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男人在确保重复生命的同时,也在通过生存超越生命。由于这种超越,他创造了让纯粹重复完全失去价值的价值。在动物界,由于没有涉及到设计,也就谈不上雄性活动的自由和多样性。除了服务于物种,它做的事无足轻重。而人类的雄性,不但为物种服务,还改造了大地的面貌。他创造了新的工具,他发明,他塑造了未来。在把自己树为主权者的过程中,他受到身为同谋者的女人的支持。因为女人也是生存者,她也感到超越的冲动,她的设计也不仅仅是重复,同样是面向另一种未来的超越——她在心中进一步证实了男性的要求。她和男人一起欢度节日,庆祝男性的成功与胜利。从生物学上看,她的不幸必然在于注定要重复生命,虽然连她自己也认为,生命本身不具备存在的理由,而这种理由比生命本身更重要。
黑格尔根据这一论点对主奴关系所作出的解释,非常适用于男女关系。他说,主人的优势来自于他通过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这一事实,把jīng神作为生命的对立面肯定了下来。但实际上,被征服的奴隶也懂得这样去冒险。相反,女人却基本上是一个只给予生命、不肯拿她的生命去冒险的生存者。在她与男性之间从未有过较量。看来黑格尔的解释特别适用于她。他说:“他者意识是一种依附意识,对于他来说,本质的现实就是那种动物型的生命;就是说,是另一种存在所给予的一种生存模式。”但是,这种关系同征服关系必然有区别,因为女人也渴望并承认男性所具体取得的那些价值。是男人在开创连她也在追求着的未来。女人确实没有确立过同男性价值相对立的女性价值。男人想维持男性特权,于是便虚构出了这种歧异。只是为了把女人禁锢在里面,男人才独自创造了一个女性领域——生命的、内在性的王国。但是,生存者在以超越去寻求自我辩护时是无视性别的——女人的顺从便是此说的证据。她们今天所要求的是,根据和男人同等的权利,承认她们是生存者,让生存不从属于生命,让人不从属于其动物性。
因而,我们只有从存在主义出发,才能够认识原始部落的生物学的及经济的条件怎样必然导致了男性的霸权。与男性相比,女性成为物种的牺牲品的程度更大;而人类始终在设法摆脱受制于物种的命运。由于发明工具,维持生命对男人成了一种主动性,一种设计。但是,女人在孕期却仍在受着她身体的严密束缚,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由于人类在生存(liVing)方面开始怀疑他本身——就是说,开始重视高于纯粹生命的生存(liVing)理由——男人才在女人面前表现出优势。男人的设计木是及时地重复他自己:它是要控制住瞬间并塑造未来。男性的主动性在创造价值时,也把生存本身变成了一种价值;这种主动性战胜了生命的无序力量,也征服了自然和女人。我们现在必须弄明白,这种处境是怎样延续下来的,长久以来是怎样演变的。人类为他本身的这一部分——她虽然包括在人类当中,却又被确定为他者——准备了什么样的位置?她被赋予了哪些权利?男人又是怎样解释她的?
第五章 早期农耕时代的女人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在原始部落,女人的命运十分无情,而且毫无疑问,没有人作出多少努力去补偿禁烟女人的残酷环境。但是,女人也不像后来在父权保护下那样被欺骗和欺负。任何制度都没有对男女不平等表示过认可;的确,那时也不存在什么制度——没有所有制,没有继承制,也没有法律制度。宗教属于中性,崇拜的对象是某种无性的图腾。
制度和法律,是在游牧者定居并成为农民以后出现的。男人不再限于和敌对力量进行苛刻的较量,他开始通过塑造世界表现他自己,对世界和他本人进行思考。此时男女差别反映在人的群体结构当中,并且具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女人在农业公社常有极高的尊严。这种尊严应当主要由孩子在以耕作土地为基础的文明中,具有新的重要性来解释。
在某决领地上定居下来以后,男人确立了对领地的所有权,财产呈集体所有的形式。这种财产要求所有者提供后代,所以母性成为一种神圣的功能。
许多部族都生活在公有制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女人为全体男人所公有——今天几乎没有人认为杂婚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而是意味着男女作为一个群体来体验宗教的、社会的和经济的生活:他们的个体性仍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学事实。婚姻,不论它采取什么样的形式——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还是一妻多夫制,只是世俗的事情,并不产生神秘的联系。它不涉及对妻子的奴役,因为她与她的氏族仍是一个整体。整个氏族统一在一个图腾下面,在某种神秘意义上拥有一种超自然力,这具体表现在对一块领地的公有。
氏族按照前面所讨论过的异化过程,通过这块领地,获得了具有客观具体形式的自我意识。所以,借助于土地的永久性,氏族成为名副其实的统一体,它的同一性经过时间的流逝依然存在。
唯有采取这种存在主义的立场,我们才能理解至今还存在的,在氏族、部族或家庭同财产之间的认同作用(identification)。农业公社用一种源于过去并和未来相联系的生命观念,取代了游牧部族的仅短暂存在过的世界观。农业公社所崇拜的对象是图腾祖先,他把自己的名字送给氏族成员。氏族对自己的后代十分关心,因为通过传给后代的土地,氏族本身将会存在下去。公社意识到它的统一性,渴望得到一种超越现在的连续生存。它认识到自身是通过孩子存在的,认识到孩子是属于它自己的。它通过他们才得以实现。
当时,许多原始人并不知道父亲对生育同样起了作用(甚至在今天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他们认为孩子再现了祖先的jīng灵,这些jīng灵飘dàng在树林和岩石周围,飘dàng在圣地之中,后来落入女人的体内。有人认为,为了让这种穿透成为可能,女人不应当再做处女。但也有人认为,这种穿透也可能是通过鼻孔或嘴发生的。不管怎样,反正夺走处女贞操在这里是次要的,而且由于某种神秘性质,这极少是丈夫的特权。
但是对于生育,母亲显然是不可缺少的。是她在保护和养育着生长在她体内的那个微生物,所以氏族的生命只有通过她,才能在有形世界得以繁衍,因而她开始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孩子往]往属于母亲的氏族,使用这个氏族的名字,拥有这个氏族的权利和特权,尤其是在使用该氏族所掌管的土地时更是如此。公社财产由女人代代相传:由她们来保障氏族成员对土地和收成的所有权。反过来,这些成员去这块领地还是去那块领地,也要由母亲来指定。于是,我们可以假定,在某种神秘意义上,大地属于女人:她们有权支配土地及其果实,而这种权力既是宗教的也是法律的。女人和土地之间的关系,比女人同所有权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母系制度的特征在于,女人的的确确被大地所同化。生命的永久性——主要是指生育力,在女人和大地那里,都是通过生殖出它的个体体现、它的化身得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