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战友”中有人说:“周北方现在傲气得很,身份也高贵得很了,出国住总统套房,与某某公子亲密无间,几乎可以称兄道弟了!”
首钢的朋友中有人说:“首钢快成周家的父子承包公司了。周冠五会见重要的外国商团,陪晤的往往只有他儿子!”
很知内情的社会人士说:“除了一个陈希同,周冠五根本不将北京市委放在眼里!他对陈例外,那也是认为陈和他背靠同样的大树!否则他敢一贯地傲视冶金部,公开与中央和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大唱反调?”
我曾见过一册首钢的内刊《开拓》。周冠五的标准照占据整个封面,内刊中的特大字通栏标题竟是“周冠五同志最新指示”、“冠五书记发表重要谈话”云云。
我不能不认为,我所听到的种种,无论出于哪些人之口,都不是捕风捉影毫无根据的。
于是我决定给北方写一封信。
执笔在手,面对稿纸,竟不知从何谈起。
尽管如此,信还是写了,也寄给他了。
不过只有两行字,是用很粗的签名笔写的,写在一张洁白的打印纸上。
那两行字是——高山之巅无美木,伤于多阳也;大树之下无美草,伤于多yīn也。
我是用楷书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写的。希望他能压在他办公桌的玻璃板下,自省且自律,自警且自诫。
我是用最大信封寄的。因不愿折那一页纸。而且贴的挂号邮票。我想他肯定是收到了的。我已无法将我想要说的话表达得更明白、更易懂了。除非他弱智。
我抄录给他的是汉朝刘向的两句话。
没有回音。
我也并不期待着回音。只不过是对他毕竟帮过我一次的回报。虽则非是我本人求助于他,而是替别人求助于他。
如果说还有别的什么因素促使的话,那便是“知青”“战友”间的一种情谊了。倘在他那一方,对我确曾有过的话。我想最初无疑是有的,这我能感觉到,我也不弱智。我想后来就消弭了,因为那是我和他都无法长久保持的。好比《红灯记》中李玉和说的——“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啊”。
再后来,收到过以他名义寄来的一份印刷jīng美的请柬——他的公司将举办晚会。
一名当年的“战友”也收到了,打电话问我去不去。
我说:“不去。”
又问:“没空儿?”
我说:“有空儿也不去。”
再问:“为什么?”
我忍不住大声吼道:“你听着,周北方正在得意扬扬地迈向险境!腐败在我们这一代人中也会物色扩散体的!”
对方沉默良久,低声说:“那我也不去……”
再再后来,就听到他被逮捕了。
我相信,此一经济大案,在全国公布以后,周冠五将因他的儿子又一次“名声大噪”了。正如北方因他的父亲,当初由一名北大荒知青而在首钢青云直上,几步跃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职。
有传言说他已经死了;
有传言说他并未死,但成了植物人,不能更多地jiāo代什么了;
有人认为他不死也得被枪毙;
有人认为他还能更多地jiāo代什么也没用,因为牵扯到了某某公子,因某某公子又必然地将影响到……
——好像就要像有些人胡说的那样“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
这未免太偏激、太悲观了。老百姓的头脑中,自有他们自己的逻辑,不管这种逻辑错与对。
正如他们所说——死了谁地球都会照样转!中国都会照样发展。
但我每每想及北方,心中总不禁顿生一缕悲哀。
如果他不是周冠五的儿子,他的人生绝不会这么个了结法儿;
如果他不和那某某公子关系密切,他的人生也不会这么个了结法儿;
如果他父亲不自恃有背景,两年前就该弃权下台了,也就不会自作主张地将他推到类乎首钢“第一把手”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接班人”的位置;
如果……
北方,北方,你知道吗?——我为你一叹再叹。
叹你,于你又有何意义呢?
悲你,于我又有何祈求呢?
二、我们都曾跪下去过——“三资”企业备忘录
我在文章中,直斥那韩国女人为“婊子”,并且白纸黑字写着——我不是法盲。我知道“婊子”二字,对于女人是极大的人格侮rǔ。我明白是在侮rǔ她,也准备好了承担这一后果的法律责任。但我并非一个以公然侮rǔ女人为能事、为快事的流氓文痞。
珠海发生的那事件,似乎没见过有哪家报转载,甚至没见过哪家报间接地报道过。也许,根本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吧。就我的读报范围而言,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大有影响的报,似乎皆保持着暧昧的沉默。尤其电台和电视台,据我所知,概无评说。给我的印象仿佛是,中国的一切媒体,对那事件,一时都装聋作哑起来。这就使我不禁作如是之想——也许都收到了“新闻回避”的指示?
在珠海有一家韩国的电子公司,管理者是一名韩国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职工尽是中国人。那韩国女人,蔑视中国早已颁布的《劳动法》,经常迫使中国职工加班加点,最甚的一个月竟加班二百五十多个工时。平均每天八个多小时,相当于一天gān两天的活。而且加班加点是无偿的。敢有抱怨者,即刻开除。那韩国女人,性情bào戾乖张,动辄对中国职工大加训斥,甚或打骂。数百中国职工,竟无敢抗议者。一次又迫使职工加班加点。一星期内,不分昼夜,除了吃饭,不许停止。即使吃饭,也不许离开工作台,只能守着工作台吃盒饭。一个星期内,包括每天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全体中国职工只获准了不足十小时的休息时间。说是非人的对待,真是一点儿也不过分,一点儿也不夸张。
正是在这一个星期里,在职工们连续工作十五六个小时后,在被允许的十几分钟上厕所的时间内,有一个并不上厕所的老职工,实在坚持不了那一种巨大的疲劳了,伏在工作台上打起盹来。而这一情形,被那韩国女人巡查时发现,操起一块铝制台板,朝老职工掷去,击在老职工背上。
她大发雷霆,吼叫着,命各班工长召集全体职工肃立在她面前,听她训斥。
全体职工默默地肃立在她面前,默默地听。
那韩国女人,竟又喝令全体中国职工,包括各班工长们,跪在她面前“反省”。这真真是一人有“过”,众人皆罚。这一种现代企业的野蛮之至的“管理”方式,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发生在我们这个早已完全独立、主权完全自主的国家,能不令人震惊,能不令人联想多多吗?这一事件,即使摆放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全球大背景来看,也是难以令人置信的啊!
然而,一百多名中国人,一齐地,全都跪了下去。不但全都跪了下去,而且全都低下了他们的头,在一名三十多岁的韩国女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