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及其启示_易中天【完结】(52)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7月23日,制宪会议。

  新罕布什尔的约翰·兰登和尼古拉斯·吉尔曼到会。他们的到来,使有表决权的邦恢复到十一个。

  通过全体委员会第十七、十八两条决议。

  第31章 附录一制宪会议进程与辩论纪要(4)

  讨论宪法批准问题。埃尔斯沃思提议jiāo由各邦议会批准,佩特森附议,戈勒姆反对。梅森主张jiāo由人民批准,伦道夫、麦迪逊、鲁弗斯·金同意,格里反对。威廉森认为都可以。表决结果:康涅狄格、特拉华、马里兰三邦赞成,新罕布什尔等七邦反对,新泽西不在场,会议不同意jiāo由各邦议会批准。九邦赞成,特拉华一邦反对,同意由各邦制宪会议批准。会议代表由各邦议会推荐,人民直接选举。

  一致通过戈勒姆的提议,每邦产生两名参议员。

  新罕布什尔等九邦赞成,马里兰一邦反对,新泽西不在场,同意参议院按人投票。

  平克尼将军提醒制宪会议:南部各邦反对解放奴隶,反对征收出口税。

  7月24日,制宪会议。

  再议行政官产生办法。

  佐治亚胡斯顿提议恢复行政官由全国议会选举的规定。佩特森附议。格里反对。威廉森认为迟早会有一位国王。格里提出一种新的选举办法。表决结果:七邦赞成,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弗吉尼亚四邦反对,会议同意回到议会选举行政官办法。

  路德·马丁提议恢复行政官不得连任的规定。埃尔斯沃思认为既然由议会选举,就不得连任。格里宁可任期长,也不得连任。鲁弗斯·金主张连任,任期可讨论。路德·马丁放弃不得连任动议,主张任期十一年。格里主张十五年。鲁弗斯·金主张二十年,并说这正是君主任期的一半。戴维主张八年。威尔逊认为,再长的任期,也比不上好的选举方式。他预言行政官的选举势必成为巨大难题。他提议推迟讨论。会议先不同意,后来同意。

  选举南卡罗来纳的拉特利奇、弗吉尼亚伦道夫、马萨诸塞戈勒姆、康涅狄格的埃尔斯沃思和宾夕法尼亚的威尔逊组成“详情委员会”。

  7月25日,制宪会议。

  再议行政官产生办法。

  埃尔斯沃思提议,行政官由各邦议会选举,连任时由选举人选举。格里反对,主张由各邦行政官选举。麦迪逊仍主张人民选举。埃尔斯沃思动议被否决。

  平克尼先生提议,行政官由全国议会选举,但任何人在十二年任职内不得超过六年。梅森赞成。巴特勒主张选举人选举。古弗尼尔·莫里斯反对任何形式的轮流坐庄。他认为人民选举最好,议会选举最坏,实在不行了参众两院抽签。后来他受威廉森建议启发,主张每人投票选举两名候选人,其中至少一人不是本邦的。格里认为人民选举是大错特错。迪金森认为人民是最佳最纯的源泉。他主张每邦推荐一个候选人,然后由全国议会或人民推选的选举人选举行政官。表决结果: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五邦赞成,康涅狄格、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六邦反对,不同意平克尼先生的提议。

  7月26日,制宪会议。

  再议行政官产生办法。

  梅森总结除全国议会选举外的七种选举办法:一、人民选举;二、各邦议会选举;三、各邦行政官选举;四、选举人选举;五、多选几个候选人;六、每邦推荐一个候选人,然后由全国议会或人民推选的选举人选举;七、抽签。他则认为还是全国议会选举好。表决结果: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特拉华三邦反对,七邦赞成,马萨诸塞不在场,同意梅森动议。

  六邦赞成,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三邦反对,弗吉尼亚赞成反对各半(布莱尔和梅森赞成,华盛顿和麦迪逊反对,伦道夫外出),马萨诸塞不在场,会议通过决议:设立全国行政官,由一人担任,由全国议会选举,任期七年,不得连任,等等。

  梅森提议议员要有一定资格。表决结果:八邦赞成,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特拉华三邦反对,同意要求议员具有一定财产和公民身份两种资格。

  讨论首都问题,无结果。

  同意休会到8月6日。

  第三阶段

  讨论《详情委员会报告》

  8月6日,制宪会议。

  最后一位代表、马里兰的约翰·弗朗西斯·默瑟到会。

  拉特利奇代表详情委员会报告,并发给每个代表一份宪法初稿。序言中出现“十三个邦的人民”授权制宪的提法,并正式开始使用联邦国会、众议院、参议院、总统等称谓,不再称第一院、第二院、全国行政官。

  新泽西、特拉华、佐治亚缺席。

  8月7日,制宪会议。

  否决采取全体委员会方式的提议。全体委员会委员即制宪会议代表,但全委会由戈勒姆主持,多一个回旋余地。制宪会议由华盛顿主持,一次做出决定。

  通过序言和某些条款。

  讨论联邦议会开会时间、投票方式、立法权限等问题,选民资格问题。古弗尼尔·莫里斯提议对选民资格加以限制,只给予拥有土地的自由人。表决结果仅特拉华一票赞成。

  8月8日,制宪会议。

  默瑟表示对整个方案的反感,断言方案绝不可能成功。

  讨论选民资格问题、移民问题、众议员资格及名额问题。鲁弗斯·金和古弗尼尔·莫里斯怒斥奴隶制。舍曼承认奴隶贸易是不义之举,但认为牵涉席位问题,很难解决。

  8月9日,制宪会议。

  继续讨论联邦议会问题。伦道夫再次要求重议参议院席位问题。

  8月10日,制宪会议。

  继续讨论联邦议会问题。

  8月11日,制宪会议。

  继续讨论联邦议会问题。讨论首都问题。

  8月13日,制宪会议。

  讨论众议员公民资格问题。

  讨论钱财提案即预算问题。梅森和伦道夫配合默契,与弗吉尼亚代表团分道扬镳。威尔逊认为钱袋应该有两条封口绳,一根在众议院手里,一根在参议院手里。表决结果,不同意把发起钱财提案的排他权授予众议院。

  8月14日,制宪会议。

  讨论议员兼职问题,报酬问题。表决结果:十邦赞成,南卡罗来纳一邦反对,同意议员薪水由国库支付。

  8月15日,制宪会议。

  讨论提案权问题,法案复审问题。拉特利奇抱怨会议越开越长、越开越乏味。

  8月16日,制宪会议。

  讨论征税、发行证券等问题。

  8月17日,制宪会议。

  讨论联邦议会权限问题。

  8月18日,制宪会议。

  继续讨论联邦议会权限问题。设立“十一人委员会”。委员是:新罕布什尔的兰登、马萨诸塞的鲁弗斯·金、康涅狄格的舍曼、新泽西的利文斯顿、宾夕法尼亚的克莱默、特拉华的迪金森、马里兰的麦克亨利、弗吉尼亚的梅森、北卡罗来纳的威廉森、南卡罗来纳的平克尼先生、佐治亚的鲍德温。

  8月20日,制宪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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