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存在按其本性是不能设想自身的非存在的。我知道我的出生纯属偶然,但是,既已出生,我就不再能想象我将不存在。我甚至不能想象我会不出生,一个绝对没有我存在过的宇宙是超乎我的想象力的。我不能承认我只是永恒流变中一个可有可无旋生旋灭的泡影,如果这样,我是没有勇气活下去的。大自然产生出我们这些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难道只是为了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仅是幻相,而它自己仅是空无?不,我一定要否认。我要同时成为一和全,个体和整体,自我和宇宙,以此来使两者均获得意义。也就是说,我不再劝说自己接受死,而是努力使自己相信某种不朽。正是为了自救和救世,不肯接受死亡的灵魂走向了宗教和艺术。
九
“信仰就是愿意信仰;信仰上帝就是希望真有一个上帝。”乌纳穆诺的这句话点破了一切宗教信仰的实质。
我们第一不能否认肉体死亡的事实,第二不能接受死亡,剩下的唯一出路是为自己编织出一个灵魂不死的梦幻,这个梦幻就叫做信仰。借此梦幻,我们便能像贺拉斯那样对自己说:“我不会完全死亡!”我们需要这个梦幻,因为如惠特曼所云:“没有它,整个世界才是一个梦幻。”
诞生和死亡是自然的两大神秘。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我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我们无法理解虚无,不能思议不存在。这就使得我们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编织梦幻。谁知道呢,说不定事情如我们所幻想的,冥冥中真有一个亡灵继续生存的世界,只是因为yīn阳隔绝,我们不可感知它罢了。当柏拉图提出灵魂不死说时,他就如此鼓励自己:“荣耀属于那值得冒险一试的事物!”帕斯卡尔则直截了当地把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争论形容为一场赌博,理智无法决定,唯凭抉择。赌注下在上帝存在这一面,赌赢了就赢得了一切,赌输了却一无所失。反正这是唯一的希望所在,宁可信其有,总比绝望好些。
可是,要信仰自己毫无把握的事情,又谈何容易。帕斯卡尔的办法是,向那些盲信者学习,遵循一切宗教习俗,事事做得好像是在信仰着的那样。“正是这样才会自然而然使你信仰并使你牲畜化。”他的内心独白:“但,这是我所害怕的。”立刻反问自己:“为什么害怕呢?你有什么可丧失的呢?”非常形象!说服自己真难!对于一个必死的人来说,的确没有什么可丧失的。也许会丧失一种清醒,但这清醒正是他要除去的。一个真正为死所震撼的人要相信不死,就必须使自己“牲畜化”,即变得和那些从未真正思考过死亡的人(盲信者和不关心信仰者均属此列)一样。对死的思考推动人们走向宗教,而宗教的实际作用却是终止这种思考。从积极方面说,宗教倡导一种博爱jīng神,其作用也不是使人们真正相信不死,而是在博爱中淡忘自我及其死亡。
我姑且假定宗教所宣称的灵魂不死或轮回是真实的,即使如此,我也不能从中获得安慰。如果这个在我生前死后始终存在着的灵魂,与此生此世的我没有意识上的连续性,它对我又有何意义?而事实上,我对我出生前的生活确然茫然无知,由此可以推知我的亡灵对我此生的生活也不会有所记忆。这个与我的尘世生命全然无关的不死的灵魂,不过是如同黑格尔的绝对jīng神一样的抽象体。把我说成是它的天国历程中的一次偶然堕落,或是把我说成是大自然的永恒流变中的一个偶然产物,我看不出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
乌纳穆诺的话是不确的,愿意信仰未必就能信仰,我终究无法使自己相信有真正属于我的不朽。一切不朽都以个人放弃其具体的、个别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所谓不朽不过是我不复存在的同义语罢了。我要这样的不朽有何用?
十
现在无路可走了。我只好回到原地,面对死亡,不回避但也不再寻找接受它的理由。
肖斯塔科维奇拒绝在他描写死亡的《第十四jiāo响乐》的终曲中美化死亡,给人廉价的安慰。死是真正的终结,是一切价值的毁灭。死的权力无比,我们接受它并非因为它合理,而是因为非接受它不可。
这是多么徒劳:到头来你还是不愿意,还是得接受!
但我必须作这徒劳的思考。我无法只去注意金钱、地位、名声之类的小事,而对终将使自己丧失一切的死毫不关心。人生只是瞬间,死亡才是永恒,不把死透彻地想一想,我就活不踏实。
一个人只要认真思考过死亡,不管是否获得使自己满意的结果,他都好像是把人生的边界勘察了一番,看到了人生的全景和限度。如此他就会形成一种豁达的胸怀,在沉浮人世的同时也能跳出来加以审视。他固然仍有自己的追求,但不会把成功和失败看得太重要。他清楚一切幸福和苦难的相对性质,因而快乐时不会忘形,痛苦时也不致失态。
奥勒留主张“像一个有死者那样去看待事物”,“把每一天都作为最后一天度过”。例如,你渴望名声,就想一想你以及知道你的名字的今人后人都是要死的,便会明白名声不过是浮云。你被人激怒了。就想一想你和那激怒你的人都很快将不复存在,于是会平静下来。你感到烦恼或悲伤,就想一想曾因同样事情痛苦的人们哪里去了,便会觉得为这些事痛苦是不值得的。他的用意仅在始终保持恬静的心境,我认为未免消极。人生还是要积极进取的,不过同时不妨替自己保留着这样一种有死者的眼光,以便在必要的时候甘于退让和获得平静。
思考死亡的另一个收获是使我们随时做好准备,即使明天就死也不感到惊慌或委屈。尽管我始终不承认死是可以接受的,我仍赞同许多先哲的这个看法:既然死迟早要来,早来迟来就不是很重要的了。在我看来,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仅是这个意义上的不怕死。
古希腊最早的哲人之一比阿斯认为,我们应当随时安排自己的生命,既可享高寿,也不虑早折。卢克莱修说:“尽管你活满多少世代的时间,永恒的死仍在等候着你;而那与昨天的阳光偕逝的人,比起许多月许多年以前就死去的,他死而不复存在的时间不会是更短。”奥勒留说:“最长寿者将被带往与早夭者相同的地方。”因此,“不要把按你能提出的许多年后死而非明天死看成什么大事。”我觉得这些话都说得很在理。面对永恒的死,一切有限的寿命均等值。在我们心目中,一个古人,一个几百年前的人,他活了多久,缘何而死,会有什么重要性么?漫长岁月的间隔使我们很容易扬弃种种偶然因素,而一目了然地看到他死去的必然性:怎么着他也活不到今天,终归是死了!那么,我们何不置身遥远的未来,也这样来看待自己的死呢?这至少可以使我们比较坦然地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我对生命是贪婪的,活得再长久也不能死而无憾。但是既然终有一死,为寿命长短忧虑便是不必要的,能长寿当然好,如果不能呢,也没什么,反正是一回事!萧伯纳高龄时自拟墓志铭云:“我早就知道无论我活多久,这种事情迟早总会发生的。”我想,我们这些尚无把握享高龄的人应能以同样达观的口吻说:既然我知道这种事情迟早总会发生,我就不太在乎我能活多久了。一个人若能看穿寿命的无谓,他也就尽其所能地获得了对死亡的自由。他也许仍畏惧形而上意义上的死,即寂灭和虚无,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死,即由疾病或灾祸造成的他的具体的死,他已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恐惧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