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漂亮的少女们,她们在现实中的存在态势,就可能是被“追”的态势。这已够她们满足的了。甚至够她们厌烦的了。虽然她们不是“星”。她们也参与“追星”之“族”,也许更是“赶时髦”,“追”虚荣。一吻对于她们是垂手可得,易如反掌的。只要她们乐于获得或给予。她们比任何别人都更加清楚自己具有这方面的实力,机会也是多面又多的。“时髦”和虚荣,会使她们的实力更qiáng,在她们看来多多宜善。所以倒成了第一位的需求和渴望了……
的的确确,若在中产阶级某人的无忧无虑,心旷神逸的“闹适活法”和一个平民中某人的不甘庸常,奋斗不止,一心攀升为中产阶级乃到资产者的“野心活法”之间,谁都很难分析出一个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孰好孰不好的区别。又比如在林语堂和鲁迅之间吧,同是文人,你似乎也很难说是林语堂的“士大夫”式的“活法”更符合中国之标准的文人的“活法”,还是鲁迅的“时代斗士”的“活法”更符合。只能因人面易。鲁迅曾斥“士大夫”式旧中国文人的“括法”,是一种“因有资格有资本有闭,而专以将闲话作成闹来无事之文章”的“活法”。林语堂,亦指名道姓地如此评说过鲁迅——“于其说是战士,莫如谓之斗士。斗士者,一旦失了所斗之目标,投石向犬,即中亦快。”
成熟对浅薄媚俗,思考对时髦媚俗,文化品格对市侩哲学媚俗,文化的责任和使命对玩世不恭的街头痞子的“理论”媚俗,一言以蔽之,文化人的总体的文化心态,以令人害羞的媚俗之姿同是非不分善恶不分美丑不分的浑噩世相“倒挂”。并且就目前看来,似乎惟恐挂不上,似乎惟恐挂得不紧。于是,教人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变得圆通、变得圆滑,进而变得狡猾狡诈,变得“厚黑”起来的书成系列地堂而皇之地占领文化园林。
有位青年评论家曾著文,专门研究和探讨一批男性知青作家笔底下的女性形象,发现他们(当然包括我)倾注感情着力刻画的年轻女性,尽管千差万别,但大抵是温柔拥静的女性。我认为这是表现在一代人的情爱史上惨淡的文化现象和倾向。开朗活泼的性格,对于年轻的女性,当年太容易成为指责与批评的目标。在和时代的对抗中,最终妥协的大抵是她们自己。
文章又进一步论证,纵观大多数男性作家笔下缱绻呼出的女性,似乎足以得出结论——在情爱方面,一代知青是失落了的。
我认为这个结论是大致正确的。
我们似乎谁也不会主动接近谁。我的存在,不过是为她壮胆,好比一条警觉的野狗——仅仅是为她壮胆。仿佛有谁暗中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使我们不得接近,亦不敢贸然接近。但正是这种主要由我们双方拘谨心理营造成的并不自然的情况,反倒使我们彼此暗暗产生了最初的好感。因为那种拘谨心理,最是特定年代中一代人的特定心理。一种荒谬的道德原则规范了的行为。如果我对她表现得过于主动亲近,她则大有可能猜疑我“居心不良”。如果她对我表现得过于主动亲近,我则大有可能视她为一个轻浮的姑娘。其实我们都想接近、想jiāo谈、想彼此了解。
世上之事,常属是非。人心倾向,便有善恶。善恶既分,则心有爱憎。爱憎分明之于人而言,实乃第一坦dàng,第一潇洒,第一自然之品格。
爱憎分明实在不是我们人类行为和观念的高级标准。只不过是低级的最起码的标准。但一切高尚包括一切所谓正义,难道不是构建在我们人类德行和品格的这第一奠基石上吗?否则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将再无真诚可言。我们的词典中将无“敬”字。
我们当代的有些人,似乎早把老祖宗“道不同,不相与谋”之“遗嘱”彻底忘记了。似乎早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凭以自爱的起码的也差不多是最后的品格界线擦掉了,仅只倍守起“中庸之道”来。并且浅薄地将“中庸之道”嬗变为一团和气。于是中庸之士渐多。并经由他们,将自己的中庸推行为一种时髦,仿佛倡导了什么新生活运动,开创了什么新文明似的。于是我们不难不看到这样的情形——原来应被“人以群分”的正常格局孤立起来的流氓、痞子、yīn险小人、jian诈之徒以及一切行为不端品德不良居心匣测者,居然得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招摇而来招摇而去,败坏和毒害我们的生活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所到之处定有一群群的中庸之士与他乘兴周旋、逢场作戏、握手拍肩、一团和气。
更可悲的是,爱憎分明的人一旦表现出分明的爱憎,中庸之士们便会摆出中庸的嘴脸进行调和。我们缺乏勇气光明磊落同时敢爱敢憎,却很善于在这种时候作乖学嗲。
以敢憎而与可憎较量,以敢爱而捍卫可爱,以与可憎之较量而镇压可憎之现象,以爱可爱之勇气而捍卫着可爱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生活中真善美多起来再多起来!让我们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范围内,作一块盾,抵挡假丑恶对我们自己以及对生活的侵袭。同时作一支矛。
让我们共同体验爱憎分明之为人的第一坦dàng、第一潇洒、第一自然吧!
其后,才是我们能否更多地领略人心之种种崇高和美好的问题……
难道我们不是常借着“今天”发誓吗?
有时我们以誓言作为自己的明天和后天的严格的规范。有时我们公开对别人发誓并希望获得监督。
许多事情正是这样做成功了的。
许多心灵正是这样变美好了的。
许多愿望正是这样实现了的。
生活中的温馨已然流失,像自然界的水土流失一样令人忧虑。如果我们本身从来不曾向生活之中投入温馨,那我们有什么权力抱怨生活太冷漠了呢?
窃其实就是偷的意思。老百姓说同一行径是偷,而文人雅士说成是窃。溜门撬锁谓之盗,探囊取物于他人的衣袋儿谓之扒,这些事在文人雅士们做了则谓之为窃。比如偷了别人的文章或构思,我们说是“剽窃”。比如偷情在文人雅士们的文章里又常被写成“窃玉”之类。我常想这乃是我们的小小的狡猾,为了被指斥的时候以一个“窃”字企图qiáng调与偷的行为有所区别……
赚别人的钱原来竟是如此愉悦的事,以欺骗的手段赚别人的钱,你甚至还会觉得对方是很值得你暗加嘲笑的。我想起我不久前就在这市场上买了三斤菱角粉,吃着感到那一种黏稠可疑,请朋友找了个单位一化验,不过是淀粉渗了骨胶粉而已。我想卖它的人的快感中不但有骗人成功的愉悦,也还有报复了谁的解恨的成分。
活在好人边儿上的人,大抵内心会发生这种一时的小善良,并且总克制不了这一种自我表现的冲动。表现了,自信自己仍立足在好人边上,便获得一种自慰。和证明了什么的心里安泰感和满足感——我便是时有此类自我表现欲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