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夜的街上没几个人,空旷的世界里好像只剩下两个人和几盏灯。林雨翔握紧拳,刚要张口,终于不幸,大坏气氛的事情发生了,Susan早雨翔一步,说:“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我回家了。”
林雨翔的勇气被吓得找也找不回来,竟摇摇头说:“没事没事。”
Susan围好围巾,对林雨翔莞尔一笑,跨上车回家。林雨翔呆在原地,又责怪自己忘了说“路上小心”等温暖的话,不由双倍地后悔。酒劲又泛上来,想想不甘心,叫了路边一辆三轮摩托从另一条路赶往下一个路口。
那小三轮尽管好像比林雨翔喝了更多的酒,东倒西歪的,但速度奇快,一路上街灯飞速往后退,只有风在耳边尖啸,宛若梦境。
到了下一个路口,林雨翔背倚在街灯后,直想倒地呼呼大睡。同时他又要祈祷Susan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jīng神,一条路直着走,不要创新出其他走法。
远方淡雾里渐渐清晰出一个身影,林雨翔顿时高度警惕,几乎和路灯合为一体。突然那酷似Susan的女孩停下车来。林雨翔以为身影发现异样,大为紧张,恨不得嵌到灯杆里或拥有一身保护色。
身影下车后往路边走,再仔细一看,那里蜷跪着一个乞丐。林雨翔平时虽然认为乞丐不去建设祖国四化而来讨钱很没志气,但是还是会给点钱的。但偏今天没看见,爱情果然使人盲目。
那长发飘飘的身影半蹲在乞丐边上,掏出一点东西给乞丐,而乞丐则磕头不止,身影扶住乞丐,再把手套脱下来给他,说几句话后撩一下头发,挥挥手转身去推车。那撩头发的动作林雨翔再熟悉不过了,的确是Susan。
此刻的林雨翔已经不想再去表白什么了,蜷在路灯后暗想谁追到了Susan谁就是最幸福的人。然后就希望Susan不要发现他,忙躲在一团不知名的长青植物后。自行车的声音渐远。不远处的乞丐目视Susan走远,然后盯住林雨翔看,以为是志同道合者。想那乞丐现在已是小康乞丐,所以并看不起林雨翔。林雨翔还看着Susan远去的背影发愣,转头看见那乞丐,是个残疾人,坐在一辆四轮平板小车上,心生怜悯,也想去献爱心,不料那乞丐站起来拎着小车拍拍屁股走了。
这一夜林雨翔怎么样迷迷糊糊回到家里的已经不记得,只知道夜短梦却多,一个接一个像港台连续剧。正做到剧情紧张部分时,被敲铁门的声音震醒,张开眼见是自己母亲回家。生母已经好久不见,今晚——今晨老母喜气洋洋,想必是赢了钱。人逢赌胜jīng神慡,林母见儿子醒着,笑问:“咦,我今天回来怎么见到街上都是学生?”
林雨翔一听马上跳下chuáng,一看表,叫完蛋了,要迟到了,于是为了集体荣誉,抛弃个人卫生,直冲门外。一路狂奔,到了校门,车子已经启动,想万幸,正好赶上。找到本班那辆车时发现上面能坐的地方已经坐满了人,只差方向盘上没人。老师自然指责他一顿,然后发了一个重要指示:坐隔壁班那辆车上。
上了隔壁班那车,只见都是人头。导游给他指明方向,说还有一个加座。雨翔看过去,顿时气息不畅两眼发亮,靠加座的一旁就是Susan。Susan也发现了他,微微一笑,拿掉加座上的包。
坐到那个位置上林雨翔只觉得无所适从,又恨自己没搞个人卫生,偏偏造化弄人,闷了好久才敢张眼看世界。Susan旁边的那个女生仿佛一个大探索家,喜欢和大自然抗争,只穿了一条短裤,脸上又惨白,在夜色的渲染下,能去吓鬼。Susan只是很普通的衣着,但已经够把身旁那个衬得像鬼中豪杰。那女生一见林雨翔,顿时马屁横溢:“啊,你就是林雨翔吧!才子!”
林雨翔恨不得要叫:“好!拿赏!”却只低下头说,“哪里哪里,混混而已,不如你身旁那位才女。”
此时车内一暗,气氛格外雅致。Susan轻声说:“林雨翔。”
雨翔jīng神高度集中,差点说“到”。
“你昨晚安全回家了?”
“要不然我人还能在这儿吗?”
“你怎么坐我们的车?”
“没什么原因,最后一个上车已经没位置了。”
“最后一个上车,这么伟大?”
林雨翔大喜,想懒人有懒福,说:“没你伟大。”
“开玩笑。对了,你喝得——没事吧?”
“没事,昨天一身酒气,不介意吧?”
“不——说实话,那酒味挺好闻的。”
虽然这句话是赞扬酒的,但作为酒的消灭者,林雨翔还是很荣幸的。
“昨天很冷,你回家有没有觉得冷?”林雨翔问。
“还好。”
“去南京车程多久?”
“五个小时吧,现在才三点呢。外边真漂亮。”
林雨翔扭头看窗外,见立jiāo路上好几排路灯jiāo织在一起,远方夜幕里还有几盏孤灯。林雨翔想这辈子算是和路灯结下不解之缘了。
林雨翔要想一个话题,斟酌好久,那话题终于应运而出:“喂,Susan,你觉得你是个感性的人还是理性的人?”
Susan抿嘴一笑,说:“你是个性感的人吧?”
林雨翔暗下说:“哪里哪里,你旁边坐的那个才性感呢!”嘴上说,“不好意思,酒后失言。”
“哪里,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我是个感性的人。”
林雨翔已经想好了,无论Susan说什么,都要大夸一番再把自己归纳入内:“感性好!我也是感性的人!”说完变成感冒的人,打了一个喷嚏。Susan问:“你着凉了?”
第十七章
“没有没有,喷嚏乃体内之气,岂有不打之理?”林雨翔改编了一首诗来解释,原诗是:“屁乃体内之气,岂有不放之理,放屁者欢天喜地,吃屁者垂头丧气。”是首好诗,可惜无处发表。
“这么凉的天,你只穿这么一点,不冷吗?”
雨翔扫视身上挂的几件衣服,说:“一点不冷。”就是指身上某个点不冷,其余地方都冷。
林雨翔想起昨夜酒后作诗一首,上写:
亲爱的 为你饮尽这杯酒
醉了之后 我就不会有哀愁
什么都可以说
只是别说曾经拥有
那是懦弱的人骗自己的理由
亲爱的
别说我不要
别说分手
伸出小指我们拉钩
不说来世爱你
来世我遇不见你
来世我会爱别人
今生只爱你已经足够
这首诗是林雨翔一气呵成一气喝成的,烈酒劣酒果然给人灵感。想到以后忙拿出来给Susan看。Susan拿出一个小手电,读完以后问:“你写的?”
“不,徐志摩写的。”
“我怎么没看见过?”
“哦,好像是戴望舒或柳亚子写的,写得怎么样?”
“太棒了!”
林雨翔大悔,当初怎么就不说是自己写的,如今自己辛苦却给别人增彩,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