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最后,始终只是死亡和安静,归于低沉的宿命感。
指挥沉默约二十秒,一片寂静,起立鼓掌三次,开门,门外的风已经冷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只是忽然记起了走在风中去找车的时候朋友给我讲的故事,斯大林死时,莫斯科大剧院循环演奏第四乐章,整个莫斯科便如一只巨大的铜管,悲怆的呼声在铜管中碰撞激dàng,永远被囚禁于此。
那一刻我觉得有点懂了从未去过的俄罗斯。
Bye bye,black bird
这篇勉qiáng算是《全民公敌》(Pubic Enemies)的影评。
评论之前有必要讲讲这部电影的背景。20世纪30年代是美国大萧条的年代,人人惶恐,不知何去何从。在很多人看来,是银行家和金融巨鳄导致了那场大萧条,于是对抗银行的黑暗英雄应运而生,他的名字是约翰·狄林格(John Dilinger)。
准确的说,狄林格是个银行劫匪,但在那个劫匪横行的时代,狄林格依然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明星式的人物。首先在在普通人看来,狄林格抢劫银行是打击了金融资本家,有着与那个社会对抗的意味。
其次,狄林格太酷了,酷的让全美国的年轻女人都爱他。
他开着马力qiáng劲的八缸汽车冲进银行,黑色的大衣下藏着汤姆逊冲锋枪,他如黑鸟那样轻盈的越过柜台,大衣和枪口同时扬起,说:“不要反抗,我只要钱。”在警察赶到之前,这个潇洒的劫匪以带着成箱的钱离开银行,他的车速是那么的快,没人能追的上他。
他还绝顶聪明,曾伪装成安保系统的推销员进入一家银行,当然他成功的从内部破坏了那家银行的旧有的安保系统,抢走了所有的钞票。他还曾经假装拍电影,安排群众演员们洗劫了一家银行。
他是绝世的坏孩子,女人都爱坏孩子。
但最终他死了,死在联邦调查局的手中。
很多人看《全民公敌》都是冲着Johnny Depp去的,我也不例外。
Johnny Depp偶尔也演好人,但狄林格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在面对这样一个坏人的时候都会价值观失衡,某篇评论说,嗨,导演到底想表达什么?什么侠盗?什么罗宾汉?不过是帮抢银行的匪徒,即使不对平民百姓开枪,也不过是为了藏身民众中的方便而已!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对待这样的评论,人不是用善恶二元就能分类的东西。
狄林格确实不是什么侠盗,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最拉风的“公众之敌”都不怎么劫富济贫,这一点上这家伙做的还没有哥伦比亚的毒枭们做得好,听说后者还会出钱给公墓安装照明系统什么的。
但看着他死在屏幕上,我却隐隐的有些难过。
因为他是个拉风的男人,在他心爱的女人问他想要什么的时候,他说,Anything。
他想去很远的地方和他心爱的女人过日子,最后死在她的双臂中,这个地方比古巴还要远,是什么地方不重要。他是最棒的劫匪,一分四十秒抢劫一家银行。他也够狠,驾驶着八缸汽车奔驰在路上,果断的对警察开枪,“芝加哥打字机”枪口喷出的火焰点亮了铅灰色的世界。
他重不扔下任何伙伴,Red死的时候,狄林格从便利店里买来了酒jīng浇在伤口上,叫他挺住。Red说,你要学会放手,然后在狄林格的眼睛里,他慢慢的死了。
狄林格的最后一个伙伴死了,从此他成为一头孤láng。他必须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人,没了她,他大概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看到这一幕心头蛮堵的,没有看《盗火线》的时候的慡洌,同一个导演,同时犯罪片,《盗火线》里罗伯特·德尼罗和艾尔·帕西诺的眼神未必没有Johnny Depp忧郁,但是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狄林格活跃的舞台,实在是片命注定的坟墓。
我看不上前诉的那篇评论,就像我看到有人说起刘备白帝城托孤,对诸葛亮说“如果我儿子不成,你可自立为成都之主”时,鼻子哼出两道白气来说,不过是拉拢人心的手段而已,我就会漏出鄙夷的微笑来。
生活在如今的人能理解刘备的不多,能理解狄林格的也不多,因为我们生活在平安的时代,乘地铁上班,买房,娶妻生子,周末看电影。而刘备生在战争、饥荒、人吃人、战场泥土里凝结鲜血的时代,你要么当英雄去杀人,要么就等屠刀落在自己的头颈,等待的时候你可以投个骰子,看你有没有好运气平安地死在chuáng上。如果刘备真的说过这句话,我相信他是在和他最好的伙伴对赌,诸葛亮可以奉这句话推翻刘婵,也可以继承那些亡命之徒的血和忠诚辅佐蜀汉,刘备让他自己选择,垂死的眼里闪着láng一样的光。这是某一类亡命徒的方式,某一类男人的方式。
狄林格是个男人,也是个亡命徒。
他从不放手。
这让我想起我自己,这些年里我失去了很多东西。高贵一些的,比如青chūn的梦想,比如孩子气的热血,比如善恶分明的世界观;庸俗一些的,比如骄傲,比如心爱的女孩,比如像007一样来着阿斯顿·马丁腰间踹着PPK环游世界的白日梦。
其实我也不想放手,如果给我一个机会,给我qiáng有力的手腕,我也会死死抓住我所渴望的一切,绝不放手。
你想把我的手砍下来?你做不到,我比你更优秀,做事情更gān练,如风般来,带着大把美钞如风般走,一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机指着你的头:“你是行长吧?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开保险箱。”
狄林格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成为那时的偶像。
他死的时候围观的芝加哥民众拿手帕沾取他的血,别误解,不是去揉人血馒头,而是纪念。一个偶像死了,他如风般来如风般去,芝加哥的人兴奋的听说他从银行里抢走自己的储蓄,一次又一次的跳脱警察的追捕,虽然银行大盗从不会把钱分给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效应?
嗨,别否认,因为那些人也想他那样做。
只是他们不敢。
如同我的手腕没有我期待的那样坚硬如铁,所以很多时候我放手了。
这就是狄林格,他是男人心里冲动的魔鬼,无视一切làng漫、自由、欲望是这个魔鬼的本性,这个魔鬼很拽也有点坏,你可以想像他的模样,只要你盯着Johnny Depp咬着口香糖微笑的样子几秒钟。很有魅力是吧?但别轻易靠近他,你挡了他的路,他可能会吧芝加哥打字机指向你。
你不想听他哒哒哒哒哒哒地打字,对吧?
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很容易以法律之名建立他们的世界观,只是他们往往都忽略了法律也是一种bào力规则,保护法律的恰恰也是那些哒哒哒哒哒哒作响的冲锋枪。
你生在善法的时代,OK,你运气了,你生活在恶法的时代,你会成为狄林格么?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大概不能说是个善法的时代,你看,有著名的胡佛局长在剧中活跃,我实在无法忘记他那句经典的台词,“把你的白手套摘下来!”于是调查局gān将们执行了他的命令,他们审问一个枪弹dòng穿后脑的犯人,手上沾满着鲜血,拿到狄林格的藏身处。