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曼也说,过去,大邦并没有因为小邦享受了平等表决权而受到拖累,这说明从长远看,各邦的利益原本是一样的。何况邦联议会的工作并不亚于任何政府,它还帮我们赢得了战争。当然,如果席位分配的难题没有别的办法解决,他也可以同意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的席位按比例分配,但条件是另一院内各邦席位平等。
舍曼话音刚落,威尔逊就顶了回去。威尔逊说,革命取得成功,不是《邦联条例》的功劳。大邦确实作了让步,但那是因为当时没有别的选择。第二天(6月21日),威尔逊又说,大家总在问,各邦政府如何能够得到总体政府的保障?其实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各邦政府如何能够做到保障总体政府?如果各邦政府认为,只有由他们自己指派议员参加总体政府,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那么,是不是也可以给总体政府对等的自卫机会,也指派一些人到各邦去当议员呢?如果说一方要求保障是必要的,那么,另一方要求同样的保障也合情合理。可惜本人实在看不出总体政府对各邦政府有什么危险。就算总体政府当中万一有人产生了这种念头,全国议会本身就会哗然。这种哗然势必传播到各邦议会,最后传播到全体民众中去。这时,总体政府就会去保全各邦政府的权利,就像各邦政府会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一样。全国议会的议员都来自各邦,怎么会不维护各邦的权利?
麦迪逊同意威尔逊的观点。他认为:一、总体政府侵蚀各邦政府权力的危险,小于各邦政府侵蚀总体政府。二、总体政府侵蚀各邦政府的权力不会致命,各邦政府侵蚀总体政府的权力则会。因此,更需要防范的,是各邦政府侵蚀总体政府的权力。
这一场辩论的结果是:七邦赞成,纽约、新泽西、特拉华三邦反对,马里兰赞成反对各半,制宪会议同意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麦迪逊一派胜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是在6月25日,讨论联邦议会第二院(参议院)议员由各邦议会选举。威尔逊坚决反对。他说,这将使人民处于一种双重关系之中,既是总体政府的公民,又是某邦政府的公民。非但如此,威尔逊还提出:我们在建立总体政府时,应该尽量抽掉邦政府这条思路,视各邦政府为不存在。总体政府并非各邦政府的集合,而是全体人民的集合。总体政府的目的,不是各邦,而是组成国家的全体人民。因此,是个人,而不是各邦,应该在总体政府中拥有自己的议员。
埃尔斯沃思不同意威尔逊的说法。他认为,不论由谁选举议员,议员总是他所在的那个邦的公民。同样,不论通过什么渠道,各邦也总是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独特看法反映到总体政府。因此,必须维持各邦政府及其代理人的存在。在幅员如此辽阔的国家里,没有各邦政府的合作,根本就不可能支撑住一个共和政府。要想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总体政府嫁接到一个一个的邦政府上去。
约翰逊和威廉森(北卡罗来纳)都同意,就连弗吉尼亚代表梅森也支持。梅森说,大家已经一致同意,要使一个政府有效,就必须赋予它捍卫自己的能力。要使组成政府的各个部门有效,每个部门也必须能够自我捍卫。而授予各邦政府这种权力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他们委任联邦议会第二院的议员。
这时,麦迪逊提议,先不讨论参议员由谁选举的问题,改为讨论参议院席位的分配,即讨论《全体委员会报告》第八条“第二院席位分配方式与第一院相同”。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则提议改为讨论第七条“第一院席位分配实行比例制”,麦迪逊也同意。麦迪逊的意思是,只要席位是按人口比例分配的,由谁选举倒是不很重要。可惜他们两个的提议都没有被通过,而大会第三次表决的结果是:九邦赞成,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两邦反对,会议同意第二院议员由各邦议会选举,小邦胜了第二回合。
这次表决结果是意味深长的。因为除了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其他邦,包括北卡罗来纳和马萨诸塞这样的大邦,马里兰、纽约、南卡罗来纳、康涅狄格这样的中等邦,都站到了新泽西、佐治亚和特拉华这三个小邦一边。事后麦迪逊总结,尽管只有比例制才符合民主原则,但两个大邦的“得理不让人”,也确实会引起其他邦更深的忧虑和更qiáng烈的反弹。
这种反弹在6月27日爆发出来。这一天,大会讨论《全体委员会报告》第八条“第二院席位分配方式与第一院相同”。坚持反对费城会议制宪的“四大金刚”之一路德·马丁发表长篇大论,而且情绪激动、语无伦次。路德·马丁是马里兰代表,出席会议时四十三岁。他是马里兰的检察总长,jīng通法律,熟悉情况,但口才极差。每次发言,无不使人的耐心耗费到极点,这次发言又长达三个小时,而且头天没讲完,第二天又接着讲。路德·马丁的基本观点是:一、建立总体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各邦,而不是直接治理个人。二、总体政府的权力应该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休想多要。三、个人与总体政府实无多少相gān,和本邦政府反倒关系密切。把公民jiāo给总体政府,等于把他们扔回自然状态。四、各邦政府的成立,得到人民的授权。没有各邦选民的同意,谁也休想解散。五、各邦在遵守邦联议会立法方面表现良好。纵有问题,也是因为力所不及。六、各邦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是缔造合众国的基本思想。这个思想以公正和自由为基础,并非仅仅出于策略的考虑。虽然各邦有权放弃这种主权,但它们没有放弃,也不应该放弃。七、在自然状态下,各邦就像各人一样,享有平等的主权和自由。处于平等地位的邦,在不放弃他们公民自由权利的前提下,不能因为结盟而被视为放弃了平等表决权。八、现在讨论的这个方案,对于小邦等于奴隶制。要想纠正这种错误,与其小邦联合,不如拆散大邦。讲完这些观点,路德·马丁筋疲力尽。
第14章 剑拔弩张(3)
第二天,6月28日,路德·马丁继续发言。他指出,如果事情真像有的人所说,大邦和小邦利益一致,那么,给予小邦平等的表决权也没什么危险。小邦不会自我伤害,也没有能力伤害大邦。相反,如果大邦小邦利益不同,席位又不平等,小邦就太危险了。最后他说,即便邦联解体,小邦也不会担心失去什么权力。万一三个大邦要结盟,其他十个小邦也会照此办理。他宁可看到这种结局,也决不同意现在这个方案。
麦迪逊当然不会同意这些说法。他的反驳一如既往地充满智慧,高屋建瓴。麦迪逊指出,承认各邦主权平等,起源于将契约和条约混为一谈。条约是一些特定的义务,契约则创造一种授权。当我们要授权建立一个全国政府的时候,岂能再用签订条约的办法?没有必要保障小邦不受大邦欺负。历史的经验证明,qiáng人和qiáng国之间从来就是彼此争雄(比如斯巴达和雅典),很少有什么结盟。正是这种qiángqiáng之争,害苦了周边的小邦(后来威尔逊也谈到这一点)。就是从这一点看,小邦也应该寄希望于一个qiáng有力的总体政府,因为只有这样一个政府,才能在大邦和小邦之间一视同仁地进行治理。最后他说,摆在我们面前的出路,无非两个极端,要么十三个邦彻底分开,要么完美结合。在前一种情况下,小邦将时时担心大邦;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可以高枕无忧。如果诸位希望后一种结果,那就请放弃自己的反对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