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孔子还要求君子做到“恭”——于己庄重严肃,对人谦虚和顺;“敬”——对于事业严肃认真;“宽”——待人厚道;“信”——诚实无欺;“敏”——灵活勤快;“惠”——给人以关心照顾;“温”——温和;“良”——善良;“俭”——节俭;“让”——谦逊;“知耻”——有羞耻心;“周而不比”——搞团结不搞小圈子;等等。君子所应具有的这些品质当然也就是儒家德目,它们除了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的一些内容外,都是人类从古至今公共的道德准则,是我们可以继续发扬光大的。
第六节 天命鬼神观念
孔子的时代,周天子的权威没落了,周人所尊崇的至上神——天的权势也没落了。先进的人们在考虑施政方针和个人行动的时候,只看现实的需要和可能,而不再顾忌上天的意旨了。孔子就属于这种人,在他看来一个人有没有道德修养,一个国家政治是不是清明等等都是由人决定的,跟天没有关系。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这是说一个人是否能达到仁的境界,不依赖外部因素,就看他有没有“欲仁”的坚qiáng信念,如果有,一定会成为仁人。孔子又主张“为政在人”(《礼记·中庸》),也就是说不在神。以卫国为例,卫灵公昏庸无道,但卫没有亡国,是不是神佑的结果?孔子认为不是,原因在卫国有几位贤大夫分管几个重要部门,就把卫国政局给支撑下来了。主张有神论的墨子批评道:“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墨子·公孟》)这就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孔子否认天和鬼神对社会生活的支配作用。
但孔子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无神论者,他从不否认神、鬼的存在。例如天就在他的心里占有崇高的地位,危险时,他要用天来鼓舞自己,宋大夫桓魋要杀他,他说:“上天给了我美德,桓魋能把我怎样!”(《宪问》)在诸侯不支持、众人不理睬的情况下,他说:“老天是了解我的!”(《宪问》)发誓时要提到天:“如果我做了亏心事,让天厌弃我!”(《雍也》)他还说:“得罪了老天,祷告是没有用的。”(《八佾》)应该说这些都反映了旧的宗教观念的残余。昔日全能的上天,对孔子来说只能是在必要的时候呼唤一下,由这个想象中的存在,慰藉、支持他这个孤独的行道者。
在至上神天的下面,还有各种各样的神鬼,传统观念认为它们都有福善祸yín的能力。孔子对它们的基本态度是“敬而远之”。弟子樊迟问什么是智?孔子答道:“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聪明人集中力量做与民生有关的事,而不是去谄媚鬼神,对它们要敬而远之。这就是说,他对鬼神持怀疑和疏远的立场,既要摆脱旧宗教观念的束缚,又不肯与它决裂。所以凡是遇到这类问题,孔子都把它搁置起来。子路问如何事奉鬼神,他答道:“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问人死后是怎么一回事,他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先进》)教导子路努力了解人生,学会事奉人,把鬼神等问题放在一边。子贡问死人是有知还是无知?孔子说,说有知,我怕孝子厚葬父母,损害活人;说无知,我怕不孝子孙不葬父母,弃尸荒野。所以不能说。你如果真想知道答案,等你死时慢慢体会去吧。(见《说苑·辨物》)
殷周以来的宗教观念中有天命之说。所谓天命就是至上神的命令。孔子心目中的天已经不是活灵活现的神,能发布命令,摆布人类了,命当然就有了新的意义。他认为命是一种不可知、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命能够带给人幸或不幸。他的一些谈到天的话,那个天其实也指的是命。伯牛是贤人,却得了恶疾,孔子去看望他,就说这是命:“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好人得恶疾,不应该是上天的安排,这种不合情理的事只能归结为命。那么命运能对人生的哪些方面起作用呢?子夏说:“商(子夏姓卜名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子夏听说并且当作正确道理讲出来的,应该是孔子所传授的。这就是说在孔子看来生死寿夭、富贵贫贱等等生活遭遇,是命、天(也是命)决定的。但命不能决定人的jīng神生活、道德生活。人在现实生活领域没有自主权,但他在道德生活中是有自主权的,他可以选择善或恶,可以通过艰苦努力达到很高的道德境界。在社会生活中,命也能对许多事情起作用,譬如说,道在一定时间的行与废便是命决定的。孔子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那么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听从命运安排,不去行道?不。子路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君子尽管已经知道道在现今行不通,但他还是应该尽其义务,也就是行道。孔子本人正是这样,他50岁之后用了14年的时间周游列国,游说诸侯,但遭到的是冷淡、白眼,在他已经知道他的道不能行时,仍然继续奔走,不怕挨饿受苦,不顾生命危险,坚持行道。从他个人说,这是从道德良心出发,尽自己应尽的义务,从社会方面说,他是相信道终究是可以大行于天下的,他个人的努力虽然一时见不到成效,但毕竟不会是徒劳的,对于道在未来的行时必定会起积极的作用。
总之,孔子承认有命,但却不是命定论者。在富贵寿考方面他无所求,一切听其自然,他显出的无所作为是不想争,而不是不敢争。在道德修养和行仁礼之道方面,他有qiáng烈的追求,百折不挠,奋斗到底,虽说有命,但并不把它当作一回事。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命不是人屈从的对象,而是人抗争的对象。服从内在的道德良心,搏击外在的命的盲目力量,这是人生的真谛。
第七节 教育思想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而且是伟大的教育家。在他之前,中国只有官府办学,教授贵族子弟,叫作“学在官府”;从孔子聚徒讲学开始,才有私人办学。他在教育领域的这个创举,将永远彪炳史册。私学既是文化下移的一个结果,反过来它又推动这个下移的进程。孔子从30多岁起开始他的教学生涯,几乎一生没有间断,估计50岁为官之前和68岁返鲁之后是他教育事业最兴盛的时期。他的学生有的出身贵族,有的出身寒门;多数来自邹鲁,也有从遥远的秦、楚、吴等国来投师问学的。总之,孔子一生先后传授的弟子有3000人,其中身通六艺者72人。成果是相当可观的。
孔子教学当然有谋生的因素,他从每个学生那里收取少量学费,维持生计①。但是主要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礼乐知识技能并且懂得仁礼之道的人才。他常常把自己的得意门生派出去做官,借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即可看出他教学的目的。
他认为,他所培养的人才应该是既有知识技能,又有崇高品德的君子。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质指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文指他在礼仪方面的素养及文化程度,这两方面任何一面偏胜都不好,要使它们协调发展。《论语·述而》说:“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这四个方面是他教学的内容,其中文、行是指文献知识和礼乐技能,而忠、信则属道德修养范畴。“以四教”是培养品学兼优人才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