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兵必然引起治安问题,千古一辙。曾国藩的裁湘军,更有在无形中形成的一项特殊规定,即不准回湖南置产。曾国荃从克复安庆,打到金陵,部下发财的不计其数。曾国荃本人亦颇成问题,每经一战役,必回湖南一次,求田问舍。有一次在老家造一大宅,规制拟于王府。曾国藩得报大惊,勒令拆除。凡此皆见于曾国藩的“满小姐”崇德老人曾纪芬的年谱。
及至金陵克复,“天王府”的积聚,化为乌有,若非匿藏伪玺,可能惹起不测之祸,连“天王”的金印,恐亦不会呈缴。我曾考查过这一段史实,所谓“先登十将”,首登者确为黔将朱洪章,而奏报为李臣典,膺五等爵之封,即以李臣典入城后,首先占领天王府,置于严密控制之下,自午至翌晨,然后一火而焚之。或者即以此一段功劳,为“九帅”所赏识,故列以为首功。李臣典则以纵欲过度,大热天饮食不节,恣意而为,结果得病不治。判断他的病是所谓“夹yīn阳寒”。
及至湘军被裁,不发生遣散费的问题,因无不腰缠累累,不在乎区区几“关”的饷银。但一年半载以后,问题丛生,有的坐吃山空,流而为盗;有的在金陵置产营生,而不免有qiáng买qiáng卖情事。马新贻在李鸿章支持及曾国藩默许之下,用军法整饬,毫不容情。如《李朝斌》传所叙,巨盗卜小二,实即散兵游勇所奉的首领。
自湘军被裁,淮军兴起,双方即颇不睦。薛荫榜安徽全椒人,自为淮军,故对属于湘军系统的太湖水师营哨丁,假借军法,毙于杖下,彼此间的感情可想而知。薛荫榜为祸首,而马新贻奏报定识的处分是:已革游击薛荫榜委派巡夜,因太湖水师营勇徐有得等,在开设jì馆之胡二家滋闹,拿获棍责,尚无不合。惟因徐有得倔qiáng不服,任意迭责,以致伤重殒命,实属决不如法,未便照邂逅致死律,勿论。已革游击薛荫榜应请依“官司决人不如法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律,拟杖一百。业已革职,应毋庸议。惟该员年轻喜事,性情浮躁,应即递解回籍,jiāo地方官严加管束。
观此,袒护之迹,殊为明显。而所谓“递解回籍jiāo地方官严加管束”,其实乃是保护薛荫榜。否则,薛必死于湘军之手。
在湘军的想法,他们之为淮军所扼,都由于两江总督不是“自己人”。同时亦认定金陵既由湘军所克服,两江总督理应由湘军统帅担任。当时的湖南人,一提到“老帅”,总说:“两江总督太细啦!”言下应该分茅列士,封王就藩才足以酬庸。如果“老帅”不在两江,自然是由“九帅”接任总督。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督两江,都自然而然地会被湘军视作眼中钉。尤其是马新贻,升迁调动的过程,看起来恰如天生是曾国荃的对头,以致结怨更深。
在仕途中,马新贻、曾国荃的荣枯,确是一个qiáng烈的对照。同治二年,浙江巡抚左宗棠擢升闽督,以曾国荃继任,是遥领的一个虚衔,及至同治三年夏天,金陵克复,曾国荃大功告成,封了伯爵,应可到任了,不意却于九月间,因病免职,而由马新贻自安徽藩司升任。
同治五年正月,曾国荃复起,授为湖北巡抚,督抚同城,向来相克。曾国荃与鄂督官文不和,互相参劾,官文于是年十一月内召,去当他的本职文华殿大学士,暂署直督。但曾国荃亦于同治六年十一月去职。这是两败俱伤,却为李鸿章弟兄及马新贻制造了机会。其时曾国藩回任两江,李鸿章以钦差大臣的身份,主持剿捻。官文缺出,李鸿章实授鄂督。鸿章之兄瀚章为湖南巡抚,依回避之例,必得改调,而一时无缺,只好留在湖北为其老弟“看家”。
