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朴甫抵仁川,朝外署赵秉稷即向袁世凯请示如何结案,袁答以惩办朴;赵以惩办朴美国公使必会过问,“不如毋予追究,以此顾全中、韩双方的体面”,袁答以“如不惩办,中方体面何在?美国公使诘问又何足吓唬人?赵语塞,即赴宫。”袁通过其在朝宫廷内的眼线,很快了解到朝方的打算,在向北洋汇报的同时建议严词诘责:
又闻韩王打算在朴回来后即授职外署督办,以彰显自主之权。如中国追究得严,先支吾其辞,不得已则暂时定罪,而暗中唆使美国公使诘问,便仍可赦回充当督办云。只是朴回来后的查处如听之任之,不但大损国体,而且赵臣熙仍在香港,必会即刻赴任而重新违反三端,所以妨害尤其大。凯拟待朴回来后,即备办文书坚持严辞诘查,料其必难搪塞,朴如受到惩办,赵自会中止违章。
李鸿章自然同意并称赞他“驳赵语甚有劲40”。朴定阳回到汉城后向韩王辩解自己并未接到朝廷的明确指示,而且“万国互通使节的公例,无先往他国使馆的礼仪,也无通过他国公使谒见外jiāo部的事例”。而朝鲜所聘外署协办德尼则“力言于王,如听任中国对朴处罪,韩国就不是自主国家,各国必定不接待韩国使节,必须立即补授朴显要的职务以昭示各国,中国必无可奈何,这全是袁某一人作祟,尤其无足顾虑。”韩王于是派大臣多人,连日劝说袁“含糊了结,毋深究”,其外署督办闵种默并告诉他,“国王久已嫌你恐吓”。袁不为所动且严加驳斥:
凯驳以韩国虽与各国有约,也应恪守藩属体制的派使规章,岂得阳奉yīn违?你们既然包庇朴,必然是你们朝廷故意放任朴违章,你们朝廷可以儿戏自欺,也想要中国的朝廷这样么等语。言辞神色甚为严厉,闵(种默)颇为畏惧惭愧地返赴王宫。41
此后,对朝鲜诸臣车轮战般的软磨硬泡,袁gān脆托病,“拒不与谈”。
由于袁为清廷及北洋全权代表,朝鲜外署致北洋函件非通过袁不能上达于北洋,袁借此以逸待劳,将不遂所愿的函件不断退回,要求重写。李鸿章认为此着“甚妙”,嘱袁“不要催其回复。若是回复达不到要求,仍须掷回,宁拖着也不结案。”并向袁jiāo底,“将来结束,若他们恳求不办重罪,或将朴撤职并停止差委,便可下台42。”这样“违章案”的处理又拖了下来。
但到了12月4日(旧历十一月二日),国王径自委任朴定阳为都承旨兼副提学。在袁看来这是公然无视大清尊严的挑战,随即致电北洋,要求对韩施加重大压力:
惟查前定三端,为的是昭示宗藩体制,朴违背而受中国诘责,韩国始而委罪于朴,答应究办;继而不处理,反而授予朴显要职务,是违反属国体制之罪在国王而不在朴,又未免欺中国太甚。凯如只向韩政府诘责,终归于儿戏;若从此含糊忍受,则各国讥笑,韩国人的轻视慢怠必日甚一日,而藩属体制名分必日渐解体,而且赵使也必会再次违章。关碍大局,殊非浅鲜。似应由凯亲自谒见国王当面诘问,倘若王托故不接见,再秉请宪台以公函诘问国王,或请旨斥责,方合乎事体。43
此后,袁世凯连日催bī朝政府就任用朴一事作出答复,并运动王太妃(即王太后,亲华)向国王施压。太妃“闻知甚怒,责备国王事奉大国不敬,国王甚为恐惶,声称先立即罢免朴的官职,(以后)再慢慢办罪44”。12月26日(旧历十二月五日),袁入宫面见国王,王“外甚亲密,谈话涉及朴定阳的事,则惟请周旋了事”;后又通过臣下向袁暗示,对朴可以秘密治罪而不予公布,而由袁转告李鸿章以了结此案,也就是私下了结以顾全双方体面。袁世凯则判断此为韩国之圈套,建议将计就计,以权术诱使韩国就范,这就是本章前面那封函电的来由。
