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9
: >
苦难的jīng神价值
周国平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 也纳jīng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 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 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bào行,而是尤能细致地 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 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jīng彩之处, 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jīng神空虚 ,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 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 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jīng神能力和生 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 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 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 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 以称做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 。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 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 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 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 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 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jīng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 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 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 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 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 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jīng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 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 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 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 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 ,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 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 会。人性的某些特质,惟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jīng 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 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99610
: >
名人和明星
周国平
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是一个盛产名人的时代。这当然要归功于传媒的发达,尤其是 电视的普及,使得随便哪个人的名字和面孔很容易让公众熟悉。风气所染,从前在寒窗下苦 读的书生们终于也按捺不住,纷纷破窗而出。人们仿佛已经羞于默默无闻,争相吸引传媒的 注意,以增大知名度为荣。古希腊晚期的一位喜剧家在缅怀早期的七智者时曾说:"从前世 界上只有七个智者,而如今要找七个自认不是智者的人也不容易了。"现在我们可以说:从 前几十年才出一个文化名人,而如今要在文化界找一个自认不是名人的人也不容易了。
一个人不拘通过什么方式或因为什么原因出了名,他便可以被称作名人,这好像也没有大错 。不过,我总觉得应该在名人和新闻人物之间做一区分。譬如说,挂着主编的头衔剽窃别人 的成果,以批评的名义诽谤有成就的作家,这类行径固然可以使自己成为新闻人物,但若因 此便以著名学者或著名批评家自居,到处赴宴会,出风头,就未免滑稽。当然,新闻人物并 非贬称,也有光彩的新闻人物,一个恰当的名称叫做明星。在我的概念中,名人是写出了名 著或者立下了别的卓越功绩因而在青史留名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历史,明星则是在公众面前 频频露面因而为公众所熟悉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公众,这是两者的界限。明晰了这个界限, 我们就不至于犯那种把明星写的书当作名著的可笑错误了。
不过,应当承认,做明星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事情。诚如杜甫所说:"千秋万岁名,寂寞身 后事。"做明星却能够现世兑现,活着时就名利双收,写出的书虽非名著(何必是名著!)但 一定畅销。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许多学者身份的人现在热中于在电视屏幕上亮相。学 者通过做电视明星而成为著名学者,与电视明星通过写书而成为畅销作家,乃是我们时代两 个相辅相成的有趣现象。人物走红与商品走俏遵循着同样的机制,都依靠重复来qiáng化公众的 直观印象从而占领市场,在这方面电视无疑是一条捷径。每天晚上有几亿人守在电视机前, 电视的力量当然不可低估。据说这种通过电视推销自己的做法有了一个科学的名称,叫做" 文化行为的社会有效性"。以有效为文化的目标,又以在公众面前的出现率为有效的手段和 标准,这诚然是对文化的新理解。但是,我看不出被如此理解的文化与广告有何区别。我也 想像不出,像托尔斯泰、卡夫卡这样的文化伟人,倘若成为电视明星--或者,考虑到他们 的时代尚无电视,成为流行报刊的明星--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姑且承认,凡有相当知名度的人均可称作名人。那么,最后我要说一说我在这方面的趣 味。我的确感到,无论是见名人,尤其是名人意识qiáng烈的名人,还是被人当作名人见,都是 最不舒服的事情。在这两种情形下,我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胁。我最好的朋友都是有才无闻的 普通人。世上多徒有其名的名人,有没有名副其实的呢?没有,一个也没有。名声永远是走 样的,它总是不合身,非宽即窄,而且永远那么花哨,真正的好人永远比他的名声质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