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嗜血的皇冠_曹昇【完结】(88)

2019-03-10  作者|标签:曹昇

  刘秀听着,感觉刘赐必有后话。果然,刘赐话锋一转,正色道:天下根基未稳,稍有处理不慎,随时可能大乱。赤眉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其首领樊崇等二十余人虽然到了洛阳,但部队却依然留在原地,并不解散,显然是意在观望。如何对待樊崇等人,朝中争论激烈,有人建议高官厚爵,竭力笼络,勿使离叛;朱鲔等人则认为汉室得天下,赤眉并无功劳,凭什么不劳而获!将樊崇等人封为列侯,已经算便宜他们了。朱鲔大权在握,自然是他的主意更占上风,然而诚小儿之见也。一旦樊崇等人不满于仅仅获封列侯,愤而回归青徐二州,重领旧部,天下必将兵戈再起,永无宁日。再说投降之郡县,其对汉室的忠诚只停留在口头之上,不可倚仗,就像他们会背叛王莽一样,一旦形势危急,他们也会很快背叛汉室,墙头草而已。可惜绿林军和南阳豪杰,眼中只有争权夺利,心中毫无江山社稷。

  刘赐面色越发凝重,望着刘秀,道:如今天下,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是大事。刘秀听罢悚然。刘赐又道:汉室虽兴,而刘氏衰微,朝中用事者,唯我一人,实难与绿林军和南阳豪杰抗争。我观刘氏子弟之中,唯你能成大器,值此国乱多事之际,你当自爱,我也将助你一臂之力。

  自刘縯死后,刘赐对刘秀照顾良多,令刘秀大为感激。而今日刘赐的话中,又有再度提携刘秀之意,刘秀心中疑惑,莫非刘赐对他又有了新的安排?刘秀于是相问,刘赐却并不回答,只是一味劝酒。

  酒残席罢,刘秀起身告辞,刘赐止道:“吃些瓜果再走。”说完,亲自端来三碟瓜果,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瓜果在前,却无人伸手。刘赐望着刘秀,沉默不语。刘秀望着瓜果,神情如遭雷击。

  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枣桃梨——早逃离!

  难道这就是刘赐对他的最新安排,让他尽早逃离洛阳这块是非之地?刘赐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或者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毕竟刘赐身在权力中枢,消息远比他来得灵通。这么说来,在他自污形象、含垢忍rǔ、战战兢兢过了四个月之后,朱鲔等人依然不肯放过他,还是杀他之心不死,而且已经就快要动手了?

  刘秀内心悲愤,如同咆哮的汪洋。没有他们兄弟二人,哪里来的汉军?哪里来的汉朝?他们兄弟二人,为了汉室背井离乡,以命相搏,直至家破人亡,最终换来了什么?刘縯换来的是自杀横死,而他换来的,则是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呜呼,人性岂只丑陋而已!

  悲愤归悲愤,然而,继续活着还有劲吗?这才是最大的问题。长期的死亡yīn影,刘秀累了,气馁了,厌倦了。可笑的仇恨,荒谬的纷争,如果朱鲔要动手,那就来吧,他等着,等着这无因之杀。甚至不必朱鲔动手,他自己就能解决,只需要一把小刀,就可以结束性命,了却这痛苦而纠结的一生。

  他只有二十九岁,依然年轻,按理说,前方还有很长的路程。然而,他却分明已经苍老,内心爬满了皱纹。在二十九岁的人当中,有谁曾取得过他那么大的成功,又有谁曾遭遇过他那么大的失败?他沐浴过最亮的光明,也潜入过最深的黑暗,他短短的二十多年,经历的事件足以超越别人的一生。如果人生就是一场自助餐的话,哪怕他现在就死,已经足以值回票价!

  然而在刘縯死后,他作为刘縯最爱的弟弟,没有为刘縯舍命复仇,反而选择了忍rǔ偷生。为了躲避死神,他向死神献上了自己的灵魂。他背叛了长兄刘縯,抛弃了礼仪道德——人之所以为人的立身之本,向仇人们微笑屈膝,仿佛他一点也不恨他们,就连yīn丽华——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也成了他利用的工具。

  从刘縯死去的那天开始,他的生命之杯便盛满了悲伤和屈rǔ,而他饮下了这杯苦酒。他的嘴唇上满是罪孽。

  在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之后,他终于能够成功地活着,但他内心知道,活着的已经不再是刘秀,而是一个类似于刘秀的行尸走肉,面貌无异,而灵魂扭曲。如果活着意味着牺牲尊严、忘记廉耻,那这桩jiāo易是否值得?而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活着本无意义,那么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最好是不出生,其次是尽早死亡。

  感谢刘赐,给了他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提醒他早逃离。然而,早逃离,那也只能逃离暂时的死亡。永恒的死亡,又有谁能够逃避?人生在世,既然必死无疑,那为什么不尽早解决?

  是的,在所有你寻找的东西当中,找死最为容易。然而,死亡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死亡并非东西,死亡并不存在!

  没有人能在活着的时候体验死亡,换而言之,没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死亡,不能向别人证明,也不能向自己证明。要么死,要么活。从逻辑上讲,这是两桩非此即彼的事件,不可能同时发生。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一人可以宣称,他死而且生。

  他并没有要求自己的出生,可他还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享用着属于他的时间和资源,仿佛理所当然。死去的人骂着你,fuck you。还没出生的人也骂你,赶紧滚你妈的球。于是乎,你感到了内疚,你迷茫地活在这个时间、这个区间,你手足无措。

  然而,对刘秀来说,活着并非幸运。一夫未必多妻,却绝对多难。他承受了太多的苦难,如果活下去,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必将有更多的苦难。生命如同皮鞭,抽打着他的前行。

  普通人浑浑噩噩,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人世的观光客,就是那种走到哪里都只知道带上相机的大傻瓜,没有人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也不对自己寄予希望,他们只知道混吃等死,因为他们也只会这些。而他不同,他是刘秀,独一无二的刘秀。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他知生乎?他想到了太学,他在渭水之滨,指着河水对邓禹说道:“我就是这水,而我必将抵达。”如今看来,他所谓的大江、沧海,依然遥遥无期,而他现在,居然还在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努力。

  可是,生存的意义又在哪里?三十七岁的但丁,一个困惑的中年,带着和刘秀同样的问题,在梦中游历了地狱、炼狱、天堂,于是有了千古长诗《神曲》。在长诗的最后一句,他为世人写道:“是爱也,动太阳而移群星。”

  好吧,如果这是正确答案……

  刘秀无法停止思考,太多的念头,同时冲击着他的头脑。思考又有何用?维特根斯坦云:“哲学留下的是原样的世界。”思考,对世界既无增加,也不减少。于是,昆德拉也跟着起哄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然而,刘秀已经无法停止。他已经接近他心底最为黑暗的部分,那地方,从来没有任何人到过,包括他自己在内。

  在那最为黑暗、连光线也无法进入的地方,赫然是蔡少公所说的那句谶语:刘秀当为天子!

  他原本不信这句谶语,至少并不认真相信。因为天子之位离他远得很,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位种子选手。他一直觉得天子之位应该是他老哥刘縯的。他偶尔也曾想过,万一谶语是真的,那么该如何实现呢?或许,那也要等到刘縯做了天子,再等到刘縯驾崩,然后由他继位。可是,刘縯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他又如何能够越过这两个侄子,继承天子之位?难道是通过一场血腥的宫廷政变、骨肉相残?每当这时,他便不敢再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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