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具体的。他那么自信,断言无论是电台节目编选人,电视节目主持人,记者,
编辑,演员,gān部,全能愉快胜任。倩倩是市话剧团的演员,一个还默默无闻但
似乎不久的将来就会名声大噪、家喻户晓的演员。她和弟弟一样,对自己的前途
充满信心。“到了那时候,我们就会……”弟弟爱说这句话,倩倩也爱说这句话。
仿佛到了某个时候,整个世界都属于复员尉官和漂亮的瓷娃娃了。
一句自我陶醉的空话。她想。然而自己——返城知青,二十九岁的老姑娘,
尽管当过教导员但其貌不扬,连能够说一句陶醉自己的空话的资格都没有! 她真
羡慕弟弟和倩倩。倩倩才二十二岁,弟弟还不满二十五岁。仅仅这一点,就足以
令她羡慕的了。年轻和漂亮,这是装在女性左右衣兜里的宝贵财富。她的一个衣
兜从来就是空的,另一个衣兜也被时间彻底扒窃了。在这两方面,她如今是一个
乞丐。而倩倩的“衣兜”却是丰满的,就像她那高耸的迷人的双rǔ。在漂亮的瓷
娃娃面前,她常感到无比自卑,如同一个穷光蛋在一个大富翁面前一样。弟弟和
她形影不离,每天不是关在他的房间里卿卿我我,相偎相依,便是打扮得超俗脱
凡,双双外出。他们仿佛有那么多可做或筹划着做的事。他们仿佛认为,只有他
们自己,才是这座城市的真正主人。即使在她面前,他们都毫不掩饰他们的优越
感。她甚至觉得,轻狂浅薄在他们身上也有着异乎寻常的魅力。
妹妹在省图书馆工作,也许是由于受工作环境的濡染,迷上了文学。图书馆
离家不远,妹妹中午回家吃饭。在短短的吃饭时间里,妹妹也要喋喋不休地和她
大谈文学,妹妹相信自己将会成为本市的一位最年轻的女作家。妹妹能讲出本省
本市每一位较有名气的作家的作品,以及他们的种种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而且
不论讲到的是老作家还是中青年作家,总是声明在先:“他是我的朋友……”批
评起他们的作品来,就像要求严格的中学教师批评糟糕透顶的学生的作文。
母亲,在她回到家里的那天晚上,在那顿为她接风洗尘的丰盛的晚餐桌上,
用保证的口吻和态度对她说,她今后的工作,一点也不用她自己去想,父母会替
她安排得非常令她满意的。
她听从了母亲的话,这几天内尽量不去想工作问题。对于这样一个问题,自
己能够不用去想,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但完全不想,却又做不到。在心境最散淡
最安宁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一想。
一个二十九岁的一无专长的其貌不扬的老姑娘,究竟适合做什么工作呢? 弟
弟那种种愿望,她都不敢妄想。当工人? 从当学徒工开始? 那的确很可悲。当什
么机关或部门的政工gān部,倒是她的本行。可生产建设兵团的教导员做知识青年
政治思想工作的经验,就算她颇具这方面的经验,又有多少适用于城市呢? 当老
师? 她自信还行,但也只能当小学老师。中学生她是教不了的。
她有自知之明——初中三年的一切课程,她几乎忘得一gān二净。
当售货员? 公共汽车售票员? 她无法忍受这样的下场。纵然她自甘忍受,可
想而知,家人也无法忍受。首先是母亲就必定无法忍受。
她觉得自己好像成了没有希望推销出去的废品。
她看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半了。突然极想离开房间到外面走走,便一下子坐
了起来。
返城第一天,饭前洗完澡,穿着家里预先替她买的一件崭新浴衣走出浴室,
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她穿回来的那身衣服。它们永远地被从她的生活中“扫地出门”
了。
她现在穿的这身衣服,从里至外,都是母亲预先为她买的。
她刚要下chuáng,一眼发现chuáng头柜上放着一双崭新的、样式美观的、高跟的棕色
靴子。靴下压着一页纸。她拿起靴子,看那页纸,见上面写着这样几行字:姐,
这双靴子是我给你买的。我知道你不喜欢棕色,但我犹豫再三,还是给你买了一
双棕色的,没买黑色的,因为黑色也许会使你联想到北大荒的土地。我希望你永
远忘掉北大荒,永远不再联想到那个地方……
看着那几行字,她又发起呆来。
棕色的,高跟的,活见鬼! 她想,她穿上这双靴子一定会显得滑稽可笑。
她穿着袜子下了chuáng,弯腰往chuáng底下瞧。她要寻找到她穿回来的那双大头鞋。
她记得她穿回来的那身衣服被“扫地出门”后,放在chuáng底下的大头鞋还在,没被
发现,可是现在它不见了。是什么时候被发现,被“扫地出门”的,她不知道。
这个家是那么gān净,母亲不允许任何有碍观瞻的东西存在。
她又缓缓坐在chuáng上了,茫然地瞧着那双靴子。
棕色的……高跟的……活见鬼!
那双靴子像两只松鼠睥睨着她。
她恨不得将它们撕碎!
在这个家里,在她身上,任何从北大荒带回来的东西都没有了。母亲和妹妹
仿佛是在帮助一个获释的囚徒斩断与监牢有关的一切联想。
又一次“脱胎换骨”么?
她觉得生活真他妈的荒谬!
十一年前,她按照生活对她的要求,去“脱胎换骨”。
十一年后,又得再来一次!
“脱胎换骨”就那么好玩么? 让觉得无所谓的人试试看!
可是那两只“松鼠”和她穿回来的那双大头鞋相比,又是那么美观,那么高
雅,仿佛具有某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吸引她欣赏它们,诱惑她穿上它们。只有
女性某些时候才会对一双鞋产生那样一种被吸引被诱惑的心理。她使劲踢腿,将
穿在脚上的两只紫绒拖鞋甩到壁炉前一只,门口一只。然而拿起一只靴子,对它
怀有股报复般的仇恨,向后仰着身子,用力往脚上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无
奈穿不到脚上去。她将靴子咚地一声摔在地上,才发现靴腰上是有拉锁的。
毫不费力地穿到脚上,很合脚,不大不小,不肥不瘦。在房间里小心翼翼地
走了几个来回,说不出是种什么体验,自我感觉并不良好,觉得变成了一个小脚
老太婆似的。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穿高跟皮鞋。
皮鞋她是穿过不少双的。上幼儿园的时候穿过皮鞋,上小学的时候穿过皮鞋,
上中学的时候也穿过皮鞋。从前妈妈总是要使自己女儿的穿着与一位市长女儿的
身份相称。记得她在中学第一次穿上一双黑色的样式很普通的皮鞋时,引起班里
不少女同学的羡慕,甚至是嫉妒。刚刚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六十年代初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