朴定阳一案,此时已由王室幕后的实权人物闵妃接手,她的策略是,先笼络住袁世凯,然后免去朴的职务,但不予公开,由袁世凯说服李鸿章接受这个顾全双方体面的做法。为此闵妃派其亲信洪在羲反复游说袁世凯,说国王和王妃对袁的剀切陈词和苦心筹办极为感谢,并后悔从前听信人言而怀疑、误解了他。至于朴定阳案,实在难于公开处分,打算秘密治罪但不予公布,请袁以已经治罪上报李鸿章,以了结此案。如果不行,则挑个小错处置朴,含糊其词,“使人不能指实为违章罪,而在中国看来是已加惩处”。
闵妃的做法,在袁世凯那里实在是小儿科。韩国方面之所以坚持不公开处理违章案的目的,袁心里十分清楚:“王妃、国王坚志蓄谋,寝食不忘者,惟在不令赵(即等候出使欧洲的赵臣熙)遵奏章,以保全自主体制45。”但袁世凯也想尽快了结这件拖延已久的案子,于是将计就计,演出了一场好戏。他首先作出很感动的样子,然后吞吞吐吐地透露出李鸿章打算严办此案,事情极难了结,而他泄露了北洋的底牌,如果让李鸿章知道了,“罪甚大”,嘱咐洪在羲对自己所谈论的事,“万不可泄”;至于一起糊弄李鸿章,则是欺骗上司,他不敢与闻。但为保持中朝关系的大局,他“必尽力”。国王可按原来的打算办,先把朴革职,然后他再了解社会上对此事的舆论,探察北洋有无允许从宽处理的意思,“方可相机周旋”。至于韩政府的公文,可暂不呈报,如果北洋允许从宽,再随时呈报。袁世凯的“诚恳”、“合作”态度,使洪在羲大喜,一直谈到天快亮时才回宫复命。
其实,北洋的底线是“轻办示惩,或明订出使欧洲者仍遵奏章办理”,问题的焦点已不在惩处朴定阳上面,而在今后朝鲜能否遵行“三端”上。朝鲜念念不忘的是自主,清廷坚持的是不让朝鲜自主,根本不可能调和。但案子僵持下去有损两国关系,袁世凯于是想出了上述“一办一托”的办法。“办”,即先诱骗朝鲜将朴革职;“托”,即不要求朝鲜马上上报处理此事的呈文,无呈文意味着没有结案,这样一可以防止朝鲜借口已经结案重新任用朴定阳,二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重提此案,主动权即操在清廷一方。实现这个yīn谋的前提是不让朝鲜摸清楚北洋真正的底牌,所以袁世凯在电函末尾请求李鸿章提防朝鲜驻天津使臣金明圭“伺察语风”,防止他向韩王揭穿骗局。
由此封函电可以看出,传统软硬兼施的做法已难见效,即智如袁世凯者也感到棘手,不得不主张施以骗术尽快了结此案。朝王室的目的是修改矮化、束缚朝鲜的“三端”,尽快使滞留香港的使臣赴欧就任,袁遂虚以委蛇,“拟诱其先革朴职,次令政府复文认错”。袁世凯的计划,全都事先详细电告了李鸿章,李不仅同意,而且指示机宜,双方合作无间,成功地演出了一场外jiāo双簧剧。朝鲜为修改三端,派使赴任,遂免去了朴的职务,拖延数年之久的“违章案”至此告一段落。
1890年初,朝政府派赵秉夏赴北洋,请求修改三端、允准驻欧使节赴任和准许任用朴定阳,清廷坚持必得惩处朴,否则其他两项免谈。直至9月,李鸿章致函总署时,仍坚持这一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