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灭商之后,为了解决小邦周统治大族殷这个政治难题,殷人的尊神先鬼,粗陋蒙昧的鬼神论显然不能适应需要。周人必须在宗教观念上解决人事努力和天神的盲目支配力量的矛盾,解决朝代兴亡,特别是周人代殷的合理性,解决周人王权至高的不可侵犯性和天神权威的关系,解决如何对待在数量上,在物质文化和jīng神文化的水平上远胜过自己的殷人的问题,等等。
正是在这些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的过程中,周人对殷人的鬼神论的宗教观念有所损益,进行变革,奠定自己的宗教理论依据。其基本出发点是用一定的理性原则将天神发展为天命。也就是说,周人的天命是一种自觉的力量,它是人间社会的立法者和最后的仲裁者。人的生死,社会的变迁,朝代的兴亡都是天命一种预示征兆的,自觉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为人所认识和把握的,具有理性原则的活动。
西周的天命论是由天命和人事两点构成的,它们之间是用各种自然现象、事件加以联系,并用五行、八卦的形式框架表达。其中,天命是主要的,人事是服从于天命的。对天只有崇拜尊敬而决不可有半点怀疑、不敬的亵渎。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也昭示了王权天授的周人统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西周天命神学的基础和出发点,周人敬德保民的思想是从天命派生出来的,是服从于天命的。如果周王室在qiáng盛时,它往往更注重人事,但到其衰败时,它便死抓住天命以自保,所以会有“周德虽衰,天命未改,不可问鼎”的故事。《诗经》中变风、变雅之作以怨天、咒天的思想表现了对周王朝腐朽统治的愤怒,这正是针对西周天命观的根本点——天命。
西周天命神学虽是以天命为本,但也包含了今后自我否定的三个因素。其一,qiáng调了人事的努力,周公制礼作乐,以别贵贱,序尊卑,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其二,含有“怀保小民,惠鲜鳏寡” 的作民之主的思想。其三,含有自然之天的意义,对日月星辰,四季变化更多地是从自然属性方面去理解。所以,随着chūn秋以来周王朝的衰落,西周天命论这三个自我否定的因素也随之膨胀起来,在政治、军事实践和认识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左传》、《国语》的一些记载中,已提出了天道的观念。它有两个含义,一是qiáng调了天的自然属性,天道自然。如《国语。晋语六》说的“天道无亲”,《国语。越语》范蠡说的“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必顺天道。”《左传。僖公十六年》记载,“chūn,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对这些自然现象,周内史叔兴认为“是yīn阳之事”,和人事吉凶无关,“吉凶由人”。子产更明确地表示:“天道远,人道述,无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 反对裨灶要求用玉器禳祭。二是认为自然现象是天道的显现,对它们虽然不能明确地认识和解释,但天道自然逐步代替了天命主宰,这是对天认识的一个突破。天、自然对人、社会的关系逐渐由主宰、控制变为分离、独立,这为天、自然现象成为人认识的独立对象准备了思想条件。
chūn秋以来,在民神关系的认识上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争霸的现实使致力耕战,富国qiáng兵成为各国的首要任务。民事农是关键,祈天求神是无助于足食足兵的。《国语。周语》虢文公说“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重民成为各国统治行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支点。民由神的保护对象变为神之主,不再是神、天命决定国家的兴亡,而是民成为决定力量。随国的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虢国的史嚣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宋司马子鱼说:“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 不仅在思想观念上,而且在祭礼形式上都以民为首。
