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死者的尸体切成块,标上名字,以免误食自己的亲属。
最后有九个男人和六名妇女冒着狂风bào雪,拼命爬过雪封的山岭去求救,只有两名男子和五名妇女最终幸存下来,他们来到山的那一边——加利福尼亚村庄,告诉了当地村民一切,并向他们求救。
当地居民立刻组成志愿救援队前去救援,把营地中幸存的人带回安全地区。
这支移民队走的那个山口,后来被命名为“唐纳隘口”,以纪念西部移民先驱。
绑架风云
当年引发英国与北美之间战争的诸多矛盾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英国人限制北美人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移民。
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绝大部分地势都很险要,是美国东部与中部的一道天然屏障,但是由于几亿年前小行星撞地球,撞上了阿巴拉契亚山脉最西面的阿勒根尼山,形成了著名的坎伯兰关隘5,从此人们穿越这座山有了可能。
越过这道关隘就是肯塔基地区,肯塔基在印第安语中是“草原”的意思。
坎伯兰关隘对于东部白人来说倒没什么,他们可以不被地形所限,向西移民,他们最大的障碍就是定居在这儿的几个印第安部落都非常不好惹。
1773年,一个叫丹尼尔·布恩的被誉为“肯塔基之父”的西部探险家带领一支白人移民队伍,翻越坎伯兰关隘来到肯塔基东部地区定居。
没想到,第二年,这些移民惨遭印第安人屠杀,所有人都被剥去了头皮,成了“血葫芦”。
这起屠杀事件让英国怒火中烧,当时英国弗吉尼亚殖民地的总督亲自带兵前去讨伐。
随后几年的时间里,白人为了进入这个地区定居做了很多努力,但他们哪怕定居下来,面临的危险还是很大,印第安人随时都会杀掉他们。
印第安人对白人定居者的敌意让移居肯塔基的前景越来越渺茫。直到1775年,肯塔基才建成了第一个永久居住地,这个地方位于肯塔基河畔,地理位置非常好。
人们为了表达对布恩的敬意,把这个居住地命名为“布恩斯堡”。尽管这儿有凶悍残忍的印第安人,布恩还是决定把家人带来安家落户。
布恩说他老婆和女儿是最早站在肯塔基河畔的白人女性。印第安人觉得自己的土地被入侵,一直对这些白人保持高度的警惕。
1776年chūn天,布恩的闺女和另外两个女孩儿离开堡垒去采花,结果被印第安人给抓了起来,带进丛林深处准备处死。
白人及时发现了三个女孩儿失踪,女孩儿的父母听说后万分焦急,赶紧带人去森林救他们的女儿。
他们沿着女孩儿们被抓的路一路找下去,这些女孩儿不愧是猎人的女儿,非常聪明,把衣服撕扯成碎片扔在路上留下记号,这样就可以让她们的父母顺藤摸瓜,追踪到她们。
两天之后,追踪者找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他们尽可能地靠近印第安人,一直等到天黑时分。
布恩和另一个女孩的父亲救女心切,自告奋勇趁着夜色去救人。他们小心翼翼地爬向印第安人的营地,不料被印第安人发现了,于是也被印第安人给抓了。
印第安人宣布要用拷打、火刑来处死俘虏。
破晓时分,印第安人迅速开始行动,他们不想làng费时间,因为他们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白人追兵尾随而来。
俘虏在自己女儿面前全都被印第安人牢牢绑在树上,同时印第安人还堆起了一堆柴火用来烧死他们。
印第安人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忙碌不休的时候,布恩的伙伴也没闲着。
眼看布恩他们一去不返,他们预感到大事不妙。于是,天刚一亮,他们就摸了上去,正好看到印第安人即将大开杀戒。
他们立即向印第安人开枪,几个印第安人被打倒在地,猎人们大喊着冲了出来,没等印第安人来得及动手杀掉俘虏,白人就冲进了印第安人营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扫she。
印第安人吓得四散奔逃,所有被俘人员都脱险了。白人大获全胜,返回了堡垒。
这个事件给后来著名的美国作家库柏提供了灵感,他在他的小说《最后一个莫希gān人》中描写了这个情节。
国旗不能变成斑马
肯塔基白人定居者越来越多,到了1784年,肯塔基制定宪法,准备建州,终于在1790年达成了一致意见。1792年,美国批准肯塔基州宪法,接纳它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第15个州。
美国在18世纪90年代初增加了佛蒙特和肯塔基两个州,众议院在1793年规定将现有国旗上的星星增加到15颗,红白条也增加到15道。一位众议员提出,这两个新州加入联邦之后,国旗就要更改图案,这样很不好。他还指出,美国新州的加入恐怕要持续一个世纪之久,而国旗的图案应该是永久性的,以确保其严肃性,国旗不能三天两头地变,国旗和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东西。另一位众议员更是会算经济账,他说每一次更换国旗要花费他500美元,而每艘海军军舰要花60美元制作新旗,太费钱了。
在以后的25年中,尽管田纳西、俄亥俄、路易斯安那、印第安纳和密西西比五个州陆续加入联邦,但是美国国旗图案并没有更改。直到1818年,众议院通过了决议,规定美国国旗上的红白条始终保持13道,以纪念最初的北美革命13州,星的数量可以随着新州的增多而增加,其中每次更换新国旗的日期都在7月4日这天,即美国国庆日。
今天美国的国旗上是50颗星,红白道只有13道。如果按照最初的规定将红白道增加至50条,那美国国旗就变成斑马了。
2.既买地,也放债
得票相同怎么办
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由于在任内颁布了不得人心的“外侨及扰乱治安法”,gān了一届就下台了。
取代他上台的是他的竞争对手杰弗逊。
当时参加总统选举的民主共和党,也就是原来的反联邦党,一共推出了两名候选人:托马斯·杰弗逊和艾伦·伯尔。俩人都获得了73张选举人票。
而想要连任总统的亚当斯只获得了65张。
不过,由于民主共和党两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得不依据宪法再度在他们两人之间进行选举。联邦党人觉得伯尔比杰弗逊更加危险,因此最后选举杰弗逊为总统。
为了防止今后出现类似的僵局,下一届美国国会特意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规定分开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这样这两个职位将被获胜的党派占据,结束了此前由落选党派的总统候选人出任副总统的做法。也就是说从第三任总统开始,总统和副总统肯定是出自一个党了。
杰弗逊就职的时候,为了一改联邦党人的奢华之风,特意策划了一场简朴的仪式,从他居住的公寓步行前往国会大厦举行宣誓仪式,没有马车,也没有仪仗队。他总是以朴素、单纯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在总统官邸每次举行国宴的时候,他都让客人爱怎么坐怎么坐,不拘礼节。
杰弗逊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在他担任美国总统时期,美国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