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叮吟我不可随便救助陌生人,免得惹祸上身,是怕我吃亏,我为什么要生气?家里教导我不可乱说话,“小孩子有耳无嘴”才不会得罪人家,更是替我设想,我更不会因此生气。
于是,我现在努力读书,将来努力赚钱,大家都会说我有出息,不像那些喜欢打抱不平,整天社会国家的人,虽然急公好义,到头来不是被排挤就是被看成异端,不得善终。日常生活里,每一个聪明人都是快快乐乐出门,不乱听言论,不乱说意见,不乱帮助陌生人,然后平平安安地回家。只有傻瓜和笨鸟才会去救人之难,去谈论批评,去惹是非,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大家如此这般,自私自利,而把除自己有利以外的全置之度外。,可记得幼年时上街,许多长辈们鼓励孩子插队买票,上车抢座位(有人说这是逃难心理),结果孩子身手矫捷不落人后,赢来不少赞赏,俨然自己就是国家未来主人翁一般。这种可以骄其父母的行为,身为一个中国人看来怎么会生气呢?长大后占人便宜说是为了家计,插队上车是为了早点赶回家照顾子女,亏空公款是为了弥补家庭拮据,遇到困难,找有力人士关说,也是为了这个家。这个想法早年管仲对鲍叔就曾说过,我只能借大家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我努力打拼赚钱,劳累委屈,为的还不是这个家。”听来如此冠冕堂皇,扣人心弦,谁曰不宜,谁会生气。
“为了家”是个很管用的口实、有了它可以做出一切“自我”“利己”的弊情而不会令人生气,因为顾家的爸爸就是好爸爸,不管他在外面如何不守公共秩序,如何见死不救,如何为了赚钱而贪赃枉法,瞒上欺下。而顾家的妈妈必定是好妈妈,不管她平日如何喜欢占人小便宜,如何假公济私、挑拨离间,只要她的行为是以“为了家”做出发,那么她所做的一切不合情理法的事都可以被原谅了。
研究中国人性格的社会学者,大都认为人口过剩,灾害频仍及社会贫穷是养成中国人的自我、自利性格的原因。
就以台湾老一辈人的生活背景来看,这种说法的确有其道理。大陆来台的长辈,在幼青年时大多在战乱、饥饿、流离、逃难中长大,在台的老一辈也是战乱、饥饿中挣扎出来的,所以他们常以自己的经验向子女谆谆告诫,希望子女努力读书,将来赚钱容易;所以希望子女除了读书赚钱以外的事最好少管,因此每个人都不知不觉地只紧握那一份自己谋生的资源,死也不肯放松。
他们从战乱饥荒中取得的经验是:“凡是自私自利的心越重,生存的机会越大。”因为在战乱或荒年里如果有一家肯分些粮食去帮助别一家,这慷慨的一家就要减少他们自己生存的价会,要是太慷慨,生存机会便相对减少,甚而不免饿死。所谓物竞天择,在战乱荒年里,有慷慨性格肯于帮助别人的人往往被淘汰,而专为自己打算的人反而得到选择,这种畸形的自我选择与淘汰使得自私自利主义特别发达。
经过割据、抗日等饥饿灾荒而死里逃生的人。对生命当然特别的珍惜、所以他们清楚地知道要生存就要抓住生存的资源——知识和钱财(他们认为知识可以取得高社会地位,代表一份优异的生存机会;钱财可以买通一切急难之需,也是生存最基本的保障)。
所以由小到大都为这个生存资源钻营不休,至于社会的公义,人群的互惠互助,都可用冷漠对待它。
如此一来,整个社会风气都从以自我、自家、自私、自利出发,所以一方面用自私自利、见死不救的心态去过现代社会生活,二方面以假公济私、贪赃任法的心理去面对公众,三方面以守旧苟安的心态去保住既得的利益。
加上没有很好的法律制度去限制,人人以为自私自利有百利而无一害,你自私我自利,上下jiāo征利,一点也不知道生气。
倒是要他们抛弃狭隘的、自利的、“为了家”的自私心态去过合理的现代社会生活,他们会很生气。或者要他们改正以前那种逃难的、饥荒的、自顾不暇的穷人自私心态去过现代生活,他们会很生气。
中国人,已经把自私自利看成天经地义,那么见到别人自私自利,怎么还会生气;身为中国人自私自利可以存身、可以保家真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看到自私自利的事,怎么还会生气。
这下你应当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不生气了吧?原载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国时报?人间》
生气,没有用吗?
想一想,在一个只能装十只jī的笼子里塞进一百只jī,会是什么光景?”台湾。就是这样一个笼子:你与我。就是这笼子里掐着脖子、透不过气来的jī??※※※
如果你住在台湾,如果你还没有移民美国或巴拉圭,如果你觉得你的父母将埋葬于此,你的子女将生长于此,那么,这是我给你的一封信。
写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之后;有些人带着怜悯的眼光,摇着头对我说:生气,没有用的!算了吧!
他们或许是对的。去国十年,在回到台湾这一年当中,我有过太多“生气”失败的经验。有些是每天发生的小小的挫败:在邮局窗口,我说:“请你排队好吧?”这个人狠狠地瞪我一眼,把手挤进窗里。
经过养狗的人家,看见一只巨大的圣伯纳狗塞在一个小笼子里;鼻子和尾巴都抵着铁栏,动弹不得。找到狗主人,我低声下气地说:“这太可怜了吧!”他别过脸去,不说话。狗在一旁呜呜叫着。
有人把空罐头丢在大屯山里,我伸出头大叫:“这么美的景色,别丢垃圾!”没有回音,我只好走过去,自己捡起来,放回我的车上。
南部的商人屠杀老虎,我问环保局:“没有法令保护这些稀有动物吗?”回答是:“没有。”有些是比较严重、比较激烈的失败:回台湾第二天,计程车经过路口时,猛然发觉有个人躺在马路中间,黑衫黑裤,戴着斗笠,像是乡下来的老农夫,姿态僵硬地朝天躺着。流水似的车马小心而技巧地绕过他,没有人停下来。我急忙大叫:“赶快停车,我去给警察打电话!”司机狠狠地往窗外吐了口槟榔,回头对我哈哈大笑:“免啦!大概早就死了。打电话有什么落用!”油门一踩,飞驰而去。
《英文邮报》登了一则消息:发现“乌贼”者,抄下车牌号码,请打这两个环保局的电话。几个星期之后,我拨了其中一个号码,正要把“乌贼”
报出,那边打断我的话:“有这样的事吗?哪家报纸登的?”“《英文邮报》。”
我说,于是重新解释一遍。对方显然不知所措,于是要我拔另一个号码——另一个电话也不知道怎么办。最后,接第四通电话的人犹疑地说:“那你把号码给我好了,我们看着处理。”我并没有把“乌贼”号码给他;我把电话摔了。
有一段时候我们住在临着大街的十楼上。搬进去之后,发觉对街的夜摊每至午夜,鼓乐喧天,大放流行歌曲。于是我夜夜打电话到警察局去;电话那头总是说:好,就派人去。可是,站在阳台上观望,我知道,没有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