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至死仍以为他在盖兹堡的那次演说完全失败。就当时现场的反应来 说,他的确是失败了。
林肯生性谦虚,真的认为世人“不太会注意也不会永远记得”他当时说 过的话,但是人们却永远不会忘记烈士们的作为。如果他现在复活,知道他最受人称颂的演说正是在盖兹堡“擦不亮”的那篇,不知道他会惊奇到什么 程度。他若发现自己在那边所说的 10 句不朽嘉言,到了南北战争已被人遗忘之后,还被尊为古今文学的荣耀和财宝,他一定很惊讶。
林肯的盖兹堡演说并不只是一篇演说而已,那是一个心灵因受苦而提升 成伟人的神圣表现。它是在不自觉的状况下写出来的散文诗,具有史诗般的 壮丽和深刻:87 年前, 我们的先祖在这块大陆上 建了一个从自由中孕育,致力于“全民生而平等”主张的新国家。 如今我们正从事一场伟大的内战, 考验这个国家,和任一个 如此孕育又目标一致的国家 能不能长存于世。
我们在这一个大战场上相逢。 献出战场的一部分土地 给那些献出生命保护国家的人 做为他们最终的安息场所。
我们这样做 百分之百适宜,百分之百恰当。 但是广义来说, 我们无能供奉——我们无能献祭—— 我们无能使这块土地神圣。 曾在这儿奋斗过的勇士和烈士们已使斯土圣洁无比, 我们微弱的力量远不能与之比拟。 世人不太会注意, 也不会永远记得我们此刻所说的话, 却永远忘不了烈士们的事迹。
我们这些幸存者,理应担负起 他们未竟的事业。
我们理应献身于 眼前待决的伟大使命—— 那么,对这些光荣逝者 所献身的目标, 我们才能矢志承续, 我们才能断言, 他们的牺牲并非枉然。
这个国家要在上帝引导下得享新生的自由, 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才不会由世上绝迹。
无条件投降
他是一个肯负责及行动的人,不重视表面的虚饰。
1861 年战争初期,一位邋遢的失意者坐在伊利诺州贾勒纳城一家皮革店 的货箱上,抽着一根陶质烟斗。他gān过书商,也曾以收购农夫的猪仔和猪皮 为业。
两个开店的弟弟不愿意收留他,他一连几个月都在圣路易街上游dàng,工 作没着落,太太和四个小孩都跟着吃苦。最后他绝望了,借几块钱买张火车票,到肯塔基去找父亲,向他求援。老头子有相当多的现金,但他舍不得拿 出来,就写信给贾勒纳城的两个小儿子,叫他们给哥哥一份工作。
基于家族的压力和亲戚间的一份博爱,他们只好雇用他。 一天两元——这是他的薪水——而他可能还不配拿这么多哩,他作生意简直连只兔子都不如;生性懒散又邋遢,喜欢喝玉米威士忌,欠了一身债。 他经常借些小钱;所以朋友们一看到他就转头望着别的地方,或过街躲开他。
到目前为止,他一生的任何作为都遭到失败和挫折。 到目前为止。
往后就不同了。 惊人的好运正在附近徘徊呢。
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像一颗流星般闪亮亮的穿过名誉的青空。 现在他得不到家乡的敬重;可是 3 年后,他将指挥有史以来最qiáng大的军队。
4 年后他将打败李将军,结束战争,流芳青史。
8 年后他将入主白宫。 然后他又以胜利的姿态游历世界。各国的显贵争相献上荣耀、勋章和花朵——而他正是当年贾勒纳人避之惟恐不及的落魄者。 这真是一个传奇故事。 与他相关的事都有点古怪,连他母亲的态度都不大寻常。她似乎不怎么关心他。连他当总统的时候,也不肯去探望他;而他出生时,她甚至懒得为 他取名字,只好由她的亲戚以抽签方式办理。婴儿出生 6 星期后,他们把纸袋撕成纸条,写下各自喜欢的名字,摆在帽子里搅一搅,再抽出一张。当时 他的外婆辛普逊太太正在读荷马的作品,就在纸上顺手写出“希拉姆。尤里西斯”。抽到的恰是这一张,所以他在家中就用这个名字用了 17 年。
可是他又害羞又迟钝,所以村中的人叫他为“无用的”格兰特。 他在西点军校时另外有个绰号。派他去军校的政客们以为他姓名的中间字必是母亲娘家的姓氏“辛普逊”,所以他就被登记成“U.S.格兰特”。 其他同学知道了,笑着把帽子抛上天,喊道:“同学们,我们之间有个山姆叔叔(Uncle Sam)哩!”他的军校同学们至死仍叫他“山姆叔叔”,他也不 介意。他很少jiāo朋友,不在乎别人叫他什么,也不在乎自己的外貌如何。他不肯把大衣扣好,枪械擦gān净,鞋子抹亮,点名又常常迟到。他不钻研拿破 仑和腓特烈大帝使用的兵法,反而成天看《劫后英雄传》和《最后的莫希gān 人》等小说。
说来真是令人难以相信,他终生未读过一本战略书籍。 他打了胜仗之后,波士顿人筹钱为他买下一座图书馆,派委员会查查看他有些什么书。他们发现格兰特手头连一本战略论述都没有,非常吃惊。 他讨厌西点军校、军队和一切相关的东西;他扬名世界以后,曾在检阅德军的时候对俾斯麦说:“我对军事没有多大的兴趣。事实上,我生性像农夫而不像军人。虽然 我参加过两场战争,但我每次一踏进军营就感到懊悔,一离开就感到欣慰。”
格兰特承认懒惰是他最大的过失,他一向不喜欢求学。他从西点军校毕 业后,连拼“打击”、“安全”等字还会漏个字母;他算术不错,想当数学教授。可惜找不到空缺,所以就在军中待了 11 年。因为他必须糊口,而从军是最容易的办法。
1853 年,他驻扎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亨伯特港。附近村庄里有个怪人,名 叫莱恩。莱恩开了一家店铺和一间锯木厂,有时候做点测量工作;星期天则布道讲经。当时威士忌很便宜,莱恩牧师在店铺后面摆了一桶,不加盖;桶 边挂个锡杯,任何人想喝就可以去喝。格兰特常常去。他很寂寞,想抛开自己所讨厌的军旅生活;结果他多次因酒醉被军队开除。
他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只得东行回到密西西比州,往后 4 年,他就 在岳父的 80 英亩田地上种谷子和喂猪。冬天他砍木柴,拖到圣路易城卖给都市人。可是他混得一年比一年差,钱也愈借愈多。
后来他抛下农田,到圣路易去找工作。他试做过房地产生意,彻底失败, 遂在城里各地漂泊,想找份工作——任何工作都行。最后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把妻子的奴隶租出去,筹点钱付杂货店的货款。
这正是南北战争中最矛盾的事实,李将军相信奴隶制度不对,远在内战 发生以前就把奴隶放掉了;反之,格兰特率领北军为摧毁奴隶制度而战的时候,他太太还拥有奴隶。
南北战争发生时,格兰特在贾勒纳城的皮革店gān腻了,想重返军队。 军中有数 10 万新兵等着训练,一个西点军校毕业生要从军应该很容易才对。事实却不尽然。贾勒纳城召募了一批志愿军,格兰特是城里唯一懂得训 练的人,所以由他负责操练;可是当他们枪筒里插着花束去打仗时,格兰特却站在人行道上旁观。因为他们选了另外一个人当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