到了这年冬天,四川总督骆秉章出缺,以闽督吴棠继任。马新贻如左宗棠之例,由浙抚擢闽督,李瀚意继马而[奇書網整理提供]为浙抚。此正曾国荃黯然卸任之时。
同治七年七月,曾国藩调直督,两江竟由马新贻接替,闽督则以英桂实授。曾国荃不独未能到两江,连闽督亦轮不到。而中兴名将李鸿章开府武昌,左宗棠雄镇西陲,十月间且加衔太子太保,惟独曾国荃寂寞江乡,此情自所难堪。
马新贻原籍山东曹州菏泽,其地即水浒的梁山泊,民风qiáng悍,铤而走险,视为常事。马新贻的个性,亦为刚直一流,对捕盗一事,格外致力,《清史稿本传》:绍兴东塘,浚三江口,岐海为盗贼窟xué,遣兵捕治,擒其魁,厚于待土。会城诸书院皆兴复,士群至肄业,新贻皆视若子弟,优以资用奖励之。严州绍兴被水,蠲赈核实,灾不为害。台州民悍,动辄群聚械斗,新贻奏地方官惮吏议,瞻顾消弭,请嗣后有讳匿不报者,多处仅止失察,皆宽贷,仍责令捕治,下部议行。象山宁海有禁界地曰南田,方数百里,环海土寇邱财青等处窟其中,遣兵捕得财青,置之法,南田乃安。huáng岩总兵刚安泰出海捕盗,为所戕,檄副将张其光等击杀盗五十余,上以新贻未能预防,下吏议。嘉兴湖州与苏州界,皆水乡,方乱时,民自卫,置枪于船,谓之枪船,久之聚搏行劫,为民害。新贻会江苏巡抚郭柏荫督兵斩其渠,及悍党数十,枪船害始除,擢闽浙总督。七年,调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奏言标兵虚弱,无以壮根本,请选各营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宁,亲加训练,编为五营,令总兵刘启发督率缉捕,盗为衰止。宿迁设水旱两关,淮关于蒋坝设分关,并为商民扰累。新贻奏蒋坝为安徽凤阳关辖境,淮关远隔洪泽湖,不应设为子口,当今淮关监督申明旧例,严禁需索;宿迁旱关非旧例,征数微,请裁撤,专收水关,从之。幅匪高归等在山东江苏jiāo界,占民圩行劫,新贻捕诛其渠。
第一章“刺马”一出(2)
传中语多含蓄,其实马新贻,简练亲军的主要目的,即在对付散兵游勇,及骄恣不法的营伍。湘军久欲得之而后快。徐有得一案既发,恰好资以号召为借口。刺马的张汶祥,身世迄今成谜,但为湘军以重金募来的死士,则确凿无疑。刺马是否出于李朝斌的主谋,虽不可知,但为湘军一致决定的制裁行动,亦确凿无疑。此只看江宁将军魁玉,于案发后飞奏入朝,立即决定由直督曾国藩回任,即可想见情势之严重,非“老帅”坐镇,不足以了残局。
此外还有证据,可以说明刺马为湘军询谋佥同的一致决定。当凶手既逮,先发jiāo首府及江宁、上元两县审问,张汶祥以预先想好的诬蔑马新贻贪色卖友的一套说词作供。两县令及首府相顾惊愕,竟不敢录供。
明知所供不实,但要取具实供,却很困难。因为“三木之下”,固然“无求不得”。但藩司梅启照及江宁府、江宁、上元两县心里无不雪亮,此时不知有多少人巴望能杀张汶祥灭口,如果一动了刑,正好授人以隙,狱卒动了手脚,报个“刑伤过重,瘐毙狱中”,不但责任甚重,而且也对不起马新贻。因此曾受马新贻知遇的臬司孙衣言,一力坚主刑讯,而始终未为梅启照所接受。
其时疆臣如安徽巡抚英翰,京官如给事中王书瑞,都为马新贻不平,纷纷上奏,或则曰:“请严诘主使之人,以遏诡谋”;或则曰:“请添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否则“疆臣且人人自危”。意在言外,都认为此案别有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