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忽然明白了,我之所以频频回忆,实在是因为我内心里渐渐充满了感激。这感激是人间的温情从前播在一个少年心田的种子。我由少年而青年而中年,那些种子就悄悄地如chūn草般在我心田上生长……
我感激父母给我以生命。我将孝而未来得及更周到地尽孝的年龄,他们先后故去,在我内心造成很大的两片空白。这是任什么别的事物都无法填补的空白。这使我那么哀伤。
我感激我少年记忆中的陈大娘。她常使我觉得自己的少年时期曾有两位母亲。在我们那个大院里,我们两家住在最里边,是隔壁邻居。她年轻时就守寡,靠卖冰棍拉扯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长大成人。童年的我甚至没有陈大娘家和我家是两户人家的意识区别。经常的,我闯入她家进门便说:“大娘,我妈不在家,家里也没吃的,快,我还要去上学呢!”
于是大娘一声不响放下手里的活,掀开锅盖说:“喏,就有俩窝窝头,你吃一个,给正子留一个。”——正子是他的儿子,比我大四五岁,饭量也比我大得多。那正是饥饿的年代。而我却每每吃得心安理得。
后来我们那个大院被动迁,我们两家分开了。那时我已是中学生,下午班每提前上学,去大娘家。大娘一看我脸色,便主动说:“又跟你妈赌气了是不是?准没在家吃饭!稍等会儿,我给你弄口吃的。”
仍是饥饿的年代。
我照例吃得心安理得。
少不更事,从不曾对大娘说过一个谢字。甚至,心中也从未生出过感激。
有次,在路口看见卖冰棍的大娘受恶青年欺rǔ,我一条凶猛的láng狗似的扑上去和他们打,咬他们手。我心中当时愤怒到极点,仿佛自己的母亲受欺rǔ……
那便算是感激的另一种方式。也仅那么一次。
我下乡后再未见到过陈大娘。
我落户北京后她已去世。
我写过一篇小说是《长相忆》——可我多愿我表达感激的方式不是小说,不是曾为她和力不能抵的恶青年们打架,而是执手当面地告诉她——大娘……
由陈大娘于是自然而然地忆起淑琴姐。她是大娘的二女儿,是我们那条街上顶漂亮的大姑娘。起码在我眼里是这样。我没姐姐,视她为姐姐。她关爱我,也像关爱一个弟弟。甚至,她谈恋爱,去公园幽会,最初几次也带上我,充当她的小伴郎。淑琴姐之于我的人生的意义,在于使我对于女性从小培养起了自认为良好的心态。我一向怀疑“男人越坏,女人越爱”这种男人的逻辑真的有什么道理。淑琴姐每对少年的我说:“不许学那些专爱在大姑娘面前说下流话的坏小子啊!你要变那样,我就不喜欢你了!”——男人对女人的终生的态度,据我想来,取决于他能不能有幸在少年时代就得到种种非血缘甚至也非亲缘的女人那一种长姐般的有益于感情质地形成的呵护和关爱。以及从她们那儿获得怎样的潜移默化的教育。我这个希望自己有姐姐而并没有的少年,从陈大娘的漂亮的二女儿那儿幸运地都获得过。似姐非姐的淑琴姐当年使我明白——男人对于女人,有时仅仅心怀爱意是不够的,而加入几分敬意是必要的。我对女性的情感形成过程,从小是比较自然饱满的,也几乎是完全自由的。这不仅是幸运,何尝不是幸福?
细细想来,我怎能不感激淑琴姐?
她使当年是少年的我对于女性情感呵护和关爱的需要,有了温馨、美好又健康的获得。
六二年我的家加入到另一个区另一条街上的另一个大院。一个在五八年由女工们草草建成的大院。房屋的质量极其简陋。九户人家中七户是新邻居。
那是那一条街上邻里关系非常和睦的大院。
这一点不唯是少年的我的又一种幸运,也是我家的又一种幸运。邻里关系的和睦,即或在后来的“文革”时期,也丝毫不曾受外界骚乱的滋扰和破坏。我的家受众邻居们帮助多多。尤其在我的哥哥jīng神分裂以后,倘我的家不是处在那一种和睦的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中,日子就不堪设想了。
我永远感激我家当年的众邻居们!
后来,我下乡了。
我感激我的同班同学杨志松。他现在是《大众健康》的主编。在班里他不是和我关系最好的同学,只不过是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我们是全班下乡的第一批。而且这第一批只我二人。我没带褥子,与他合铺一条褥子半年之久。亲密的关系是在北大荒建立的。有他和我在一个连队,使我有了最能过心最可信赖的知青伙伴。当人明白自己有一个在任何情况之下都绝不会出卖自己的朋友的时候,他便会觉得自己有了一份特殊的财富。实际上他年龄比我小几个月。我那时是班长。我不习惯更不喜欢管理别人。小小的权力和职责反而使我变得似乎软弱可欺。因为我必须学会容忍制怒。故每当我受到挑衅,他便往往会挺身上前,厉喝一句——“gān什么?想打架吗?!”
第33节:感激(2)
我也感激我另外的三名同班同学王嵩山、王玉刚、张云河。他们是“文革”中的“散兵游勇”,半点儿也不关心当年的“国家大事”。下乡前我为全班同学做政治鉴定,我力陈他们其实都是政治上多么“关心国家大事”的同学,惟恐一句半句不利于肯定他们“政治表现”的评语影响他们今后的人生。为此我和原则性极qiáng的年轻的军宣队班长争执得面红耳赤。他们下乡时本可选择离哈尔滨近些的师团。但他们专执一念,愿望只有一个——我和杨志松在哪儿,他们去哪儿。结果在深夜被卡车载到了兵团最偏远的山沟里。见了我和杨志松的面,还都欢天喜地得忘乎所以。
他们的到来,使我在知青的大群体中,拥有了感情的保险箱。而且,是绝对保险的。在我们之间,友情高于一切。时常,我脚穿的是杨志松的鞋;头上戴的是王嵩山的帽子;棉袄可能是王玉刚的;而裤子,真的,我曾将张云河的一条新棉裤和一条新单裤都穿成旧的了。当年我知道,在某些知青眼里,我也许是个喜欢占便宜的家伙。但我的好同学们明白,我根本不是那样的人。他们格外体恤我舍不得花钱买衣服的真正原因——为了治好哥哥的病,我每月尽量往家里多寄点儿钱……
后来杨志松调到团部去了。分别那一天他郑重嘱咐另外三名同学:“多提醒晓声,不许他写日记,开会你们坐一块儿,限制他发言的冲动。”
再后来王嵩山和王玉刚调到别的师去了。
张云河调到别的连当卫生员去了。
一年后杨志松上大学去了……我陷入了空前的孤独……
此时我有三个可以过心的朋友—— 一个叫吴志忠,是二班长;一个叫李鸿元,是司务长;还有一个叫王振东,是木匠。都是哈尔滨知青。
他们对我的友情,及时填补了由于同班同学先后离开我而对我的情感世界造成的严重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