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评传_陈祖美【完结】(65)

2019-03-10  作者|标签:陈祖美

  ① 《续资治通鉴》卷九八。

  ①。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云明诚于是年八月到任。据《后序》云明诚 于建炎“己酉(1129 年)chūn三月”罢知建康府,这样,赵明诚任江宁(后改为建康)知府的时间,只有一年半。那么,他为什么这么快就被罢了官呢? 下述事件很可能就是笔者所要寻找的答案:御营统制官王亦,将京军驻江宁,谋为变,以夜纵人为信, 江东转运副使、直徽酞阁李谟砚知之,驰告,守臣秘阁修撰赵明诚,已被命移湖州,弗听。谟饬兵将,率所部团民兵伏涂巷中,栅其隘。

  夜半,天庆观火,诸军噪而出,亦至,不得入,遂斧南门而去。迟明,访明减,则与通判毋丘绛、观 察推官汤允恭缒城宵遁矣。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记此事,文字虽有稍异之处,但所言“时明诚 已被命移湖州”,与上述引文是一样的,均未言明诚被“罢”之事,都是说“被命移湖州”在前,“缒城宵遁”在后。而清照在《后序》中却是这么说的:建炎戊申秋九月,侯起复,知建康府①。己酉chūn三月罢,具舟上芜湖,入姑孰,将卜居赣水上。 夏五月,至池阳,被旨知湖州,过阙上殿,遂驻家池阳,独赴召。

  此段文字中,没有提到明诚“缒城宵遁”之事,这是不是因为此事有失 体面,清照故加隐匿呢?当以不这么看为妥。虽然纸里包不住火,这件事清照不会不知道,但因其所作是书序,对“缒城宵遁”之芙的事似不便亦不必 要直接完全说破,而采取了类似于chūn秋的笔法。应该说清照的这种写法比李心传和《续资治通鉴》更有可取之处。因为她一五一十地用事实告诉读者, 赵明诚被罢知建康府之后,才有知湖州之“旨”。而李心传等不但压根下提其被罢之事,还先力赵明诚打出“己被命移湖州”的旗号,既然已奉调,其“缒城宵遁”就有情可原了。事实上问题不能这么看,从对同是“缒城”者 的毋丘绛和汤允恭各降二官以抵罪的处理看,朝廷绝不会认为这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副职和部下都受了这么重的处分,赵明诚被罢官则是理所当然 的事。正因为他在一段时间内被罢了官,无事可做,所以才展转于芜湖、姑孰、赣水、池阳,如仍有职事在身, 依当时的制度,不会被允许离开任所, 为自己安家的私事四处奔彼。退多少步说,即使“被命移湖州”的“被命”

  在前,他也只是接到调令而尚未离职,否则他怎么会与毋丘绛和汤允恭同样“缒城宵遁”?显然他们三人仍是同住任所的同僚。李谟首先“驰告”的是“守臣赵明诚”,他既“弗听”,又不转告他人采取应急措施,如果他确实 已卸任,那么他会直接同李谟讲明,“责任心”如此之qiáng的李谟,无疑会另“驰告”其他守臣,连这些起码的事情赵明诚都没有做到,出了乱于他又临 阵逃脱,这不是玩忽职守是什么?对这样的“守臣”当时都不会轻易放过。

  在《续资治通鉴》中随时都可以看到某某守臣因尽职而被提升、某某却因失 职而被降或被罢。所以不论从哪方面看,清照所说的明诚被“罢”在前,比李心传等所云“被命移湖州”在前更确凿、更可信,而上文所分析的则是“罢” 字之中所包含的“缒城宵遁”之义。这虽然不必叫做微言大义,但因涉及到① 《续资治通鉴》卷九九。

  ② 《续贤治通鉴》卷一○三,其中的“缒城宵遁”,就是夜间在出事的时候,用绳子系住从城墙上逃跑。

  ① “建炎戊申秋九月”,是建炎二年九月,所云是年“侯起复,知建康府”系清照笔误,因多种史料确载明诚起复知江宁府亨是在建炎元年七月议定、八月上任。翌年五月八日才改江宁府为建康府。

