幕僚亦与之相似。在曾国藩的"书札"与"批札"中至今保留不少文字,对其如何做事、如何做人总是谆谆嘱咐,既有鼓励、鞭策,也有告诫。对一些亲近幕僚的训诫更是不胜枚举,如李榕在太湖城外带兵期间,李鸿章在主持江西赣州
厘金局期间,曾国藩都连连写信,有察必批,有函必答,于如何做事,如何做人,不厌其烦,循循诱导。
天底下很少有现存的人才可以用,大多数人才无不是经过jīng心培养而成的。身为现代的领导者,培养人才也应讲究仁礼两端,一方面要努力创造出一个培育人才的环境,通过言传身教来提升属下的才能。另一方面要恪守礼法,严字当头,通过严格的制度来管理人才的培养。只要这样做了,任何一个单位就会出现人才济济的局面。
用人应扬长避短
曾国藩语录: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用人应用其长。
译文:尺有它所短的地方,寸也有它所长的地方,用人也应该用他的长处。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的能力再全面,也会有其所不能,一个人无论多么平庸,也总会发现其特长。曾国藩认为只有那些善于用人之长以补己之短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业,即使是jī鸣狗盗之徒也有利用价值。曾国藩认为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借助人力为我所用才能成功。对于人才,无论其性情如何,只要有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就要为我用,不论其出身,不论其所从事职业,甚至其
品德也可以不考虑。因为人才是多方面的,瞎子的听力好,哑巴的手势打的bī真,这是常理。人有这面的缺点就要另一方面的特长。
曾国藩对人才任用的成功得益于他对人才的分类观察:
一是节清持家。节清之人德行厚重,仪容端庄,未被使用就已引人注目,他的道顺畅而有救化,因此在未显达之时,众人乐意举荐他。显达之后,上下之人都尊敬他。功足具激浊扬清,德足以师表风范。这种人没有祸害又能长久显达,因此为世人所尊重。他们处理各种事物井井有条,政绩与德行齐飞,声名和形象一色,让其他人肃然起敬。
第52节:第五章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7)
二是法家。法家之才,以制度为本,待成功之后才显出效果,这种方法先苦后甜。严厉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未显达时,起初众人猜忌,施行之后,上下之人又畏惧他。功绩在于能建立法制,安邦定国。
三是术家。术家之才,出于聪明多思,等到计谋成功才显现出他的本领。一般在开始时深藏不露,然后方逐渐显现才华,达到jīng深玄妙的地步。在未显扬本领之前,许多人发现不到他的才能。他的才能,会得到明主的珍视。功业足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通古今之变。而当其引退时,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作为一种人才,神奇而不经常被用,因而有时会沉没无闻而不显扬。
四是国家栋梁之才。国家栋梁之才往往德、法、术之才兼备。其德足以整肃社会风气,法制足以匡正天下,权术足以制定国策,可谓国家栋梁一类的人才。三才兼具者的才能德行足以代替君王掌管国家。他们道德清扬,可谓一国表率;能依法治国,整肃法纪,又不会失之严酷;他们足智多谋,果敢善断,而且文能诗文,武可行兵打仗,竭尽忠诚,为国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古的伊尹、吕尚可谓代表,三国时的诸葛亮也可以算在此内。
五是大臣或地主官之才。兼有三才,但是三才都不够纯备。德行可以做一地一域的表率,法足以治理一地一乡,权术足以权衡处理一般事宜,这是出任大臣、地方官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