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等到马丁·伊甸的作品忽然受到青睐的时候,情况又整个地翻了过来。杂志和出版社争先恐后向他约稿,无论什么作品都要,bī得他硬拿不成熟的作品应付,却也照样出版,引起读者的抗议。当初他节衣缩食,忍饥挨饿,为了吃饭勉qiáng写着下锅之作,可现在金钱滚滚而来,塞满了他的腰包,却令他哭笑不得。更为滑稽的是:各杂志和出版社都来炫耀他们当初是如何发现了马丁·伊甸的了。
而最使马丁难堪的是:他的好友布里森登的彪炳世纪之作长诗《蜉蝣》发表时,竟被用作了政治斗争和人际倾轧的工具。对于他那作品崇高的思想和jīng湛的艺术却没有人理会。出版家和作家们只一味拿布里森登的诗捞取名利;读者也来掺和,闹了个乌烟瘴气。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蠢材都在借着布里森登的伟大所引起的热cháo大做文章,把自己枯萎渺小的身影硬塞进读者眼里。
出版界的两种态度,冷漠与热闹,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出版事业只是市侩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文学和作家其实都不重要。马丁没有成名时,他们当然不会理睬他;他既然已经成名,他们当然要拿他去赚钱。问题就这么露骨,gān脆。明白了这一点,马丁·伊甸看透了文学和文化在美国的处境,非常伤心。他懂得了一个道理:进化论自己怎样努力读书和写作,自己的思想和艺术归根到底是没有多少人理解的。这种孤独感使他最终走上了自杀的路。
总之、他所追求的事业被出版界的市侩们占据,他的作品变成了市侩们追名逐利的手段,无论成功或失败他已无法达到他所追求的目标,这就使他的生命失去了意义,这是他自杀的原因之一;他曾对布里森登说过,爱情对他是第一位的,美只是爱情的婢女,自从认识露丝之后他的生命便属于露丝,可最终他却发现露丝也跟其他的小姐们一样庸俗浅薄,并不值得他爱,这是他自杀的原因之二;而苦苦钻研和写作的结果却使他发现自己蔑视着资产阶级也脱离了自己的阶级,成了个孤家寡人,茕茕孓立,形影相吊,生活里再也没有了乐趣,这是他自杀的原因方三。有此三者,马丁·伊甸很难逃脱一死。
他也曾试图逃避,打算到辽远的南海去做椰子生意,采珍珠。可到了船上却又发现那仍然只是无聊的忙碌。于是当他在极度厌倦的时候,受到史文用诗句的诱惑,钻出了他所乘的客轮的舷窗,落进了海里,结束了自己已经无可留恋的生命。死亡似乎使他:
解除了希望,解除了恐惧,
摆脱了对生命过分的爱。
他对生命既已没有了希望,没有了兴趣,也就没有什么过分的爱,对死亡的恐惧也没有了。其实,从布里森登死去之后他就已经是只喉里再没有歌曲的红雀,需要休息了:
我曾歌唱如早起的画眉,
鸣啭在露湿的灌木丛里。
可此刻我已经喑哑无语;
我如只歌唱倦了的红雀,
因为我喉里再没有歌曲,
已经度尽我歌唱的日子。
他能不能不自杀呢?
