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约法三章中第二条专讲如何处理礼品:
第二条:不许收受银礼。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是下属主动的投赠之情,渐而有的官员就要笑索授意下属送礼,甚至渐而诛求bī勒,以至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这里的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即茶叶、小菜、至亲密友赠送微物,除非禀明我本人,经再三斟酌者,概不许收。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文章结尾,又一次重复不得收受任何礼品: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分,贴于座右……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
由这约法三章,我们可以推测,曾国藩就任之初,是没有收取地方官员的“见面礼”的。这就相当于拒绝了一笔相当巨大的收入。
不过身在官场,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近人情”,不符合曾国藩“和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其余则全部奉还。
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七日,曾国藩移行辕于安庆,并把家眷接到了这里。因为没有现成的衙门,他就借居在太平天国“英王府”中。新经战乱,“英王府”中缺少生活起居用品。按官场惯例,首府有为督抚办治家居的任务。于是庐州知府唐景皋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虽然这是官场惯例,曾国藩却不打算照行。但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又不忍违了下属一片体贴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种草席。
之所以收草席,是因为《易经》云:“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藉茅无咎,连茹汇征”,是说茅这种草,根都相连,拔起一根,则会牵引起其他。象征事物相互牵引,皆向于吉。以此借喻在唐的治理下,灾区黎民脱离苦海,“咸登衽席”。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湘军名将鲍超亲赴安庆,一为商量军务,二为给曾国藩贺寿。鲍超的军队向以能战、能抢闻名,因此他既是一个粗人,也是一位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他一共带来十六包礼物,其中许多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览之而笑,从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还鲍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顶小帽。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
鲍chūn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
鲍超对此也无可奈何,只好又带了十六大包东西回去了。
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同治四年,容闳从美国采购机器回到中国。两年前他受曾国藩委托,以“出洋委员”身份,携六万八千两白银出洋采购机器,开启了洋务运动之先声。机器运抵上海之后,他赴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
此时曾国藩已经不在南京,正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向他致送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肥缺”。六万八千两白银,不但全权由他花用,而且曾国藩当时还请朝廷授予他五品军功并赏戴花翎,对他可谓恩谊高厚。所以曾国藩特意于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给自己定下的收礼标准是不超过二十两白银。至于容闳所送的是什么,价值多少,没有留下记载。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对于至亲至近之人,曾国藩也可能网开一面。曾国藩的小女儿曾纪芬在她的回忆录中说,huáng翼升曾经送给曾国藩夫人一双翡翠钏,一粒大珍珠,后来又送过一架纺绸帐。当然,送此“厚礼”事出有因,是因为huáng翼升要拜欧阳夫人为义母:
文正在署中无敢以苞苴进者,故太夫人无珍玩之饰。余所忆者,为huáng提督翼升之夫人坚欲奉太夫人为义母,献翡翠钏一双,明珠一粒;某年太夫人生辰,又献纺绸帐一铺。此帐吾母留作余嫁奁之用,余至今用之未坏也。
有时候,属下送给他礼品是他所喜欢的书籍等,他就会收下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三月十一日,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元和郡县志》,他也回了一部《通鉴》。
因为不收属下礼物,时间长了,大家形成习惯,基本不再给曾国藩送礼。上文我们说到,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看到曾国藩每天吃的菜很清淡,因此问他,你不怎么吃jī鸭,那么吃火腿吗?
曾国藩回答:
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huáng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笑着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国藩也开玩笑说: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罢。
三
曾国藩树立官场新风的另一个入手点,是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中,除了不收礼之外,曾国藩还提了另两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欺凌rǔ慢地方官员。
不准凌rǔ州县官员。对人不论高低贵贱,都要以礼相待。但凡傲慢自大之人,谁都不愿相处。以前我经常见到督抚过境之时,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州县官员,皆有倨侮之色、严厉之声,这种作风实可痛恨。你们要痛改此种恶习。凡是见到州县官员以及文武属员时,总要以和颜逊词为主,不可稍涉傲慢,以防止以后慢慢形成凌rǔ地方官员的风气。
第三条是不许给亲友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关衙门荐举自己的亲戚朋友。但凡巡捕、门印、签押等人,由于势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从。所以经常会把他的亲戚同族,或者旧友相识,推荐到军队或者州县衙门去工作。这些人一旦有了过失,总督身边工作人员还会为他袒护,如此为患甚大。因此你们概不准荐人入军队或者州县衙门。
读了这篇文章,读者们也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巡捕、门印、签押到底是什么角色?为什么势力如此之大?
所谓巡捕,大致相当于今天高级官员的卫士长或者说接待室主任,他们负责维持衙内的秩序,并且在下级参见总督时负责领路。
门印则指的是“门房”和“管印长随”。一类是负责看管衙门大门的仆人,另一类负责管用印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