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36)

2019-03-10  作者|标签:张宏杰

  不过,即使贵为侍郎,不主动伸手捞钱的曾国藩仍然不富裕。

  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一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一些公开的灰色收入。但是随着jiāo往等级的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jiāo通费一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穷京官。《chūn明梦录》的作者何刚德的座师孙诒经就曾做过光绪年间的户部侍郎,兼管三库,在副部级官员中是最“肥”的。有一次孙氏说家里有好菜,留何吃饭。何氏兴冲冲坐到席上一看,六个碗里不过是些寻常的炖肉和炒菜而已。还有一次留何吃饭,“乃以剩饭炒jī蛋相饷”。何刚德不禁感慨地说:“户部堂官场面算是阔绰,而家食不过如此,师之俭德,可以愧当时之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矣。”孙诒经的俭德固然感人,户部侍郎收入不丰也一目了然。

  曾国藩的生活水平当然赶不上后来的孙诒经。此时曾国藩在京家口连同仆人,已经二十余人,开支十分浩大。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他写信给父母说:“男升官后应酬较繁,用费较广,而俸入亦较多,可以应用,不至窘迫。昨派教习总裁,门生来见者多,共收贽敬二百余金,而南省同乡均未收,不在此数。”同日写给诸弟的信中则说:“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每年俸禄三百两,饭银一百两),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相似。”略可见曾国藩此时的经济状态。

  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jiāo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坚守的。

  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这期间最遗憾的是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北京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如果曾母晚去世几个月,则曾国藩会再次收入数千两。如今这项收入落空,而办理丧事及京师家属回南又需要大笔费用。除了收取奠金,别无他法。他之所以要赶到江西再转湖南,既是因为顺路,也是因为可以收取奠金。他既到了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于是在九江耽搁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这千两奠金救了他的急。

  手里有了钱,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出三百两,还掉北京催得最急的债。以二百多两在省城还账。其实,因为他宅心仁厚,朋友也欠他的银子总数亦将近千金。然而曾国藩将心比心,心存恕道,嘱咐儿子切莫催要。

  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第九节 偿还余债

  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可见直到此时,他才有能力还掉七年前的旧账。

  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咸丰九年曾国藩的财力只够还本,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一节 晚清军营的腐败

  一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从此墨从戎,从咸丰二年底算起,到同治三年六月天京陷落,在与太平军作战中度过了十一年半的戎马生涯。

  二

  在京官时期,虽然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却有点放空pào的意思。因为他想发财也没有机会。然而,从这次出山开始,曾国藩的誓言要真正受到考验了,因为谁都知道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晚清国家军队高度腐败,军队中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向钱看”的气息。特别是军官,几乎无一不道德败坏,拼命捞钱,营私枉法,无所不至。曾国藩曾经说过,晚清国家正规军已经成了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想在军队这个大染缸里保持一尘不染,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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