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qiáng,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不能不让皇帝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只能视为小说家言,姑妄听之。但王安石变法的不得人心却是事实,最后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惨败也是必然。但这种结果,又实在未免太具悲剧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们也想不通。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他的新法真有问题?
并非如此。
四、事与愿违(1)
熙宁变法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着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chūn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huáng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huáng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jian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huáng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huáng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jian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 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chūn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四、事与愿违(2)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jiāo。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jiāo“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jiāo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