  传主赵明诚的重要行实,似有必要做出上述发明。 笔者从各方面敲定赵明诚被罢知建康府,确因其“缒城宵遁”,是否意味着这是赵明诚的一种很大的罪过?没有这样的意思。因为那个“御营统制 王亦”所谋划的当是一次小小的宫廷兵变,询为统治者内部之事。前文对赵明诚的被朝廷“录功”既不对其加以褒扬,此时他被朝廷罢官,今天亦不必 对其大加挞伐。“缒城宵遁”,充其量不过有损于其自身形象而已。之所以在这里多花一点笔墨,是因为赵明诚的这类问题过去鲜为人知。笔者既提出, 如下予说透容易引起误解,但要说得很透又不大可能,一则因然限于笔者的水平,再则主要还是作为文学家的《李清照评传》附传的《赵明诚传》,不 允许用过多的篇幅加以评论。所以笔者主要还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摆出史料,至于如何看待赵明诚的所谓是非功过,当以马列主义的史学观为准,本 传如有不符之处,愿聆教诲。

  看来,今天对发生在赵明诚同一个人身上的彼朝廷“录功”、“改官” 和与此绝然相反的被朝廷问罪、罢官持慎重态度,不轻易为他做“政治结论”

  是必要的,但既要为其立传,那么更有必要过问一下,这位身居东南形胜之 地金陵重镇之要职的赵明诚,在这样重要的岗位上,他究竟作了些什么较有意义的事呢?现在看,有案可稽的是他于建炎二年(1128 年)三月十日,为《赵氏神妙帖》所写的这样一则跋语:此帖章氏子售之京师,余以二百千得之。去年秋西兵之变,余家所资,dàng无遗余。老妻独携此而逃。未几,江外之盗再掠镇江,此帖独存。信其神工妙翰,有物护持也。建炎二年三月十日(后阙)

  这件稀世之宝的价值所在,及其得以留存的来龙去脉,正如这方面的行 家岳珂所云:右蔡忠惠公《赵氏神妙帖》三幅,待制赵明诚字德甫题跋真迹共一卷。法书之存,付授罕亲,此独有德甫的传次第。而蒋仲远猷,晁以道说之,张彦智缜俱书其后。中有彦远者,未详其为谁。承平文献之盛,是盖蔚然可观矣。德甫之夫人易安,流离乓革间,负之不释,笃好又如此。所憾德甫跋语,糜损姓名数字。帖故有石本,当求以足之。嘉定丁亥十月,予在京口,有鬻帖者持以来。叩其所从得,靳不肯言。予既从售,亦不复诘云。赞曰:公书在承平盛时,已售钱二十万,赵氏所宝也。题跋皆中原名士,今又一百年,文献足考也。易安之鉴栽,盖与以身存亡之鼎,同此持保也。予得之京 口,将与平生所宝之真,俱俟吾老也。

  以往赵明诚主要是靠自身的辛苦和与清照的共同节衣缩食,逐步形成其 金石书画等几无前人的丰富收藏,但在江宁知府任上,据王学初云,他竟做出了一件不上台面的事:“谢伙携唐阎立本画《萧翼赚兰亭图》过江宁,明 诚借去不归。谢汲字景思,上蔡人,谢克家之子(谢克家与赵明诚为中表),著有《四六谈麈》。此事见宋施宿《嘉泰会稽志》卷十六,桑世昌《兰亭考》 卷三所载吴说跋,跋长不录。据吴跋:此图乃江南李后主故物。周谷以与其同郡人谢伋。伋携至建康,为郡守赵明诚所借,因不归。”②赵明诚就这样在 建康知府任上为后人留下了失望的两笔。在其被“罢”离建康时,只有“老妻”清照偕其展转于江、淮诸地。当他“被旨”再回到建康领命知湖州时,① 《宝真斋法书赞》卷九,武英殿聚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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