不自杀他似乎只有同流合污的一条路。他可以娶露丝,也可以娶丽齐·康诺利,过起富裕市民的生活,但他必须放弃自己已经形成的信念,那其实也是jīng神上的自杀。他也可以逃避,到海外去修建以gān草为墙的房屋,做椰子gān生意,采珠,以豪华的生活招待过往客商,但那仍然是去过富裕市民的生活,仍然是jīng神上的自杀。马丁·伊甸没有死在颠连困苦的时刻而死在功成名就之后,这就给了人们许多可以思索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为马丁·伊甸指明了一条路,可惜他不愿意走。
马丁·伊甸唯一的知己布里森登曾经告诉他,他的前途只有社会主义,因为他是和生命铐在一起的,而社会主义又无可避免。他只有成了社会主义者才可以有朋友,有可以为之而奋斗终身的目标,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布里森登在带他去参加社会党讨论会时曾告诉过他:
你已经读了些书,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
可见布里森登认为马丁的jīng神孤独是必然的,因为在他认识的社会主义者里就有不少这样的人:有的是阔人家的少爷,有的是贫民窟的觉醒者,他们都脱离了自己的阶级。而这些人:--
全都是有思想的人,尽管常常互相碰撞;每个人都聪明风趣,但决不浅薄。......他们无论谈什么问题都能综合地运用知识,对社会和宇宙具有深沉而系统的理解。他们都是某种类型的叛逆者,他们的思想不是任何人预先pào制好的,嘴里没有陈词滥调,讨论的问题多得惊人,那是马丁在莫尔斯家从没见过的。
这些人还熟悉当他的政治,知道联合劳工党组织的最新计划和丑闻;还有那导致了海岸海员罢工的幕后牵线情况。他们所掌握的内幕新闻之多个马丁震惊。他们知道报纸上从没有发表的东西--那操纵着木偶们跳舞的一条条线和一只只手。
马丁跟这些人接触之后的印象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天堂。他对布里森登说:你让我瞥见了神仙的世界,跟那样的人见面使生活变得有了价值。(以上引文均见第三十五章)
因此布里森登对他说:--
我倒希望在去世之前看见作变成社会主义者,那能批准你活下去。你以后准会遇见失望的,那时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你。(第三十八章)
可惜的是,马丁·伊甸对于布里森登的劝告并没有给予认真的思考。这是令人遗憾的。
马丁为什么不肯接受布里森登的劝告呢?因为马丁·伊甸在灵魂里是个尼采主义者,他在社会党人的集会上讲的就是大自然为超人让路的理论:
大自然为了给超人让路,拒绝了他们(按:指弱者群,亦即普通人),没有理会他们狡猾的哲学和蚂蚁一样合作的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美美众生里只选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类也跟大自然一样,用这种方法繁殖着huáng瓜和赛跑用的马。(第三十八章)
你看,人类用选种的办法在繁殖着huáng瓜,培养着赛跑用的马,不过是模仿着大自然的手法,大自然向起人让路是完全正确的,这就是马丁·伊甸的根本思想。他把自然淘汰的规律简单地应用于人类社会,主张在人类社会进行天演淘汰,这种理论使他迷失了方向,使他瞧不起普通人,拒绝了社会主义,最终只好在孤独与厌倦里自杀。马丁·伊甸还很年轻,他在社会党人圈子里还显得并不成熟,对他们的思想并不完全能跟上,却这样过分自信,闭目塞听,终于自杀,是令人惋惜的。
杰克·伦敦曾在一封信里说:我就是马丁·伊甸。但马丁·伊甸死了,因为他是个个人主义者;而我活着,因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尽管我们在杰克·伦敦身上也并非看不见尼采的影子。
本书以前有过译本,书名译作《马丁·伊登》,而这个译本译作了《马丁·伊甸》,一字之差,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希望体现作者也许作出的一点暗示。
杰克·伦敦的好些作品的人名是带暗示的。《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戴莱特原文是Datkught(白昼,日光),而戴莱特是个光明磊落的理想主义者;《约翰·巴利科恩》的主角巴利科恩原文是Barleycorn(麦酒),而那篇小说的主题是禁酒;《蹩脚·贝路》的主角叫Smoke Bellew,其中的Smoke是俚语蹩脚酒的意思,而那人是个瞥脚的记者;他的短篇小说集《láng子》和长篇小说《海láng》里的láng在印第安语里指的是征服性的白人。杰克·伦敦也用láng会来作他的豪华别墅的名字,显然有以láng(征服者)自命的意思。那么,本书那天真烂漫的主角用伊甸命名是否暗示着伊甸园呢?那可是人类曾度过天真烂漫原始纯朴的生活的、却又失去的乐园。译者不敢遽下结论,但反正是音译,给予一点暗示也不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