在激烈的兼并争霸的斗争中,严峻的现实教训指出,天命无济于国家qiáng弱富贫,生死存亡。只有靠实力,靠智谋,才能在复杂的政治、军事、外jiāo的斗争中成为qiáng者。现实的利害关系成为统治者判断和行动的依据,“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 子产在这里已明晰地表述了注重人事的政治思想,已没有一点神降祸福,天命旨意的影响。《孙子兵法。计篇》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对关系到国家生存危亡的战争,只有冷静地审时度势,知己知彼,制定合理的战略战术,才可能赢得胜利。在战争的决策中需要的是清醒的理智,任何迷信的观念都会立即招致覆灭的命运。《孙子兵法。用间》篇指出,不能靠鬼神天意来谋划战争,“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这些零零碎碎表现出来的天道自然思想,到了老子、孔子、墨子手里就成为思想研究的重要对象,构成了比较完整的,与天命相对的天道思想。这种道论思想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对万物的起源和变化,排除了超自然力量的解释,坚持自然之道,qiáng调天、自然现象有其固有规律。第二,从个体人的心理情感的理性调节,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均衡协调。qiáng调了人事努力,将复杂奥妙的天“存而不论”,从而将天和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分离,割断了臆测的,虚幻的,神秘的天人感应联系。第三,以力非命,以智非命。qiáng调人的实践经验认识自然现象的可能性,相信人的理性能把握客观事物的规律,在人和自然关系上把握主动权。
老子提出了以“无”为本,以反为动的天道论,从世界本源和万物变化动力这两方面和神创论划清了界限。用自然之道的“无”→“有”→“无”的宇宙发生观否定了天命论。老子直截了当地提出自然万物的本源是“无”,大千世界生于“无”。“无”作为一种存在状态,是无状、无物、无形、无间的静、朴。
“无”极、一。“道之为物,惟恍惟们”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无有入无间”, “大象无形”。 “无”是一种绝对均匀,内部无任何差别的混沌境界,是实有而非空,本无而不空。从表面形式看,老子的思想从根本上反对事物的变化,反对社会的进步。老子认为绝对均匀的无是最理想的境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最终都“归根曰静,静曰复命”,但在老子思想的深层却隐含了一种根本否定神创天命的思想力量。这成为中国古代思想非宗教的,冷静的,理性思维传统的一个源泉。
孔子对天、天命持一种理性态度。虽然在《论语》中孔子言“天”有12次,说“命”有5 次,讲“天命”有3 次,但孔子讲的天和天命,其迷信色彩已大为减弱,只是在形式上勉qiáng地维持着。这点从墨子对孔子的批评也得到了反映,“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 孔子更多是将天和人事隔离,从人的自身修养和积极努力方面去理解、认识人事活动和社会变迁。孔子坚持“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的理性态度,所以世人称其“知其不可而为之”。 孔子对天和天命采取的基本态度是敬而远之,“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子不语怪、力、乱、神”,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 孔子更注重客观现实,注重现实社会具体政治、伦理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对当时认识水平所不能了解的自然现象,对被人用来作为鬼神天命的荒诞之论,孔子表示冷漠。对天道自然孔子一方面持肯定态度,“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另一方面,因天道奥妙无穷,难以清晰他说明其中道理,所以具体论说天道的时候,往往采取比较客观、理智、存而不论的态度。“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夫子之言性与大道,不可得而闻也”。 对祭祀,孔子更注重它内在的jīng神力量,而不是祭礼的外在形式和鬼神内容。“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孔子甚至反对通过执守祭礼去祈求鬼神福佑的迷信内容。《左传。哀公六年》记载,楚昭王病重,拒绝祭神,孔子赞美他“知大道”,“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写于上下神祗。‘子曰:“丘之祷久矣’。……孔子对西周天命论的否定,主要是从qiáng调人的心理情感的合理调节,取得心态的均衡,把天命化成人的自觉行动,使之在日常生活中将个人的内在欲求和社会秩序的建立统一起来。这种qiáng调内在修养和外在言行规范的统一,所谓”克己复礼,天下归仁“,摈除了追求超自然力量的狂热,淡漠了对鬼神天命的膜拜和祈求,促使人在现实的此岸世界,通过人事努力去追求理想人生,理想社会。因此,孔子重视、qiáng调学习和教育的作用,认为这是达到个体人格完善的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